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二十一章 想要个孩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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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沈十三允许,梁菲菲更加开心了。
  沈十三搂着她说:“等怀上了再开心也不迟吧。”
  “那你明天再过来嘛。”梁菲菲羞涩的央求道。
  沈十三哈哈笑着,起来跟她一起出门……这一晚,梁菲菲班的学生肯定会郁闷,因为平时总是一脸忧愁的美女老师,会有事没事就笑的像个傻瓜。
  这段时间,沈十三只有等待,每天都过来陪梁菲菲,好像要把前段时间亏欠她的都补给她,而梁菲菲的电脑里面,开始多了一些东西,被沈十三强行弄进去一些高级动作片。
  梁菲菲开始还删来删去,可经过沈十三的耐心开导,让她发现,这里面确实有不少可取之处,便接受了。
  当然了,过于那种的玩意,她实在不允许了,因为宿舍的条件有限,隔音效果不是那么好,实在怕自己倒时会瞎叫。
  时间的光阴就这样一寸寸过去,又这样过了一个星期后,临海市的商界有了震动,王丽凭借自己的能力,将两个集团完美的合并,成立了美成集团。
  而就在集团合并盛会召开的前一天,王丽给沈十三打来电话。
  沈十三接了,却拒绝去见她```可就要挂掉电话时,不料小果儿的声音响起,一口一个叔叔我想你了,让沈十三一点办法都没有。
  于是先去了一趟闹市,打听了不少人,这才找到一家名犬店。
  之所以叫名犬店,因为这里不单是纯粹的宠物店,还有名贵的猛犬。听说,这家店以前还进购了一头价值百万的纯种藏獒。
  沈十三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想给小果儿买一头‘将军’。
  店主一下看出沈十三的意思,就带着他绕过那些花俏的宠物,来到里面,让沈十三见到了不少珍贵的名犬。
  不过他的运气也不是很好,这家店目前没有藏獒。而沈十三也不是白痴,知道真正的纯种血统藏獒,自己还并不一定买的起。
  想必作为爷们,都对名犬这种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尤其钟爱吧。
  先说藏獒,这大家伙就是狗类世界的传说,狗老大,狗中之王,据说在草原上,它撒点尿,方圆十多里的狼,都得绕道。
  可惜,同样钟爱这种狗王的沈十三,今天没有看到。
  但他运气也算可以,看到另外一只名犬:金毛,只所有这个美称,就因为它一直都以金色平毛犬的名字而闻名。别名又叫黄寻猎犬,或者俄罗斯猎犬。
  它在18世纪由英国苏格兰的於苏格兰河近郊开始繁殖,用以狩猎及寻回被猎枪射落的水鸟,这种家伙,不管是陆地,还是在水中,都强悍的很。
  店主介绍过后,看着沈十三的反应,却见沈十三舔了舔嘴,讪笑道:“这只金毛,怕不是你们店里的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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