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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起来就像一头失控的雄狮,浑身汗津津的,呼吸粗重、皮肤滚烫,毫不夸张的说我甚至能听到他皮肤下面有力的脉搏声,哥哥不费吹灰之力的单手制住我,柔软的栗色短发搔拂着脖颈,他埋头在我胸前,湿润缠绵的唇舌一次次将我千刀万剐。
  “等一等、艾瑞克……”主导权和优越感节节碎落,本能与理智因此撕裂开来,作出了截然相反的两种反应——身体努力迎和他,想得到更多爱抚和亲吻,头脑却由于某种不可言说的羞恼惊惶,迫切希望这场风暴立即停下,我听到自己可耻的啜泣了起来,声音又尖又细,说话时气若游丝:“你先停一停啊混蛋……我、我要死了。”
  他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金色的睫毛上挂满清碎的汗珠,棕黄色的眼睛里满是笑意,似乎认为这是无上的光荣和褒奖。我很想瞪他,或者踹他一脚,奈何四肢酥软,全身没有一点力气。
  “你不喜欢这样?”艾瑞克啄吻了一下我的发顶,低声问道。
  我在他怀里摇了摇头,呼吸乱成一团:“……不是不喜欢。”
  他对我的每个敏感点、极限承受能力以及一些自己都没注意到的细节和习惯了若指掌,说不喜欢未免太自欺欺人了。不如说正是因为喜欢、很喜欢,才会不知所措,恐慌又抗拒。
  “只是,你得温柔点儿,明白吗。”我磕磕巴巴的陈述着诉求,这多少有点羞耻。难以想象有朝一日我也会说出这种话……温柔点儿?一年以前的萨曼莎听到了一定会笑掉大牙。
  “明白了。”他笑着应了一声,又重新动了起来,这一次十分轻缓温柔,同时伸手拨开了我脸上汗湿的碎发:“我发现你很喜欢我碰你的头发。”
  我趁机抽回手腕,慢慢环抱住他的腰:“我的确喜欢。”
  “三四年级时我总缠着米歇拉给我梳头,而且不要最简单的马尾辫,一定要很复杂的编发发型,就是因为这个。”那时养母还没有现在这么工作繁忙,她以为我喜欢的是儿童杂志里那些漂亮精致的发型发饰,特地给我买了一整套款式不一、大小齐全的小皇冠小夹子,天知道那时我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梳头环节了。
  哥哥边吻我边将手指插进发丝,几乎扣住我的整片后脑:“很舒服?”
  战栗和快感窜上脊椎,我口齿不清的嗯了一声:“很舒服。”
  不知道为什么跟他说起这种事时我一点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也不担心他会因此讨厌我、认为我很奇怪。我甚至觉得如果我们真的身处于某部公主电影,不论我是谁,够不够聪明美丽,他都会一样喜欢我。
  真是盲目到可怕的自信。
  射过一次后他也终于露出了一点疲色,感谢上帝,这个疯子要是一直这么体力充沛,我非死在他床上不可。
  “你要喝水吗?”他三两下把我裹进一条干净的薄被,披着睡衣下床倒水,还顺手将窗户推开了半扇。借着那点月光和床头的台灯,我捧着他的马克杯,像个参观博物馆的小学生似的,严肃认真的打量起这间卧室。
  这不完全是我的责任,我是说,我们从前的关系可不能用“糟糕”两个字简单概括,艾瑞克是个非常麻烦的人(各种意义上),他极其注重隐私和个人空间,除了偶尔叫他下楼吃饭,我没有任何理由出现在他的私人领地里。
  “你的滑板。”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我指着某处墙角,一惊一乍的说,“还有你的曲棍球鞋。”
  哥哥嗯了一声:“那个柜子里放的都是杂物。”
  杂物?我记得我刚上九年级的时候艾瑞克每天六点就离家训练,晚上十点才筋疲力尽的回家,什么时候曲棍球鞋也变成了‘杂物’?我想起一些流言,侧头看他:“对了,前年你到底为什么忽然退队?”
  有人说是因为啦啦队长向他表白被拒,他被曲棍球队的几个队员联手揍了一顿。但我知道不是,那段时间他根本没有受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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