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盛怒之下,罔顾法则(2 / 3)
这一刻,杨东只想用自己手中的这把长枪,向于志广宣示一个道理:
犯下血债,
就该血偿!
清晨六点,随着朝阳缓缓升起至海平面,点缀了漫天云霞,海面的万顷碧波,早已一片橙红。
“呼呼!”
杨东看着脚下的一地烟头,重新将背包斜跨在身后,披着霞光渐行渐远。
……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于志广并不是一个完全的混子,因为在他的身上,只有混子的阴狠,却没有混子的魄力,由于忌惮杨东拼掉刘宝龙的恶名,他至今没敢跟杨东正面碰撞,但是又因为刘悦的偷袭,使他头脑一热,展开了疯狂的发泄。
于志广借着酒劲,蹂躏了刘悦一顿之后,开始还没怎么当回事,依旧带着身边的几个人,该去夜店去夜店,该去洗浴去洗浴。
可是到了早上五点多钟,等于志广醒酒以后,他盘腿坐在按摩床上,却越想越后怕,于志广跟刘宝龙,属于同一时期出道的混子,所以于志广对刘宝龙的实力,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对于直接导致了刘宝龙覆灭的杨东团伙,于志广虽然始终表达出了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可是要说他一点不怕杨东这伙愣头青,也绝对不现实。
刘宝龙虽然是因为在跟李超的内斗的过程中,因为买凶杀人被判死的,可是他在执行死刑之前,双腿已经被枪崩成了终身残疾,他的伤,别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同为江湖中人的于志广,可能会一点风声都听不到吗?
谨慎的人,普遍都很多疑,而于志广也没有免俗,他坐在床上想了半天,越琢磨这件事,就越感觉自己酒后的行为有些傻逼,所以到了六点钟左右,他并没有叫醒正在熟睡的其他小兄弟,而是只身一人,趁着蒙蒙亮的天色,独自离开,把其他人全给抛下了。
于志广这种行为,会被人骂成是损篮子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于志广如果稍微有那么一些在乎他的名声,也不至于混到如今还依旧没什么起色,对于于志广来说,外在评价跟自身安危比起来,显得一文不值,所以在一个残疾的社会大哥,和一个四肢健全的狗篮子之间,于志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成为后者。
一个没有了尊严的混子,更像是一个流氓。
但是这种流氓,却恰恰让人更难对付,因为他似乎没有什么牵挂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在乎的人,为人处世除了一己私利,毫无逻辑性和目的性,让人无从揣摩。
……
距离于志广离开洗浴,还不到二十分钟的功夫,杨东便推开了洗浴的门,大步流星的向二楼的休息大厅走去,随后借着昏暗的灯光扫视一圈,很快就发现了躺在按摩床上,淌着哈喇子睡觉的匡宏,随即迈步走了过去,手臂高高扬起。
“啪!”
一个清脆的嘴巴子,响彻在清晨的休息大厅内。
“扑棱!”
正睡梦中的匡宏挨了一巴掌,猛然从床上坐起,迷迷瞪瞪的看向四周,目光跟身前的杨东对视半秒钟后,猛然向后退去,却忘了自己坐在按摩椅上。
“咕咚!”
匡宏一屁股掉在床下,根本顾不得自己身上的疼痛,在转身的同时,扯着嗓子开嚎:“大哥,杨东……”
匡宏的话喊了一半,戛然而止,因为他身边那张床上,早已人去铺空。
“嘭!”
杨东抬起腿,一脚踹在匡宏的背上,将他踩在了脚下。
“扑通!”
与此同时,旁边几个床铺的小青年,看见杨东跟匡宏打起来了,纷纷跳下床,拿起了旁边的烟灰缸:“哎呀我艹你妈的,你跟谁俩呢!”
“刷!”
杨东单手背后,扯下背后的旅行包,向前一探,半截枪管子,顿时支棱在了外面,最近一段时间,杨东因为吃药的缘故,身体已经被催胖了一圈,加上本身的身高,还有当初因为做手术而剃成卡尺的头型,单手举着枪,的确很有威慑力,而对伙的几个小青年见状,还真的没有一人敢迈步上前。 ↑返回顶部↑
犯下血债,
就该血偿!
清晨六点,随着朝阳缓缓升起至海平面,点缀了漫天云霞,海面的万顷碧波,早已一片橙红。
“呼呼!”
杨东看着脚下的一地烟头,重新将背包斜跨在身后,披着霞光渐行渐远。
……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于志广并不是一个完全的混子,因为在他的身上,只有混子的阴狠,却没有混子的魄力,由于忌惮杨东拼掉刘宝龙的恶名,他至今没敢跟杨东正面碰撞,但是又因为刘悦的偷袭,使他头脑一热,展开了疯狂的发泄。
于志广借着酒劲,蹂躏了刘悦一顿之后,开始还没怎么当回事,依旧带着身边的几个人,该去夜店去夜店,该去洗浴去洗浴。
可是到了早上五点多钟,等于志广醒酒以后,他盘腿坐在按摩床上,却越想越后怕,于志广跟刘宝龙,属于同一时期出道的混子,所以于志广对刘宝龙的实力,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对于直接导致了刘宝龙覆灭的杨东团伙,于志广虽然始终表达出了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可是要说他一点不怕杨东这伙愣头青,也绝对不现实。
刘宝龙虽然是因为在跟李超的内斗的过程中,因为买凶杀人被判死的,可是他在执行死刑之前,双腿已经被枪崩成了终身残疾,他的伤,别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同为江湖中人的于志广,可能会一点风声都听不到吗?
谨慎的人,普遍都很多疑,而于志广也没有免俗,他坐在床上想了半天,越琢磨这件事,就越感觉自己酒后的行为有些傻逼,所以到了六点钟左右,他并没有叫醒正在熟睡的其他小兄弟,而是只身一人,趁着蒙蒙亮的天色,独自离开,把其他人全给抛下了。
于志广这种行为,会被人骂成是损篮子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于志广如果稍微有那么一些在乎他的名声,也不至于混到如今还依旧没什么起色,对于于志广来说,外在评价跟自身安危比起来,显得一文不值,所以在一个残疾的社会大哥,和一个四肢健全的狗篮子之间,于志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成为后者。
一个没有了尊严的混子,更像是一个流氓。
但是这种流氓,却恰恰让人更难对付,因为他似乎没有什么牵挂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在乎的人,为人处世除了一己私利,毫无逻辑性和目的性,让人无从揣摩。
……
距离于志广离开洗浴,还不到二十分钟的功夫,杨东便推开了洗浴的门,大步流星的向二楼的休息大厅走去,随后借着昏暗的灯光扫视一圈,很快就发现了躺在按摩床上,淌着哈喇子睡觉的匡宏,随即迈步走了过去,手臂高高扬起。
“啪!”
一个清脆的嘴巴子,响彻在清晨的休息大厅内。
“扑棱!”
正睡梦中的匡宏挨了一巴掌,猛然从床上坐起,迷迷瞪瞪的看向四周,目光跟身前的杨东对视半秒钟后,猛然向后退去,却忘了自己坐在按摩椅上。
“咕咚!”
匡宏一屁股掉在床下,根本顾不得自己身上的疼痛,在转身的同时,扯着嗓子开嚎:“大哥,杨东……”
匡宏的话喊了一半,戛然而止,因为他身边那张床上,早已人去铺空。
“嘭!”
杨东抬起腿,一脚踹在匡宏的背上,将他踩在了脚下。
“扑通!”
与此同时,旁边几个床铺的小青年,看见杨东跟匡宏打起来了,纷纷跳下床,拿起了旁边的烟灰缸:“哎呀我艹你妈的,你跟谁俩呢!”
“刷!”
杨东单手背后,扯下背后的旅行包,向前一探,半截枪管子,顿时支棱在了外面,最近一段时间,杨东因为吃药的缘故,身体已经被催胖了一圈,加上本身的身高,还有当初因为做手术而剃成卡尺的头型,单手举着枪,的确很有威慑力,而对伙的几个小青年见状,还真的没有一人敢迈步上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