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詹姆斯的选择(1 / 3)
让胡家庆有些预料不到的是,俾斯麦现在过得非常的憋屈,而且,为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还在社会的底层里,努力地,一步步往上爬的路上苦苦挣扎。
俾斯麦12岁的时候按照父亲的安排,便进入了中学就读。
因为性格孤傲,他经常受到同学的排挤,但他并不斗殴心,反而勤奋向上,并在此时间学会了英语、法语、俄语、波兰语、荷兰等国语言,并为他之后的政治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俾斯不满17岁的时候,就入读了哥廷根大学,但俾斯麦并不满意大学的生活。在其就读大学期间,他经常腰间佩剑,并牵着一只大狼狗。但却无心向学,并染上了很多恶习,曾与同学进行过27次决斗。后来,虽转到柏林大学入读法律系,但他却并不满意。虽然毕业后成为了律师,但他并不甘于此,于是投考政府的官职,当上了一个小书记员。
在当书记员的时候,他结识了一位贵族女子,并与之结下了婚约,承诺风风光的将对方娶进家门。
可是他没钱,想以赌博赚钱,却把本钱都输得精光,并欠下很多债务。因此这次婚约取消了,所爱的贵族女子也嫁作他人妇。
其后他结识了一位牧师的女儿,再订婚约,可惜,那位女子亦跟一位富有的军人走了。结果俾斯麦只有带着一屁股的债务,回到家乡。
回到家乡后,他与其哥哥分了家,当上了庄园主人,可是他并不满意农场主的生活,很快就筹划进入政坛。
这次,他的运气比以前好一些,他首先是当上了河堤监督官。这份差事很适合俾斯麦好胜的性格,因此他很称职,很快树立了正面的形象。
更重要的是,他遇到了他人生之中的贵人,詹姆斯.罗斯切尔德。
俾斯麦也不知道,自己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能让詹姆斯这种大人物看上自己。
“普鲁士看得起普鲁士,不是它的自由主义,而是它的实力。”詹姆斯的眼前,时不时便会浮现这个年轻人激情四溢的演讲。
“德意的未来,可就靠他们这一代了。”詹姆斯不止一次的在自己内心说。
所以,通过自己的手段,给俾斯麦安排一个能让他发挥所长的工作,这便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普鲁士,再不能这样四分五裂了,或许,普鲁士的统一,便着落在这个年轻人身上了。”
若是让后世人听到这句话,一定会惊叹詹姆斯的这种惊人预断力。可是,能成为罗斯切尔德家族的掌舵人,詹姆斯本就是不比寻常的人物。
可是,最近的詹姆斯,也遇到了小小的麻烦。因为远在北美的西岸共和国找上了他。如今他们的外交部长就站在他的面前。
詹姆斯。罗斯切尔德一点都不喜欢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尤其在听说满清的朝廷,本土作战都输给了英国军队之后,詹姆斯更是对黄皮肤人有一种天生的厌恶感。
但是,他却喜欢这个年轻人手中的黄金。
听施奈德说了,他们现在进行国际贸易的时候,都是用黄金在进行交易,詹姆斯不得不提起兴趣。
黄金,可是这个时代的硬通货,罗斯切尔德家族就是因为手中拥有足够多的黄金,才能逐步的控制英、美等国的货币发行,甚至各大国的经济命脉的。
可这个新生的共和国,他们连货币都没有,他们穷得只剩下黄金了。
若是这些黄金能成为自己的,或者,这些国家也让他来帮助发行货币,他无法想象,他能控制多少的财富。
所以,他们要独立,且让他们独立去吧,他们要是真和美国人打得不亦乐乎,他倒是乐观其成。世界太平,他们找谁卖军火去?
可是,英、法等国居然不卖他的面子,他也理解,一个黄色人种掌控的共和国存在于北美,对于自认为高贵的罗斯切尔德家族来说,也是很难接受的。
尽管欧洲各大资本家同美国政府因为组建美利坚第二银行的过程中,有不少龌龊的事情,但从内心里,他们仍只认同同为白种人的美国人。
至于黄种人,在他们的眼里,仍是卑微的、下贱的下等民族,如果不是看在他们手中的黄金的份上,他才不会和他们交易。
而以前只是罗斯切尔德家族的一个小职员的施奈德,现在因为在处理同西岸共和国的关系中,应对得体,奔走有功,如今也摇身一变,成了罗斯切尔家族事业中的红人,想起这些,施奈德内心也是对西岸共和国十分感谢的。
可是,面对罗斯切尔德家族对共和国的不配合,他也只能爱莫能助。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安排胡家庆同詹姆斯的亲自见面,结果会如何,他也不敢知道。
“说说看,年轻人,你能为我们做点什么。”詹姆斯只微抬了抬头,手却仍然在桌子上写写划划些什么。 ↑返回顶部↑
俾斯麦12岁的时候按照父亲的安排,便进入了中学就读。
因为性格孤傲,他经常受到同学的排挤,但他并不斗殴心,反而勤奋向上,并在此时间学会了英语、法语、俄语、波兰语、荷兰等国语言,并为他之后的政治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俾斯不满17岁的时候,就入读了哥廷根大学,但俾斯麦并不满意大学的生活。在其就读大学期间,他经常腰间佩剑,并牵着一只大狼狗。但却无心向学,并染上了很多恶习,曾与同学进行过27次决斗。后来,虽转到柏林大学入读法律系,但他却并不满意。虽然毕业后成为了律师,但他并不甘于此,于是投考政府的官职,当上了一个小书记员。
在当书记员的时候,他结识了一位贵族女子,并与之结下了婚约,承诺风风光的将对方娶进家门。
可是他没钱,想以赌博赚钱,却把本钱都输得精光,并欠下很多债务。因此这次婚约取消了,所爱的贵族女子也嫁作他人妇。
其后他结识了一位牧师的女儿,再订婚约,可惜,那位女子亦跟一位富有的军人走了。结果俾斯麦只有带着一屁股的债务,回到家乡。
回到家乡后,他与其哥哥分了家,当上了庄园主人,可是他并不满意农场主的生活,很快就筹划进入政坛。
这次,他的运气比以前好一些,他首先是当上了河堤监督官。这份差事很适合俾斯麦好胜的性格,因此他很称职,很快树立了正面的形象。
更重要的是,他遇到了他人生之中的贵人,詹姆斯.罗斯切尔德。
俾斯麦也不知道,自己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能让詹姆斯这种大人物看上自己。
“普鲁士看得起普鲁士,不是它的自由主义,而是它的实力。”詹姆斯的眼前,时不时便会浮现这个年轻人激情四溢的演讲。
“德意的未来,可就靠他们这一代了。”詹姆斯不止一次的在自己内心说。
所以,通过自己的手段,给俾斯麦安排一个能让他发挥所长的工作,这便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普鲁士,再不能这样四分五裂了,或许,普鲁士的统一,便着落在这个年轻人身上了。”
若是让后世人听到这句话,一定会惊叹詹姆斯的这种惊人预断力。可是,能成为罗斯切尔德家族的掌舵人,詹姆斯本就是不比寻常的人物。
可是,最近的詹姆斯,也遇到了小小的麻烦。因为远在北美的西岸共和国找上了他。如今他们的外交部长就站在他的面前。
詹姆斯。罗斯切尔德一点都不喜欢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尤其在听说满清的朝廷,本土作战都输给了英国军队之后,詹姆斯更是对黄皮肤人有一种天生的厌恶感。
但是,他却喜欢这个年轻人手中的黄金。
听施奈德说了,他们现在进行国际贸易的时候,都是用黄金在进行交易,詹姆斯不得不提起兴趣。
黄金,可是这个时代的硬通货,罗斯切尔德家族就是因为手中拥有足够多的黄金,才能逐步的控制英、美等国的货币发行,甚至各大国的经济命脉的。
可这个新生的共和国,他们连货币都没有,他们穷得只剩下黄金了。
若是这些黄金能成为自己的,或者,这些国家也让他来帮助发行货币,他无法想象,他能控制多少的财富。
所以,他们要独立,且让他们独立去吧,他们要是真和美国人打得不亦乐乎,他倒是乐观其成。世界太平,他们找谁卖军火去?
可是,英、法等国居然不卖他的面子,他也理解,一个黄色人种掌控的共和国存在于北美,对于自认为高贵的罗斯切尔德家族来说,也是很难接受的。
尽管欧洲各大资本家同美国政府因为组建美利坚第二银行的过程中,有不少龌龊的事情,但从内心里,他们仍只认同同为白种人的美国人。
至于黄种人,在他们的眼里,仍是卑微的、下贱的下等民族,如果不是看在他们手中的黄金的份上,他才不会和他们交易。
而以前只是罗斯切尔德家族的一个小职员的施奈德,现在因为在处理同西岸共和国的关系中,应对得体,奔走有功,如今也摇身一变,成了罗斯切尔家族事业中的红人,想起这些,施奈德内心也是对西岸共和国十分感谢的。
可是,面对罗斯切尔德家族对共和国的不配合,他也只能爱莫能助。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安排胡家庆同詹姆斯的亲自见面,结果会如何,他也不敢知道。
“说说看,年轻人,你能为我们做点什么。”詹姆斯只微抬了抬头,手却仍然在桌子上写写划划些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