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嫁妆穿六零 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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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玉愣了一下,想了想,闺女说的太对了!
  穆继东虽然也想建功立业,不过,“师长很难呀!”
  “试试嘛,好好工作是一方面,爸爸你的文凭可别忘了。”
  “忘不了,等明年夏天我就去考高中文凭。”
  读书读得多还是有好处。在他们师所有的连长里面,他的初中文凭已经算是文化人了,人家提起他,也不会只记得他是没什么见识的农村人。
  一家三口商量着家庭发展大计,说完了这个之后,林玉问起假期,“什么时候能走?”
  “应该还要等五六天,等到开完表彰会才能走。”
  还要五六天,林玉心里就开始计划,“时间够,家里的腊肉腊鱼这些肯定晒干了。”
  “你明天休息吧?”
  穆继东点点头,“有什么事儿?”
  “明天还要出一趟门,张大娘帮我们打听火腿的事情,她说打听到四五家有火腿的,明天带我们去看火腿,合适的话就买下来。”
  “可以呀,我跟你去。”
  穆清眨眨眼,“我去不去?”
  “你就不去了吧,好好跟刘大夫再学几天。”
  穆继东看向闺女,“你跟刘大夫学医了?”
  “嗯,刘大夫有空就指点指点我,算是跟着他打杂,不过也学到了不少东西。”至少她现在会简单地把脉了。
  穆继东连忙说,“家里不用你管,跟着刘大夫好好学,争取把你那响叮当的半瓶水装满一点。”
  医术是个实用的技能,万一碰上什么事儿,来不及送去医院,自己懂一点,说不定还能救自己一条命。
  穆继东早就想明白了,闺女这样聪明的脑子,可别浪费了,能多学点就学一点。他自己就算了,自身条件就这样,把一件事干好就很不错了。
  总之吧,在穆清自己的意愿之下,爹娘的鼓励之下,第二天一早,穆清被她爹送去医院。
  她爹还来了一手人情世故,给刘大夫送了六个大肉包子,说是交的学费。
  把闺女送去医院,穆继东和林玉背着背篼,跟张大娘下乡。
  说是下乡,其实说成上山更实在。因为今天去的是她儿媳木翠香娘家的寨子,爬坡上坎,到寨子里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张大娘是个利索人儿,早就和人打了招呼,他们去的时候人家家里都有人等着他们。
  林玉是个节俭又不吝啬的人,该花钱的时候还是非常大方。
  再说,人家也没乱叫价,钱和票算起来差不多就是鲜肉两倍的价格,她连价都没还,直接就买了。
  张大娘打听到的五条火腿,全部都买下来了。林玉给钱实在太爽快,卖家高兴,还送了她一把干菜。
  张大娘笑道,“外人没来过,总觉得穷山恶水出刁民,实际上这里的人还是很朴实。”
  “那可不,多亏了张大娘,要不然我们还找不到这个地方来。”
  火腿买到了,一条农家火腿几十斤,背着这么重的东西下山也是个难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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