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9)(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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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
  盛初挣的时候,指尖穿过了白燃的银发的缝隙像是上好的绸缎,顺着发丝一点点碰到他的头皮、脖颈。
  白燃是妖族,身形骨架都很大,盛初又是骨架纤细的类型,强烈的对比形成了很大的反差,几乎像是被抢回寨子的小新娘。
  尤其是白燃小麦色偏黑的皮肤,给人一种野蛮悍匪的错觉。
  被叼住耳垂,盛初的脚趾瞬间蜷缩起来,连身体都不同程度想要蜷缩起来。
  别跑。
  大猫这种生物,体温都比人类要高一些,所以当那些吻落到脸颊上、睫毛上、鼻尖上、下巴上、唇上时,格外的滚烫。
  盛初上气不接下气,粉色的指尖胡乱揪住几缕银发往后扯去。
  外头的雨雪又下大了,打在未落的叶片上,簌簌作响,但是除了落雪声,几乎没有任何其他声音,静到甚至能够听到谁的脚步声似得。
  暖气开得很大,窗户上一层雾气,让人看的不太真切。
  盛初忽然很喜欢这样的氛围,他仰着脖颈,发如黑藻,散在脑后,睫毛像是被雨水打湿的松针,一颤一颤。
  看不清、看不透、不用伪装,不用去故作淡然。
  一瞬间就想要沉溺下去。
  盛初张了张嘴还要说什么,白燃便在他耳边亲亲他鬓角上的发丝,低声呢喃:你要说什么,现在快说,做的时候,我可能什么都听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写得我头昏脑涨qaq
  今天就这么多吧,要死了要死了。
  倒计时三天,倒计时三天,您的营养液即将消失!!!
  顺带推一下莓莓的新脑洞!
  《反向驯养[穿书]》点击专栏可收藏!(人设还在画,目前封面是线稿嘿嘿)
  许厌秋一觉醒来发现穿书了,自己成了书中大佬梁遂的金丝雀,唯一优点就是美貌。
  他需要等到走完舔狗线,才能功成身退把用完的大佬还给的白月光。
  大佬梁遂,肩宽腰窄颜值高还不粘人,七夕节送百万手表眼都不眨一下。
  嗯,是个合格的大佬。
  许厌秋:没亏。
  梁遂一觉醒来觉醒了,发现自己是书中的大佬,而自己情人许厌秋是个暂时替代白月光的金丝雀。
  对于这种奇葩的设定,梁遂一开始十分叛逆烦躁,金丝雀白月光统统消失!
  结果
  许厌秋给他做的爱心便当真好吃!
  许厌秋夜晚变着法夸他,甜滋滋!
  许厌秋还会在车子撞过来时飞身推开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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