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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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氏讲的故事告一段落,坐起来,倒了杯温茶嘬了一口。
  沈臻静灌下两口茶水,冷声说:“我知道祖父为什么这么喜欢二妹妹了,肯定她象极了她的外祖母,祖母这么恨二妹妹也是因为这个。”
  “你知道就好,二丫头比她娘更象她外祖母,模样才情举止无一不象。”
  “沈家与林家有这么深的仇怨,为什么还会结亲?”
  杜氏冷哼一声,说:“你祖父回京后,就同林闻联手对付宁家,两人成了盟友。第二年,宁远山被迫致仕,你祖父入阁。次年,林闻遭人弹劾,又惹怒了先皇,被削去内阁首辅之职,贬为七品知县,在赴任途中被仇家杀了。万夫人听到林闻的死讯,当即就病了,没几天,也去了。才一个月,林氏就从金尊玉贵的大小姐变成了父母双亡的孤女。你祖父可怜她,就想让你父亲娶她,你父亲以死相拒,你祖母也闹腾,族里也不同意一个孤女做沈家的宗妇。你祖父只好退步让你二叔娶她,你二叔好说话,答应了。林氏为父母守孝五年,才嫁到沈家。”
  “父亲是谦谦君子,别看林闻做到首辅,就看他那副德性,也不会娶他的女儿。娘是有福之人,和父亲是天作之合。”沈臻静嫉妒沈荣华有一个做过内阁首辅的外祖父,说话的语气泛酸,说起父母的婚姻,又是满脸幸福的憧憬。
  杜氏见沈臻静这副模样,轻哼一声,不想打击她。若让女儿知道沈慷在林闻做首辅时,为求林氏青眼,费尽了心思,林闻一死,他马上变了脸,以死拒娶林氏,并让沈老太太匆匆去杜家求亲,该怎么看沈慷这个父亲呢?
  “静儿,夜深了,睡吧!”杜氏刚揽着女儿躺下,就见窗外火光晃动,急匆匆的脚步声传来,杜氏赶紧坐起来,叫值夜的丫头,“快去问问有什么事?”
  丫头出去看了看,回来禀报,“回太太,是文嬷嬷,还有、还有杜公子。”
  “杜公子?”杜氏知道丫头说的是杜昶,满心疑问,深更半夜的,这里又是内院,发生了什么大事,文嬷嬷才把外男带进来,“让他们进来说话。”
  “娘,我……”沈臻静听说杜昶来了,不由怦然心跳。
  “你躺着别动。”杜氏匆忙穿好衣服,简单收拾,去外屋问话。
  “姑母,三哥、三哥不好了,你、你快去……”杜昶急得连话都说不清了。
  “珪儿怎么了?你快说。”
  “他、他、他打死了人,又、又被阉了。”
  ------题外话------
  liuyan666lv4书友,不好意思,你之前的疑问在这章里才有答案,我记错了章节,以后之前提到过。
  ☆、第四十四章 过年
  沈家本在孝期,又是丧父的重孝,逢年过节忌讳更多。不能披金挂彩,不能燃花放炮,不能穿红戴绿,更没有亲戚朋友拜年走动,年节过得索然无味。
  除夕,沈氏一族的男女老幼全都聚在沈家大宅,先开祠堂祭祖,又一起吃了一顿年夜饭,对眼的聚到一处聊了一会儿闲天,就各回各家守岁了。
  沈慷带着三个兄弟及各自的妻妾子女聚到吉祥堂,陪沈老太太说笑守岁。因家中有孝,四家和沈老太太又各自有事,怎么闹腾玩笑,也热闹不起来。
  沈老太太想起沈荣华,气就不打一处来,又不敢打骂她,心里憋屈膈应。强忍着吃完年夜饭,就把她赶回了怡然居,并言明初一的饺子让她在怡然居吃。
  沈荣华乐呵呵答应了,她正不想应付这些人呢。自她在吉祥堂又砍又杀的事发生,府里的人看她的目光很怪异,大多数人就象是在看怪物。呆在怡然居不缺吃、不少喝,没事睡觉,和周嬷嬷等人闲聊,又惬意又轻松,她求之不得呢。
  破五那天一大早,沈恺就让人来叫沈荣华,同家里人一起去“赶五穷”。又一次开祠堂祭祖上香,祭天祭神,中午全家人一起吃破五饺子。初五一过,这个年就算过去了,除继续守孝,过年的禁忌多数也可以打破了。
  从初六开始,沈家就陆续有客人来登门,除了津州一带的故交朋友,还有来自京城的亲戚。其中,宁远伯府和万户侯府的来客受到了沈家最高规格的接待。
  送走宁远伯府和万户侯府的来客,沈荣华感觉府里的气氛紧张起来。沈府上下以吉祥堂和梧桐苑为中心,这两个地方有个风吹草动,府里反应异常强烈。
  “小贱人、丧门星,缺德短命的贱玩意儿,不得好死的东西……”沈老太太用拐杖戳着地砖,哭一阵子、骂一阵子,活象一个疯婆子一样。
  沈臻静病了,怕过了病气给沈老太太,就留到梧桐苑养病,由杜氏照顾。没有她哄沈老太太开心,沈老太太又变成了积年的怨妇,天天骂骂咧咧折腾。三姑娘、四姑娘、五姑娘、六姑娘和七姑娘都过来陪沈老太太说话,可没一个人能取代沈臻静。听到沈老太太骂街,她们又羞又怕,没一个人敢近前,都争着往后躲。
  “哪个小浪蹄子又惹老太太生气了?这大过年的,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四太太吴氏绕过屏风,三步并作两步扑到沈老太太靠坐的美人榻上,酸酸地说:“我竟不知道这天底下哪个比老太太还有福气,这有福的人哪还总是不知足,你说是不是?三嫂。就听老太太说话的底气,不再活百八十年,都饶不了阎王爷。”
  “老太太底气足、身体好,是自己的福气,也是晚辈们的福气。”三太太江氏说话轻声轻气,举止斯斯文文,连穿戴都比吴氏端庄得体。
  “小猴腚子,就会哄我开心。”沈老太太脸上的阴狠之气瞬时消散,拍着吴氏的手,笑说:“我这点子福气,比起你那姑母,差了十万八千里。”
  吴氏的姑母就是当今的吴太后,说是姑母,其实血缘关系远得很,还要追溯到前朝。吴氏父亲的高祖父与吴太后的高祖父是堂兄弟,论起来都出五服了。
  先皇末年,吴氏的父亲考中了榜眼,入了翰林院。当时,吴家式微,吴太后在后宫只是个嫔位,也不得宠。吴氏的父亲想在京城大族找个依仗,吴家也想拢络人才。两家一拍即合,就连宗续族,吴氏的父亲和吴太后成了堂姐弟。今上登基,吴家一步登天,升官晋爵,吴氏的父亲也沾了光,羡煞了一干人等。
  “哎哟,老太太,天底下凡人千千万,飘在天上的神仙就那么几个。咱们知足常乐,不跟神仙比,你是成千上万的凡人里最有福气的那个。”
  “哼哼!就你会说,看到你,我想不笑都不行。”沈老太太冲五位姑娘招了招手,说:“六丫头多学学你娘,你们几个也跟你们婶子学学,她比你们的大姐姐还会哄我。谁都不能学那个小贱人,我看到她气就不打一处来,哼!”
  “你们几个丫头,都记住你们祖母的话了吗?你们谁也不理她,我就不信她敢动刀砍你们。”吴氏抓紧沈老太太的手,愤愤冷哼,转向江氏,说:“三嫂,不是我做弟媳的说你,今年过年,你还给了她压岁钱,有那钱不如赏了乞丐。”
  吴氏指斥江氏,让江氏当着长辈晚辈下不来台。她大概早就忘了,去年过年的时候,她给沈荣华的压岁钱比给她亲生女儿的都多,还不是看沈阁老最喜欢沈荣华这孙女。沈阁老一死,她翻脸比翻书还快,恨不得一下子弄死沈荣华。
  沈惟三岁时,生母就死了,他在沈老太太身边长大,媳妇也是沈老太太给他挑的。沈惟人精嘴巧,能看眉高眼低,最会讨沈老太太欢心。娶了吴氏,这夫妇俩更是夫唱妇随,总能哄得沈老太太眉开眼笑,同是庶出,却比沈恒夫妇强多了。
  江氏并不介意吴氏的姿态语气,不紧不慢地说:“二丫头再怎么说也是沈家的姑娘,老太太就是再生她的气,也不能拿她比外人。大过年的,一家子人图个喜庆,压岁钱也就是长辈的一点心意,大嫂不是也给了吗?”
  当着这么多主仆,吴氏挨了江氏一顿抢白,脸上挂不住了,她刚想发作,被沈老太太按住了。正好万姨娘来了,说笑了几句,就打过岔去了。
  “老三媳妇,你去看看你大嫂,她管的事多,你给她搭把手,再看看静儿好点儿没有。”沈老太太有事要跟万姨娘说,就借故把江氏支走了。
  “媳妇这就去。”江氏明白沈老太太的意思,把五姑娘沈臻葳也带走了。
  吴氏也借故要走,被沈老太太拦住,让她带几位姑娘去后面的碧纱橱玩耍。
  “姑母,可是家里出了什么事?”万姨娘小心翼翼询问,自万户侯府的来客走了,沈老太太就很不自在,天天骂东骂西,万姨娘只怕不小心惹怒了她。
  万姨娘的父亲是沈老太太最小的庶出弟弟万信。当年,万文卸爵分家时,万信还没成亲,也没分到多少家产,又很快败光了。这些年,万信一家就依靠长房过活。万姨娘是万信的庶长女,对沈老太太这个姑母自是言听计从。
  沈老太太揉了揉红肿的眼睛,说:“璋哥儿怕是不好了,等过了十五,我想让你回京城一趟,代我回去看看,顺便也看看你的父亲母亲。”
  “我听姑母安排。”万姨娘轻声哽咽,倒了一杯热茶递给沈老太太。
  “琎哥儿媳妇也是个不安分的,好端端的,非嚷嚷着要和离,真……”
  万姨娘听到沈老太太的话,一杯热茶全洒了,烫得沈老太太一声惨叫。
  ☆、第四十五章 同病
  吴氏身在碧纱橱,却一门心思地关注万姨娘和沈老太太的一举一动。看到沈老太太被烫了,她赶紧出来帮忙收拾,还不忘敲打指责万姨娘几句。
  自万姨娘要被扶正的消息传出来,吴氏对万姨娘横挑鼻子竖挑眼,认为万姨娘不配跟她做妯娌。可她无法改变沈老太太的决定,只是常找机会刺万姨娘几句。
  “你看你毛手毛脚的,跟慌脚鸡似的,还有没有一点正形?”沈老太太捂着手斥责万姨娘,“一点小事都做不利落,比谁都不如,光让我跟你操心。”
  “老太太、老祖宗,你就别生气了,烫去老肉长新肉,越活越年轻。”吴氏见沈老太太脸色转好,又说:“万姨娘多伺候老太太几次,就熟悉了。”
  “她伺候我?哼!我看她巴不得让我天天伺候她呢,一点正事不做。”沈老太太本想多骂万姨娘几句出气,想起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说,只好作罢。
  万姨娘垂着头跪在沈老太太脚下,表面上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心里却恨得咬牙切齿。若不是沈老太太突然提起那件事,牵动她的心神,她会失态吗?
  沈老太太出了口长气,让吴氏带姑娘们回碧纱橱,她继续跟万姨娘说万户侯府的事,“我是把你当成老二媳妇,才让你回去探病,想必你大伯母也明白。要是璋哥儿不行了,你赶紧送信过来,我赶紧准备丧礼,让老二和老三去奔丧。”
  “知道了,姑母。”万姨娘轻手轻脚给沈老太太捶腿。
  “唉!你说这都是什么命呀?璋哥儿这样,琎哥儿倒是出息,可……唉!”
  “姑母别急,说不定大哥的病很快就会好起来呢,琎哥儿他……”提到万永琎,万姨娘很不自在,她忙双手揉眼,又哽咽几声,才掩饰过去了。
  沈老太太的同胞兄长万仁娶了北宁王府的庶女松月乡君,好不容易才生了两个儿子。万永璋是长子,自出娘胎就身体不好,吃的药不比饭少。他与沈恺一般大,卧病在床几年了,勉强熬过去年冬天,恐怕熬不过今春了。万永璋妻妾丫头成群,生病期间,只要能抬起腿都不忘耕耘,却没人给他生下一子半女。
  万永琎是次子,长得比万家人都好,人也聪明。可惜,他不干好事,让人一刀咔嚓了,到现在,他“太监”了十来年了。他灵透能干,现在内务府管理今上的私库,这差事正符合他的身体特征,出入后宫也安全,今上很信任他。
  万家给他娶了个穷秀才的女儿,想给他过继个儿子,踏踏实实过日子。没想到那秀才的儿子前年考中了进士,不想让妹妹再守活寡,就提出了和离。万仁和松月乡君都不同意,可万永琎却很痛快就答应了,年前和离的文书都写好了。
  万永琎是个废人,万仁又没有庶子庶女,万永璋一死,万户侯府嫡系一脉就绝后了。万仁和松月乡君天天急得跳脚,沈老太太这个亲妹妹不急才怪。
  ……
  梧桐苑。
  杜氏靠坐在临窗的大炕上饮泣,听下人传报说三太太江氏来了,她随便找了借口,就把江氏拒之门外了。沈臻静坐在她旁边,脸红红的,跟着唉声叹气。
  沈慷大步进来,看了杜氏母女一眼,脸上挤出几丝笑容,脱掉外面的大毛衣服烤火。沈臻静上前见礼,又递上一杯热茶,父女俩说了几句家常话。
  “老爷,事情到底怎么样了?”杜氏让沈臻静退出去,又谴退了下人,她亲自服侍沈慷换衣服,“京里来人说我母亲和大嫂都急病了,这可怎么办?”
  “能怎么办?就是把行凶者千刀万剐,珪儿也成了废人。他伤得很重,现在好歹保住了命,也是万幸了。”沈慷长叹一声,又说:“你也别忧心,还要多写几封信劝劝岳母和舅嫂,等珪儿好一点,我派人护送他回去,要不你也回趟京城。”
  “我能不忧心吗?大哥就珪儿一个嫡子,还立了世子,他还没成亲,就成了废人,我们杜家……”杜氏恨得咬牙切齿,“行凶者是什么人?刘知府怎么说?”
  “行凶者是个女孩儿,弄伤了珪儿,她寻死被人救下,现在还关在津州府的大牢里,刘知府……”沈慷欲言又止,有些事他不知道怎么跟杜氏说。
  杜珪和杜昶计划第二天赶回京城过年,当晚,他们约了蓝山书院几个同窗在望月楼喝酒。几人都喝了不少酒,醉醺醺的,和卖唱的两父女发生了冲突。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杜珪迷迷糊糊说不清,而杜昶则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据蓝山书院一名学生回忆,说杜珪调戏卖唱的女孩儿,老者阻止他。他一怒之下,失手打死了老者,又要强奸那个女孩儿。那女孩儿力气很大,同杜珪撕扯时,用剪刀刺伤了他的下体。之后,女孩儿要撞墙寻死,被赶来的差役救下了。
  沈慷不笨,他一听就觉得事情蹊跷,仔细思考推敲,却没有发现疑点。他想看看被杜珪打死的老者的尸首,见见弄伤杜珪的女孩儿,都被津州城的刘知府拒绝了。这件事怎么看都不简单,可事情卡在这儿,他只能等刘知府开堂断案的结果。杜氏很聪明,沈慷怕她发现蛛丝马迹,若闹起来,肯定会给沈家惹麻烦。
  “刘知府到底怎么说?”杜氏不由起急,声音也高了。
  “珪儿有错在先,又杀了人,人家的女孩也伤了他,你要是刘知府,你怎么断这个案子?”沈慷停顿片刻,又说:“刘知府私下找我,让我劝舅兄把事情压下去。若是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还让珪儿怎么活?”
  “那是不是要跟你们的永琎表弟一样?让人废了,连一声都不敢吱呀?万户侯府一窝子泥腿子窝囊废,没一点钢性,我们杜家可咽不下这口气。”
  “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别再找我。”沈慷很生气,抓起外衣出去了。
  杜氏又气又急,重重跺脚,把一套名贵精致的青花瓷茶具全摔碎了。
  “娘,你消消气。”沈臻静轻手轻脚进来,拉着杜氏的手,依偎在她怀里。
  “你看看你父亲,竟然说出那样的话,他……”
  沈臻静摇着杜氏的手,很郑重地说:“娘,我觉得父亲说得有道理,把事情压下去没坏处。事已至此,不能让人知道表哥废了,凡知道此事的人都封口,还要大张旗鼓描补一下。还要劝表哥想开,琎表叔不是活得挺好吗?”
  “怎么描补?”
  “呵呵,给表哥结一门好亲事。”沈臻静望向怡然居的方向,笑容看上去很天真,“二妹妹有福了,表哥的妻子将来就是杜家的宗妇、伯爵夫人。”
  “这倒是个好主意。”杜氏微微眯眼,陷入沉思之中。
  ☆、第四十六章 安排
  早春的风拂来阵阵寒意,吹散一声又一声的叹息。
  沈荣华靠坐在临窗的大炕上,回想去年过年时热闹繁华的情景,又想起前生七年每一个冷清困顿的年节,忍不住垂泪饮泣,满腹哀伤化作一声声长叹。
  前生,祖父的死是她人生的分水岭,境遇急转直下。而重生又是她今生的分水岭,在将前生变为梦境的那一刻,就注定她今生不会平静。过年这些天,她闲得身上快长草了,正好静下来多想想,为自己今后的生活勾划出轮廓。
  雁鸣进来回话,说:“姑娘,宝书让人来告诉姑娘,说水姨娘初六就出发回江东老家了。她给姑娘留了话儿,说姑娘要想去看她,恐怕要等上三个月了。”
  沈荣华怔了片刻,说:“我初五之前不能出门,她初六就走了,真不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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