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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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青年的话,闵琛拔钥匙的动作微微顿住:“日内瓦。”
  这个答案显然出乎了戚暮的意料,他惊讶地瞪大眸子:“日内瓦?!”
  猛然拔高的声音在安静的车厢内骤然响起,隔音效果极好的材料让戚暮的声音没有传出太远,但是却让闵琛薄唇微勾,转首向他看去。
  只见在黯淡的光线下,男人本就俊朗深刻的面容更显得立体了几分,戚暮诧异的神情落入那双深邃的眸子里,闵琛低笑道:“嗯,去日内瓦。因为……我想听听日内瓦学院的钟楼钟响,我想看看天鹅广场的湖畔那只叫做‘娜娜莉’的天鹅。我想去了解我的爱人曾经生活在什么地方,我想……和他一起走过他走过的每一个角落。”
  低沉磁性的男声在寂静的车厢里回荡着,当听到“钟楼钟响”的时候,戚暮已经惊讶的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而等到闵琛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他已然淡笑着皱起了眉峰,心中又是无奈又是喜悦。
  思索了片刻,他笑着说道:“你要和我走过每一个角落啊?那维也纳的桥洞肯定不能少了啊!”
  闵琛:“……桥……桥洞?”
  戚暮理所当然地点头:“对啊,就在斯塔克大街的那座小桥里,我刚去维也纳的时候还没找到租的房子,维交的聘书也没下来,我就只能先找个桥洞睡一睡了。嗯那时候好像已经深秋了吧?我们就不用深秋去了,那太冷了,现在去桥洞里躺一晚好了。”
  闵琛:“!!!!”
  “噗,好了好了,我和你开玩笑的,那座小桥前几年好像已经被拆除了。”
  重重地松了一口气,下一秒,闵琛却坚定认真地看着戚暮,说道:“要去桥洞。”
  戚暮:“?”
  “我要走遍你去过的每一个地方。”
  戚暮:“……你敢在我说桥洞被拆之前说这话吗?”
  闵琛:“不敢。”
  戚暮:“……”
  其实戚暮也完全想象不到,这个男人蜷缩在一个黑暗狭小、阴暗潮湿的桥洞里,会是怎样的情景。此时他只是随口那么一说,而他绝对没有想到,三天后这个男人真的带他去了那个曾经耸立着一个小桥洞的地方,拥着他无声无息地坐了一整晚。
  这个男人是真的想要去尝试自己心爱的青年到底吃过怎样的苦,他想亲身体验那样的生活,仿佛这样就可以参与到那些年戚暮吃过的苦中一样,为他承担那些艰难岁月里的孤单。
  ……
  抵达日内瓦之后,戚暮作为在这里生活了三四年的“本地人”,直接带领着闵琛径直地去了日内瓦学院。在昨天晚上的坦白后,他们没有人刻意去提这件事,但是却都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日内瓦高等音乐学院作为世界最顶尖的几大音乐学院之一,坐落在美丽迷人的罗纳河畔,巴洛克式自由奔放的建筑风格在这里到处可见,最为出名的那座学院钟楼更是许多音乐家一生中的必去之地。
  这座历史悠久的世界音乐名校诞生了无数的音乐名人,包括了伦敦爱乐乐团目前的首席小提琴手艾森先生、瑞士知名大提琴家莫思科大师、美国小提琴皇后贝拉·凯姆女士……
  而当戚暮站在日内瓦学院恢宏雄伟的黑铁雕花大门前的时候,他已然做好了完全的准备:“记得带上墨镜和帽子,哦对了,我这里还有一副口罩,你戴着更好,别出声,千万别出声!学院里的学生们都特别……额……特别热情好客。”
  闵琛:“……”过了半晌,他面无表情地说道:“以前我去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不用这样。”
  清挺秀朗的眉峰猛然一皱,戚暮用一种“你在和我开什么玩笑,这能相提并论吗”的目光看向闵琛,道:“你不懂,日内瓦学院里的学生和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的不一样……额,我们都很热情的,有很多校园组织。我记得我还在学院的时候,就有你的乐迷成立了一个‘柏特莱姆乐迷会’,现在那个乐迷会肯定都扩大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了!”
  闵琛:“……”
  当戚暮仔细地为闵琛穿戴好帽子、墨镜、口罩后,他才松了一口气,开始领着这个男人一起向这所开放包容的大学进发。
  刚进入日内瓦音乐学院,入目的便是一片蔚蓝色的人工湖,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有不少天鹅正在优雅地伸着脖颈、扑打着水面。
  而在湖边四周,是绿意盎然的草坪,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春日,许许多多的学生正在草坪上欢笑着交谈,有人在弹竖琴,有人在拉小提琴,甚至还有人在放声歌唱。
  闵琛已经多年没有来过日内瓦音乐学院,甚至他上次来也是坐车从侧门进入,而这一次从正门进入参观这所学院,他才是真正地明白了这所学院和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相比到底有什么不同——
  更青春、更活力,更具有一种勃勃的生机。
  戚暮带着闵琛从林荫道下走过,茂密的树荫将这狭窄的小路遮挡得不见天空,只有日光穿过繁密的树叶,在地面上照映出细细碎碎的圆形光斑。
  戚暮一边向闵琛介绍着道路两旁的不同建筑物,两人一边向着学院中心的钟楼走去。
  当介绍到大提琴系的教学楼时,戚暮笑着说着,对面正好走过来一群漂亮朝气的小姑娘,她们每个人手里头都拿着厚厚的乐谱,另一手提着小提琴盒,似乎正在赶课。
  明白有时候日内瓦学院的老师就喜欢独特的“课外教学”,戚暮伸手拉过了闵琛,给这几个小姑娘让了个位置,一边轻笑道:“小提琴系里有个性的教授是最多的,有的时候我们也会在人工湖旁进行授课,但是人工河离小提琴系的大楼真的很远,所以每次赶课都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闻言,闵琛微微颔首,接着又问道:“在空旷的环境下音质不会受到影响?”
  戚暮挑起一眉:“那柏爱每年夏天的森林音乐节,怎么也没见你们找个音乐厅进行演出?”
  闵琛:“……”
  “老师喜欢自由开放的环境,其实除了人工湖外,还有学院西边的小树林、东边的一座山坡,还有……”
  “上帝啊!!!你是、你是……”
  戚暮的声音戛然而止,一道划破天际的女声让他倏地怔住,他惊诧的转首看去,视线立即与一个一脸欣喜的金发小姑娘对上。
  下一秒,戚暮立即拉住闵琛的手,郑重严肃地说道:“你赶紧走,这里我稍微拖住一会儿。日内瓦学院的学生的热情你还不明白,你千万要赶紧……”
  “戚暮!!!”
  “老天啊,竟然是戚暮!!!!”
  “是维爱的小七!哦我的上帝,你真是太眷恋我了,我看到了谁?我看到了小七!!!”
  “小七,你真的是小七吗?!”
  正准备推闵琛一把的戚暮:“……”
  被墨镜和口罩遮挡了大半张脸的闵琛:“……”
  第一百九十七章
  日内瓦高等音乐学院的学生们的热情,在进入这所学院前戚暮曾经郑重其事地强调过,而如今……他总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一浪更比一浪强、前浪死在沙滩上”。
  十几年前当戚暮还在日内瓦学院的时候,这所学院的学生们就极其“热情”,在学院内部成立有各大乐迷组织和学生团会,甚至经常出现“学生相约而行、跑到千里外去听音乐会”的事情。
  而如今,在日内瓦温煦柔和的春风中,层层叠叠的人影将俊秀漂亮的青年彻彻底底地围在中间,连滴水都别想穿过。一开始还只有几个拎着小提琴的女生,等到后来有人发现这边的情况后,纷纷围聚了过来,将道路堵得是水·泄·不·通。
  有人挤过来,总得有人挪位置吧?
  于是某个头戴帽子、面戴墨镜口罩,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男人就这样被拥堵过来的人群给一步步、一下下地挤到了边缘上。闵琛刚刚站稳还没来得及反应,忽然便听到:“喂喂让让,你堵在路中央干嘛,我们要看小七!!!”
  下意识地往旁边让了两步的闵琛:“……”
  等到让完路让对方钻进人群以后,闵琛这才突然意识到:等会儿!他为什么要让路啊!
  而在人群包围的最中央,戚暮是从来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中了自家学弟学妹的招数。
  十几年前他还在学院的时候,世界四大指挥家中唯一的自由指挥家卡尔·托马斯先生曾经来过学院,那时候指挥系的学生全部都暴动了,钢琴系的学生也不例外——因为托马斯先生也是一位优秀的钢琴家。
  但是当时其他学生的情况还好,毕竟那时候托马斯先生也已经四十岁了,看上去也只是一位严肃正板的中年人,学生们就是再怎么热爱音乐,深藏内心的颜控属性也是无法改变的。
  戚暮深深的明白,十几年前在日内瓦学院称王称霸的“柏特莱姆乐迷会”到底有多么恐怖!他们遮天蔽日,他们耀武扬威,他们一声吼、全校抖三抖,他们一跺地、师生齐躲避。
  可是如今……
  “谢谢你的喜欢,我一定会继续努力的……”
  “嗯好的,谢谢你爱丽丝,我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蕾雅是吗?好的谢谢你的支持。”
  “谢谢你……”
  ……
  学生们最不缺什么?那自然是纸和笔啊!
  当然,音乐学院的学生们可能并不会随身带纸,但是一支笔总还是会带着的吧?于是便造成了如今戚暮刚签完一份名字、又涌现出第二个人的情况。有的学生随身带了笔记本,有的干脆让他签在手上、背上、衣服上,更有甚者直接让戚暮签在了她的小提琴上——
  “有了小七你的签名,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地练琴的!!!”
  “你就拉倒吧露西,谁不知道你最懒了哈哈哈哈……”
  ……
  这一场签名签得是风起云涌、难以抵挡,签完一波还有一波、签完两波还有两波,戚暮第一次如此庆幸自己每天都要练琴很久,否则他绝对没有手力能够连续签这么多名字!
  等到临近上课的时候,很多需要赶课的学生已经迫不得已地先走一步了,临走前他们还纷纷喊着“小七,你能多呆一会儿吗”、“小七我这就去和教授请假”、“就是,理查教授的课什么时候都能上,小七可不是每天都能看到的!”……
  戚暮哭笑不得地向那些学生招了招手,他刚刚松了口气,却忽然听到一旁传来一道惊讶的呼声:“上帝啊,小七……你的手好漂亮啊!!!我……我能不能和你握握手啊?”
  戚暮:“……”
  毕竟只剩下了四五个学生,戚暮便微笑着让这些学生和自己一一握了手。总归都是学弟学妹,就算他们“热情”得再夸张、再过分,戚暮也完全没有法子,反而觉得这些还生活在学院庇护下的孩子们真是太可爱了。
  “小七的手好长啊,好白!”
  “软软的,嫩嫩的,好想咬一口啊……”
  “就是就是,好漂亮啊,我也好想要……”
  站在一旁早已黑了脸的闵琛:谁允许你们摸小手的!!谁允许的!!!!
  俊美优雅的男人刚刚抬步打算上前守护自己的青年,他还没走两步,忽然便被人戳了戳。闵琛转首一看,只见一个拿着手机的棕发小姑娘问道:“这位围观路过的同学,你能帮我们和小七拍张合影吗?”
  围观路过的同学闵琛:“……”
  在戚暮无奈的笑容下,闵琛身体僵硬、手指捏紧地为自家心爱的青年和这群臭·流·氓学生拍了一张合影。照片上,被众人围在中央的青年微微勾唇,露出一抹温和灿烂的笑容,他仿佛很久没有如此放松过了,连眼角都荡漾着轻松和愉悦。
  送走了这最后一批学生后,大概是因为上课时间已经到了,所以接下来再有学生上前,也只是三三俩俩,不会再成群结对了。
  戚暮刚刚送走最后一个小姑娘,他将自己的手从对方的小手中抽了出来,还没来得及喘气,忽然便眼前一暗,头上一重。戚暮再抬首看去,隔着黑色的墨镜虽然看不清闵琛的神情,但是那股子“我很生气”的气场却直接的弥散开来。
  戚暮伸手将头上的帽子整理好,他此时确实也需要稍微伪装一下自己。想了想,戚暮试探性地说道:“其实……我以前在学院的时候,真的是你的乐迷组织最强大了,学院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学生都是你的粉丝,真的!”
  这时候,正好有两个学生结伴着走过去——
  “妮娜妮娜,他们都说小七来了,在哪儿呢在哪儿呢?!!”
  “杜丽雅,你以前不是柏特莱姆先生忠实的乐迷们,怎么突然这么喜欢维爱的小七了啊?”
  “切,柏特莱姆先生已经是过去式了,妮娜你难道不知道今年在学院里最风行一时的乐迷组织是哪个?当然是‘第七乐迷会’啦!小七排第一,柏特莱姆先生……唔,勉强在我心里排第二吧。”
  ……
  戚暮:“……”
  闵琛:“……”
  总算明白了现在学院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流行趋势”,于是在接下来往钟楼走的一路上,戚暮都极力地压低帽檐,尽量遮挡住自己的面容。他是完全不明白怎么自己突然就在学院里火起来了,可是刚才那被近百人围堵的场景……
  嗯,真的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等到两人走到钟楼下的时候,已然是夕阳西陲,日暮霞云。
  这座巴洛克式风格的大钟楼大约有十五米高,尖锐的塔尖和富有动感的曲面、椭圆形设计,让它充满了文艺复兴时代的自由与奔放。钟楼的墙面以生动的天蓝色与温润的浅米色为主体,跳跃活泼的色彩让这座钟楼更多了几分青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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