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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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下一大队马贼,正骑着高头大马,提着大板斧,朝着山上袭来。
  我对店老板说道:其实那个身高七尺,吃霸王餐的人,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对吗?
  店老板听到我这句话,整个人都是一哆嗦,立马笑着说:怎……怎么会呢?他在我这吃霸王餐呢,我怎么会忘掉他的样子?
  我摇了摇手指,说:你不诚实,第一,我问过那个带路的,他说那个身高七尺的大汉,在你们店里吃了好几碗面。但压根没提酱牛肉的事,而且我在进入你店铺的时候,也没在你的柜台后边的菜谱上看到酱牛肉三个字,也就是说,你这村庄小店里,根本就没有酱牛肉,对吗?
  店老板不吭声。
  我又说:在我进你店铺的第一眼,我就让你店铺里边所有的摆设以及餐桌位置都看了个一清二楚。东南角,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贴紧小二上菜的厨房出口,那个地方北边坐不了人,因为是柜台,而南边只能做一个人,如果要翘腿的话,试问,往哪个位置翘?
  我这一段话,说的店老板止不住的往后退,他一步一步,身子开始缓缓的发抖,往后退的同时,口中振声说道:你是谁!你绝非来自京城的浪荡子弟。
  我冷声说:我是谁不重要,我只想告诉你,钱我可以给你,但时间对于我来说很宝贵,你欺骗了我的钱,我不生气,但你欺骗我来到这荒郊野外的山上,让我损失了大半夜的时间,我很生气。
  他不说话了,因为山下那一大队马贼,已经骑着高头大马,手持砍刀,大板斧冲了上来,看到店老板的时候,振声喝道:老葫芦,干得好!大当家的一定会好好赏你。
  那个马贼头领,脑袋油光锃亮,在他脑袋的正中间,有一小撮头发,而且那一小撮头发还辫成了一个小辫子,就甩在脑后,他手持两把大板斧,很是嚣张。
  “马前何人?报上名来,洒家不杀无名之辈!”
  我说:我姓爸,名爸,你们可以叫我爸爸。
  我不知道在如今这个时代,有没有爸爸这个词语,但是爹这个词组,肯定是有的,我要说我姓爹,名爹,叫爹爹,那他们肯定就听懂了。
  果不其然,明朝还没有爸爸这个词语的问世。
  一群马贼挠着头,疑惑的说:爸爸?你这名字可真够怪的。
  我嗯了一声,说:确实有点怪,不过不妨碍我们沟通交流,就没问题了,对吗?
  马贼头领点头,说:对,爸爸,我告诉你,银子,你今天全部留下,我留你一命,如何?
  我差点笑出声,但还是忍住了。
  我说:银子可以给你们,但你们得给我个理由,为啥给你们?嗯?
  “爸爸!别不识好歹,洒家想给你讲道理,但洒家手中的板斧,哼哼,可是个不讲理的主。”
  我哈哈大笑道:也就是说,从头到尾,这都是你们的一个骗局,对吗?
  我盯着那个带路的人,朗声问道。
  可以说,那个身高七尺的大汉,吃霸王餐的大汉,压根就是没有的,他就是听说我这位公子哥太有钱了,所以,就想搞点事情,正好利用我最近找人的想法,把我骗到这里,杀人劫财。
  我虽未生在古代,但也知道古代经常出现这种事,看眼前这个马贼还算善良,说银子留下,就饶我一命。
  马贼用板斧指着我,大声喝道:爸爸!别不识趣,洒家问你,到底要钱,还是要命!
  我哈哈大笑道:我的乖儿子,我两样都想要,怎样?
  第467章 卖身葬父
  爸爸这两个字,马贼是听不懂的,但儿子这两个字,那他们就能听得懂了。
  马贼头领一听我这么骂他,顿时就气的恼羞成怒。此刻一操板斧,双脚驱动胯下黑马,朝着我就冲了过来,到了我面前的时候,高举板斧,对着我的脑袋就砍。
  这个年代,果真草菅人命,这跟二十一世纪,是永远比不了的。二十一世纪的文明程度,是这个世界上最文明的时期,或许将来还会更文明。
  我侧身躲开。同时朝着人群里看了一眼,那个店老板已经躲到了人后,而那个带路的,早就已经不见了踪影。
  如果不是我刘明布拥有一身神器,或许今晚我真的要命丧于此,我只能感叹一句,做人,一定要有实力。
  同时,今晚的事情,让我感悟到了另外一个经验,那就是做人一定要低调。
  我就是太高调了,从来没尝试过这种高富帅。一掷千金的感觉,所以住在酒馆的时候,放出消息让大家帮我找人,只要找到就奖励白银千两,试想一下,能够买好几套房子的金钱,能不让人动心吗?
  太让人动心,而又得不到的情况下,邪念,就会从这里滋生,就会从这里出发。低亚边亡。
  说真心话。这一次也确实是怪我了。
  我躲开马贼攻击的同时,心想在这个朝代,如果不显露两招,是不会让这些人心甘情愿服气我的。这个时代,讲的是实力,而是不是道义。
  当即我将龙蛇图腾的力量涌入全身,就在我即将动手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后腰上别着的手枪,有这玩意在,我还打个毛啊,那多费劲。
  等到马贼冲了一个来回,调转马头重新杀过来的时候,我直接从后腰中拔出手枪。对着马贼的兵器,砰砰两枪。
  两发子弹,喷射出两条火舌。黑夜中,那两发弹头飞出去的瞬间,就将马贼头领的板斧打断,因为我用的是穿甲弹,而且古代的冶铁技术,跟现代那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并且也不会太结实,加上我的穿甲弹威力,自然就能解释为什么板斧一下子被打碎。
  那应该都是生铁,比较脆。
  马贼头领直接傻了,骑在马上,举着一根木棍,整个人就像雕塑一样,愣在原地不知该干什么。
  我转身,朝着其余的马贼看去,他们骑在高头大马上,举着火把,见我眼光扫来,同时后退一步,有些骏马甚至都惊了。
  我淡然说道:我跟你们不是一个朝代的人,我不想与你们为敌,你们想要钱,简单,我可以给你们,但你们得帮我做事,如何?
  话音刚落,忽见马贼人群里冲出一个人,对我大声呼喊:我飞针李不服,要与你比试一番暗器!
  话音刚落,这家伙就甩动袖子,看样子是准备发射暗器,对于这种人,他自己找死,我也就顺手帮他一把算了。
  抬起手枪,砰。
  扑通一声,马还在跑,但人已经躺在了地上,额头上一个猩红的弹孔,正泊泊的往外冒血。
  我吹了一下枪口上的烟,其实枪口上是没烟的,但我吹枪口的动作,终于震撼到了这帮马贼。
  “他用的火枪!”不知道谁喊了一句,顿时这十几个马贼,立马翻身下马,跪在地上,整个人都瑟瑟发抖,口中连说:小的有眼无珠,不识泰山,还望赎罪。
  我都愣住了,我知道明朝时期已经有火枪的问世了,但只能打一发子弹,但没必要看到我拿火枪,立马就吓成这样吧?一把火枪不足以有如此威慑力吧?
  脑海里加速运转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原因所在。
  明朝时期,火药都是官方控制,老百姓是不可能触碰到的,至于火枪这种东西,那更是皇家玩物,平头老百姓,谁有机会去接触?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见我手持火枪,这帮人可能知道我就是皇亲国戚,或者是什么亲王,又或者跟当今圣上有什么直接或者间接,更或者拐弯关系,不然是弄不到火枪的。
  这倒好,还没开战,我就直接征服了他们,看来带一把枪,还真是好。
  伟人说的对啊,有枪即是草头王。
  我对他们说:不知者不罪,平身。
  还别说,这个逼装的,我真心给自己一百分,还平身,语气颇有一种皇室风范,他们一听我这么说话,外加我身上穿着一身潇洒的蚕丝服装,更加确信我就是京城来的人。
  他们起身后,仍然是不敢抬头看我,一个个都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说:你们也不用害怕,我现在只想寻找两个人,那两个人的样子,诺,这个家伙是知道的。
  我指着那个带路的人说道。不过现在而言,所谓的带路,就是一场骗局,就是想把我骗到这个乱葬岗,干掉我。
  但他俩又不敢私自动手,因为他俩若是提前杀了我,等马贼老大来的时候,银子到底抢了多少,那谁也不知道,有可能他俩会私吞一些。
  所以,还是支开一个人,先通报老大。
  见我这么吩咐,马贼老大忙不迭的点头说:是是是,我们山寨的兄弟,一定会全心全力的为少侠去寻找的。
  我将包裹里的银子全部取了出来,往地上一扔,说:这里有几百两银子,你们解散了吧,以后别打家劫舍,拿着这点钱,做笔买卖,娶个媳妇,生个娃,赚个小钱,日子悠闲,多好?比你们整天你打打杀杀要强很多吧?
  场面很寂静,没人敢吭声,唯有山风掠过,呜呜的叫。
  他们没人敢碰银子,我指着那个带路的,说:你把银子平均分一下,这银子足够你们做一笔小买卖了,如果拿了这笔钱,以后还要打家劫舍,小心我指挥大军灭了你们。
  一听我最后一句话,扑通扑通,众人又是跪倒一片,能够指挥大军的人,岂是平头老百姓?
  不过,说实话,我是故意装逼的……
  现在想想,怪不得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中,这么多人爱装逼,爱攀比,装逼的感觉真心爽啊,这玩意装多了会上瘾,我一定要克制住。
  他们拿了钱之后,我说:如果找到这两个人,告诉他们,我去京城等他们了。
  “爸爸,需不需要小的们送你一程?这一趟山路,到处都是山匪,不过你要是报我的名号,他们没人敢动你。”
  我哈哈大笑道:别喊我爸爸了,我叫刘明布,山匪算什么,他们若敢碰我一根毫毛,我让他们九族尽灭。
  这一句气势非凡的话说出来,其实我又不小心装了一逼……
  骑上我的高头大马,我说:听我的没错,拿着这笔银子,去做个小买卖吧,比你们打家劫舍,天天把过刀口舔血的日子要好的多。
  话毕,我策马扬鞭下了山。
  我不缺那点钱,因为我身上还有一大叠银票,最大面额的有一百万两,这特娘的,我现在可真是富可敌国的人物了,我得低调!
  这荒郊野岭的,找个地方住宿真不容易,我快马加鞭,终于在凌晨赶回了我所在的客栈,美美的睡了一家,一直睡到下午,夕阳西下,我推开二楼的窗户,看着红遍天的夕阳,心里感叹一句:真美啊。
  下了楼,正要赶路的时候,却忽然听到外边传来一阵熙熙攘攘的吵闹声,还有很多人不停的吆喝,我心想这是谁,干什么呢?
  洗漱完毕,穿戴整齐,我仍然是手摇折扇,一副公子哥的造型,走出了酒馆,到了外边一看,我去,卖身葬父啊。
  古代卖身葬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在自己的头顶上插上一根稻草,这就表明自己是货物了,可以卖了。
  我走过去,看着那小女孩低着头不停的哭,我说:小妹妹,你抬头让我看看。
  她抬起头的一刹那,我顿时就愣住了……
  第468章 替天行道
  这长相绝美清秀,而且看她年纪,顶多也就是十二三岁,这么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母双亲。无奈卖身葬父。
  以前只是听说过的事情,没想到我亲眼见证了一次,看来历史上很多事情还都是真事。
  我问她:你卖身葬父要多少银子?
  她双眼一动不动的盯着我,眼中噙着泪水,说:二十两银子。
  旁边的人立马起哄,说:就你这小身板值二十两银子啊?
  “太贵了。”
  “谁家丫头也卖不到你这价格啊。”
  众人议论纷纷,这小姑娘低下了头,始终默不作声,但我看到了他膝盖前的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地面上,晶莹的泪珠落在地上沾染上土尘那一刻。我沉默了。
  我从兜里掏出那一小块金子,说:这个给你,安葬你爹爹吧。
  她惊讶的看着我,都有点不敢接了,我又往前伸了伸手,说:拿着吧,先把你爹爹安葬了吧。
  因为我看她爹的尸体,已经隐隐有些味道了,或许是这一会聚集的人太多,汗味太重。
  她这才受宠若惊,小心翼翼的接了过去,随后就藏在了怀里。这就起身,用席卷让她父亲的尸体裹了起来,然后用绳子绑上,艰难的拖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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