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文工团里当台柱[七零] 第20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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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英秀点点头,觉得女儿说得有道理。
  不过不能迁走坟,她心里还是遗憾的。
  林夏和方英秀说:“以后有机会,让我哥来迁走。我在京城买好墓地。”
  方英秀说:“把我的和你爹的买一块儿。”
  林夏知道方英秀这句话没什么意思,就是表达她去世后想和她爹在一起。
  其实她买墓地,也是这样想的。
  既然已经下了决定,后面的手续就走得快了。
  迁户口还需要去公安局办手续。
  幸好各种证明文件林夏回来前就准备了,她做了两手准备。
  如果方英秀愿意迁户口,这些证明可以直接用,不用再跑一趟京城了。
  如果方英秀不愿意迁户口,那就先留着这些证明,回头她愿意迁了再说。
  有大队长带着,还有林夏爹以及自己哥哥战友的关系,方英秀的迁户口手续办得很快。
  三天就走完了手续,如果是其他人,绝对不会这么快。少的的一周十天,多的半个月一个月不止。
  手续办完,林夏和方英秀就开始收拾准备去京城的行李了。
  至于村里的地,方英秀直接和大队长说,让他看着处理。
  反正她户口就要迁走了,这地也不归她了。
  至于房子,方英秀拜托了大队长媳妇平时来看看。
  因为拜托了别人帮忙,林夏家里带不走的牲畜,还有菜园子里的种的菜,包括各种生活用品,都送给大队长媳妇了。
  大队长和方英秀说:“这一季的玉米你肯定回不来收了。种子是你买的,还有上的粪,除的草,回头地分给谁,我让他们把钱不给你,直接给你汇到京城。”
  方英秀同意大队长说的,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其实原本不需要这么赶的。
  但是林夏说还是趁着暑假把事情办好吧。
  而且她的第二套房子还在翻修,得回去看着情况。
  方英秀本身对这个村子也没多少留恋。
  要说好朋友,她也没有结实几个。大家都是邻居关系,她本来就不是本地人,没有别人那么融入。
  所以说走的时候,除了不舍得那五亩地,其他的倒是什么都没有。
  拿着各种户口迁入证明,还有家里方英秀这不舍得扔,那不舍得送的各种东西。
  两人坐上了去京城的火车。
  大部分大件的东西,林夏直接走了邮寄。
  没办法邮寄的,比如方英秀非要带走的一只鸡,就是上火车的时候带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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