幸存者(法医秦明系列5) 第1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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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几个赶紧缩头作揖。
  我转头低声对大宝说:“信访事项你就别去了,集中精力照顾好宝嫂,说不定等我们回来,宝嫂就醒过来了呢!我们一起去吃小龙虾!”
  大宝挤出一丝笑容,点了点头。
  我们赶到程城市的时候,死者家属已经在公安局门口打起“程城市公安局草菅人命”的条幅。虽然是休息日,但各部门的民警不得不回到单位待命。
  费了很大的劲儿,我们才说动了死者家属代表来和我们一起听取案件的前期汇报。令人吃惊的是,之前因为家属的不信任,他们甚至没有听取公安局关于此事的报告。
  案件其实很简单。一名叫杜琪的20岁男孩,在程城大学上学,因为和女朋友分手,近一周来情绪极端低落,行为反常。前天晚上,也就是10月15日深夜2时,他独自一人离开学校,最后死于程河内。
  15日下午,杜琪的尸体在河边被人发现,经过公安局的调查,确定死者系自杀。今天上午告知死者家属结论后,引起家属强烈不服。
  “我觉得,你们是不是应该听一听公安局的说法有没有道理,再提问题?”我试探性地询问。
  “我儿子14日晚上还给我打了电话,怎么可能会去自杀?胡扯淡!”一名中年女子哭喊着说。
  “他给您打电话说了什么呢?”我问。
  “没说什么,就问声好。”
  “你有没有察觉到他情绪的异样呢?”
  “没有!没有!”中年女子喊道。
  “这样吧,我们还是先听听办案单位的意见吧。”我说,“您也需要冷静一下,再去思考这个问题。”
  “那我先来说说我们的意见吧。”程城市公安局年轻的分管局长赵大胆儿朗声说道,“第一,杜琪存在自杀的动机,经过调查,他在一个礼拜前和女友分手,一直情绪低落。第二,杜琪的死因经过尸体检验,确实是溺死。”
  “这个很重要。”我看了眼死者家属,插话道,“对于水中的死者,法医最重要的就是检验其具体死因,分辨系生前溺死还是死后被抛尸入水。因为生前溺死常见于意外和自杀,罕见于他杀。”
  赵大胆儿继续说道:“第三,法医确定死者身上不存在三伤。”
  我补充道:“所谓三伤,就是指约束伤、抵抗伤和威逼伤。想把一个大活人弄进水里淹死,必须要控制住他的反抗,那么就会留下上述三种损伤。”
  “不能弄晕了再扔下水吗?”死者的叔叔说道。
  “我还没有说完。”赵大胆儿说,“第四,法医确定死者不存在颅脑损伤、中毒等可能导致晕厥的因素。第五,杜琪当晚离开学校后,一直到程河附近,都是有视频监控的,一直是独自一个人。”
  “啊?还有监控啊!”林涛说,“那不是很清楚了吗?”
  “我不信!”中年女子喊道,“监控你们可以剪辑!还有……还有,他怎么落水的能监控得到吗?”
  “怎么落水的倒是没有监控。¨赵大胆儿说,“但是最后一个监控的位置离水边只有50米,他走过这个监控的时间是凌晨3时。法医判断的死亡时间,是凌晨3时左右。这期间的时间很短,应该不存在疑点。”
  “怎么没有疑点?”死者的叔叔说,“很有可能是凶手把他约到了河边,然后把他推下了水。”
  赵大胆儿自信地说:“这个我们也进行了调查,我们查询了杜琪近一个礼拜的所有通信记录,调查了他所有的同学,确定他在近一个礼拜内不存在和别人相约的情况。”
  “那他自杀就自杀,为何要在嘴上贴上透明胶布?”死者的叔叔说。
  “啊,问题就出在这里。”我说,“我们遇见的最具争议的非正常死亡案件,无外乎两种。第一种,原有疾病在外力作用下突然爆发而死亡,死因是疾病,外伤是诱因,家属不服。第二种,自杀的时候,采取了一些手段,比如贴嘴、缚手等,容易引起质疑。”
  “我说得不对吗?这不是疑点吗?”死者的叔叔问。
  我说:“有的时候需要换位思考。你觉得死者自杀的时候不会贴嘴,那凶手杀人的时候,贴嘴岂不是更没有意义?死者自己明明可以轻松撕掉的!”
  “那你告诉我,他为什么要贴嘴?为什么要跳河?为什么要自杀?”中年女子嘶喊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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