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恐领主 第28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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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就剩下盾卫和圣骑了,盾卫是个诚恳的老实人,圣骑……
  就圣骑吧。
  “你竟然会在私下里独自来找我,终于想通了,来品尝一下更多的乐趣了吗?”圣骑微笑的看着昆茨,他的笑容和刚来蒙罗非,说着要卖身时的表情完全不一样,现在彻彻底底就是朋友的开玩笑。
  “我有些事想问问您,如果一男一女有了孩子,他们可以在孩子依旧年幼时,定下某种将孩子作为筹码的契约吗?就是一方没做到什么事,受到伤害的不是他们俩,而是孩子。”
  “是可以的。不过,如果这一家子都是超凡者,那么当孩子长大,如果他比双亲更强,契约的约束力也会相应的变弱。看来你已经知道了?孩子是赛尔菲,双亲是法蒂卢伦王与曼托恩公爵?”
  (⊙口⊙)昆茨呆了一下:“咳!我以为……”
  “多年前这确实是一个秘密,但首先是权杖知道了,当时赛尔菲逃离了樊瓦蒂纳,我们也知道了。很奇怪为什么他要‘分享给我们一个有趣的小秘密’?”圣骑摆出了权杖的脸,用了权杖的腔调,“当然是他独特方式的委婉警告了,太阳主君一直想将天空纳入他的权柄内,毫无疑问,赛尔菲会是联系他们双方的一条纽带。
  实际上,如果他不提,我还不认识赛尔菲,他们大概也是。你以为我们为什么会那么快的对蒙罗非发生的事情做出反应?因为我们待在樊瓦蒂纳原本是是为了关注赛尔菲的。”
  真的是无数的巧合,铸就了现在的蒙罗非。虽然这些眷者们给昆茨和蒙罗非带来了不少麻烦和危险,但如果没有他们,昆茨首先面对的就会是歇尔弗帝国贪婪贵族带来的麻烦了。
  “哦,对了,说回到你的问题上。如果单纯是法蒂卢伦和曼托恩公爵的契约,那么你完全不用担心。”
  “为什么要说‘单纯’?”
  “因为如果他们用的是龙血契约,那么就连我也不确定了。根据龙血主人的强弱,龙血契约也强弱不等。当然,你现在和他有着极强的联系,力量上你比不过巨龙,可位阶上,目前你应该比巨龙稍高一点。所以……你们应该不用担心。”
  “我能知道一些关于天空之城的事情吗?”这世界上的事情,知道得越多反而越复杂。
  “当然,乐意为你解惑。那么,您应该是知道关于天空之城的最基本传说的吧?”
  天空之城也被称为“最巨大的古代遗物”,曾经她真的是地面上的一块土地,还曾经是英雄纪元里,英雄们对抗恶魔的要塞城市,出于安全的考虑,才集合当时各族最顶尖的炼金大师,把整座城市抬高到了天上。根据一些学者考证,索冈盆地就是原天空之城的所在地。
  这些昆茨当然听说过,他点点头却又摇头:“我对传说的可靠性,持怀疑态度。抬升一座城市,需要巨大的财力和物力,还需要安稳的时间用来研究,一个战乱频繁的世界里,这么做有什么必要呢?”
  “你想得很多,那座城市的诞生和传说确实略有出入,她不是各族建造的,只是龙族和龙人的成果,她也不是用来对抗,她是用来享受的。”
  圣骑开始从头为昆茨讲述,首先说巨龙这个种族,他们虽然是智慧种族,但行为模式却更接近野兽,所有巨龙都厌烦生产,喜爱享乐,贪婪又暴躁,他们是从众神纪元的太古时代遗留下的物种。
  一些普通人根本不知道的史料上记载,在恶魔统治的崩乱纪元中,巨龙是唯一一个并不反抗恶魔的种族,部分巨龙甚至与恶魔沆瀣一气,联起手来用残酷的手段统治托星的原生种族。到了英雄纪元,更是一个巨龙英雄都没有出现——在英雄的问题上,就连地精英雄都有赞美诗流传下来,精灵、蛮族、人类、兽人的英雄更是多到数不胜数,可只有巨龙族,没有英雄。
  “天空之城从崩乱纪元末期开始建造,一直建造到英雄纪元末期,建造它的花费难以想象。原本那该是一座彻底的巨龙与龙人之城,但因为当时恶魔的颓势太过明显,巨龙才在私下里与众多的英雄达成了协议。
  当时的英雄,要么成为了大封印的一部分,要么就……”圣骑给了昆茨一个“你知道的”的眼神。
  要么就成神了。昆茨点点头。
  “巨龙放弃了天空之城的使用权,天空之城恰好成为了大封印的中枢,天空之城由英雄与英雄的后裔,以及部分龙人共同拥有。
  最初时,天空之城的王,当然是那些神裔们。但他们在上面居住的时间太久了,血统混淆成为了必然。但同时他们又认为自己是神与龙之血脉,就该生活在天空上,俯视大地。
  我见过法蒂卢伦和塔姆,你可以放心,在容貌上,塔姆和赛尔菲没有丝毫的相似之处。至于性格……权杖那家伙都比他们俩要平易近人,他们看着律者都像是在看虫子。”
  “他们是白痴吗?”昆茨问。
  “不不不,这个和白痴天才无关,只是认知上的问题。你看虫子就是在看虫子,他们也是。但是,我的提议——只是我个人的提议——你们是可以合作的。天空之城自认为高高在上,却也无法否认他们资源有限,本来那座城市就是单纯用于享受生活的,有财富而没有资源,他们又都是长命种……”圣骑看了看昆茨。
  昆茨点头,他理解,人口爆炸,资源有限,那种地方能好才怪了。
  第239章
  “天空之城里,低阶火系超凡者都很受穷人的欢迎,因为穷人买不起墓地,也买不起烧掉自己的木头。但那里又有法令规定,如果‘不小心’死掉,在家里停尸超过三天,一家人都会被贬为奴隶,尸体也会被拉走扔进绞肉磨坊里绞碎后喂养龙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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