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充满爱意的眼神(2 / 3)
虽然嘴上这么说,可我心里的确是有些惋惜,我来南城市两年了,第一届城际赛因为没钱没有去成,这次对我来说,其实也是很重要,这是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可偏偏有这么一个狠角色抢掉了我的mvp。
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面对李敏妍的时候,怎么都生不起来气。
再说,我凭什么生气,凭我技不如人?
人家的狐狸的确很是厉害,mvp当之无愧,我不过是一个团战搅屎棍而已,虽然说如果没有我压制那个剑圣的话,后期几乎很难打,可毕竟人家的实力也不弱。
李敏妍看我发呆,犹豫了一下说道:“你们,中国人的比赛,我还是,不参加了,这个名额,让给你,好不好?”
“你确定?!”我立刻来了精神,双眼冒光的盯着李敏妍。
李敏妍被我炽热的目光吓的退后了一步,把牌子递给我说道:“你,别离我这么近,我怕。”
我哈哈一笑,接过牌子激动的抱起了她转了一圈,李敏妍没有反抗,一股女人特有的体香顺入我的鼻子里。
不过,她应该对我很是无语吧。
“敏妍,”我选择了一个比较亲密的称呼说道:“你不知道,这场比赛对我有多重要,家里一直不支持我做电竞这个行业,这是我证明自己的一个机会啊!”
“可你离职业电竞选手,还差一点。”李敏妍完全没有注意到我激动的情绪,直接泼了我一盆冷水。
“呃…”我有些尴尬,正要说些什么,肩膀却被撞了一下。
正是林洋。
林洋扭过头,恶狠狠的骂了我一句。
“你他妈瞎了啊?”说完狠狠瞪了我一眼,领着冯娜便离开了。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算了,心情不好可以理解。
让我不解的是冯娜。
冯娜离开的时候,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这次的目光中却充满了爱意。
没错,是爱意。
就像两年前她答应做我女朋友时一样。
这一瞬间的愣神,让李敏妍有些诧异。
“你们,中国人,好奇怪。”李敏妍看着冯娜离去的方向,说道:“明明已经是,别人的女友,却还用,那种眼神,看你。”
我愣了一下,问道:“什么眼神。”
李敏妍也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我却看不出什么深意,她也没理我,扭头离去了,同时还扔下了一句话。
“去报名比赛吧,明天上午,别忘了。”
我嘿嘿一笑,当然忘不了!
这一夜我睡的很是香甜,我梦见了我夺得世界冠军,我梦见了冯娜重新回到了我的身边,我梦到了,她那充满爱意的眼神。
我的舍友兼好基友霍华,硬是要陪我一起去报名,我在想暴揍他一顿的同时却又拗不过他,只好同意。
说起霍华,他跟我可真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虽然为人有些猥琐,可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
说我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可能有点夸张,不过却不假,当初我失去了父母,是他靠着每月五六百块钱硬生生的养了意志消沉的我三个月。 ↑返回顶部↑
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面对李敏妍的时候,怎么都生不起来气。
再说,我凭什么生气,凭我技不如人?
人家的狐狸的确很是厉害,mvp当之无愧,我不过是一个团战搅屎棍而已,虽然说如果没有我压制那个剑圣的话,后期几乎很难打,可毕竟人家的实力也不弱。
李敏妍看我发呆,犹豫了一下说道:“你们,中国人的比赛,我还是,不参加了,这个名额,让给你,好不好?”
“你确定?!”我立刻来了精神,双眼冒光的盯着李敏妍。
李敏妍被我炽热的目光吓的退后了一步,把牌子递给我说道:“你,别离我这么近,我怕。”
我哈哈一笑,接过牌子激动的抱起了她转了一圈,李敏妍没有反抗,一股女人特有的体香顺入我的鼻子里。
不过,她应该对我很是无语吧。
“敏妍,”我选择了一个比较亲密的称呼说道:“你不知道,这场比赛对我有多重要,家里一直不支持我做电竞这个行业,这是我证明自己的一个机会啊!”
“可你离职业电竞选手,还差一点。”李敏妍完全没有注意到我激动的情绪,直接泼了我一盆冷水。
“呃…”我有些尴尬,正要说些什么,肩膀却被撞了一下。
正是林洋。
林洋扭过头,恶狠狠的骂了我一句。
“你他妈瞎了啊?”说完狠狠瞪了我一眼,领着冯娜便离开了。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算了,心情不好可以理解。
让我不解的是冯娜。
冯娜离开的时候,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这次的目光中却充满了爱意。
没错,是爱意。
就像两年前她答应做我女朋友时一样。
这一瞬间的愣神,让李敏妍有些诧异。
“你们,中国人,好奇怪。”李敏妍看着冯娜离去的方向,说道:“明明已经是,别人的女友,却还用,那种眼神,看你。”
我愣了一下,问道:“什么眼神。”
李敏妍也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我却看不出什么深意,她也没理我,扭头离去了,同时还扔下了一句话。
“去报名比赛吧,明天上午,别忘了。”
我嘿嘿一笑,当然忘不了!
这一夜我睡的很是香甜,我梦见了我夺得世界冠军,我梦见了冯娜重新回到了我的身边,我梦到了,她那充满爱意的眼神。
我的舍友兼好基友霍华,硬是要陪我一起去报名,我在想暴揍他一顿的同时却又拗不过他,只好同意。
说起霍华,他跟我可真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虽然为人有些猥琐,可这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
说我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可能有点夸张,不过却不假,当初我失去了父母,是他靠着每月五六百块钱硬生生的养了意志消沉的我三个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