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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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罗焕收复罗伊斯东部边城,马蹄踏上了昔日祖辈曾经战斗过的地方。
  五月十二日,攻破沙赫帝国的边城杜邦城;十五日,占领欧文城;十八日,兵不血刃拿下沃尔什;二十日,谢利主动投降;二十五日,血洗戈斯;短短半个月时间,罗伊斯的铁骑,一路势如破竹,深入沙赫地界上千里,收复路过的所有边城。
  六月,天气炎热起来,而这个时候的罗伊斯大军,离巴伦城只有五百里了。
  当天傍晚的时候,残阳如血,罗焕站在自己新占领的荒漠之上,回头看这一个月内的足迹。
  荒凉而广漠的平原,一座座孤独的城市,贫瘠不堪的人弓着腰劳作,平淡而艰辛地渡过他们的一生。
  “知道吗,每当看到这些地方的时候,我就想,我会改变他们的命运。”罗焕伸手,下意识的揉着身边那只白色豹子的耳朵,“我要将这些荒漠全部开垦,会建立全新的城市,让里面住满居民,让我的足迹踏过的地方,沙砾开出鲜花,岩石结出麦粒。”
  白色的豹子拿自己的脑袋蹭了蹭罗焕的大腿,那强壮有力的肌肉,是他最喜欢的东西,特别是当耳朵被富有弹性的大腿肌压扁的时候,耳朵上那些敏感的毛毛,就会给豹子带来难以描述的享受。
  晚风吹在豹子身上很舒服,于是豹子抬头看着自己的主人。那人拥有一张英俊的面庞,数年的征战,让他年轻的脸上,带着一丝沧桑和威严。他的盔甲算不上干净赞新,但是却结实耐用,在夕阳的照射下,仿佛一尊由艺术家耗费心血创作出来的雕塑一般。
  “我已经写信回去,让阿兰卫学院的学者们,前来这片土地。”罗焕的唇角微扬,“他们将在这里,设计建造新的城池,我的子民,将会把来自埃尔的粮食种子,种在这片土地上。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成为富庶而繁华的地方。”
  白色的豹子及时伸出舌头,舔了舔罗焕的手心,表示自己赞同他的说法。
  而罗焕亦带着感叹:“真是难以相信,沙赫统治这块地方将近五十年,除了搜刮,竟然别的什么都没干。”随即,他的目光看向尚未征服的地方。
  那里是一片山林,山林之后,就是连绵不断的丘陵,和建筑在丘陵之上的一座座城市。
  在这些城市的终点,则是号称世界上的繁华之都,进入沙赫腹地的门户--拥有千年古城之称,比沙赫帝国更古老的城市,巴伦城。
  “乔恩,我想要进驻巴伦,想要走的更远,我要将这些地方都连成一个国家。”罗焕轻轻抚摸着身边的豹子,那柔顺而光滑的皮毛,让他沉迷,“和我一起,征服这些地方,建立一个新的罗伊斯帝国。”
  白色的豹子发出低沉的吼叫声,尾巴稍轻轻摆动,心中默默的想着:罗伊斯帝国什么的对我来说无所谓啦,只要--男宠你高兴就好。
  七月,罗伊斯大军继续深入,在这些不断挺进的战役中,罗焕的军队又扩充了不少,他不仅仅收纳了一些奴隶,也收编了不少沙赫人,甚至在贯穿沙赫的乔那河边,俘虏了三万沙赫军队,将其编入自己的军队中。
  罗焕的征伐动作并不算迅速,和鲁斯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根据鲁斯的预测,罗焕的铁骑对抗那些不堪一击的由沙赫奴隶组成的军队时,最多只需要两个月时间,就能够抵达巴伦城下。
  但实际上,罗焕的大军越是深入沙赫,就走的越慢。
  他甚至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城,花了整整半年时间,来调解自己的军队和当地居民的关系。
  “鲁斯将军,你主动放弃了那么大片的土地,可罗焕的军队,却并不像你说的那么可怕。你是不是太过玩忽职守?或者根本已经被罗焕身边那只白色的豹子勾引,而背叛了我?”沙赫大王流克三世对这样的局面很不高兴,自己的土地一再收缩,就意味着税收的减少,虽然那些穷地方根本不能够上缴多少税收,但苍蝇再小也是肉,钱少了始终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
  而鲁斯则看着面前的沙盘,轻轻的摇了摇自己的脑袋,他对于流克三世提出的质问完全没有半点不悦,也没有解释,只是用着郑重的语气劝告:“陛下……看来我们都低估罗焕的野心了。他这次远征,不仅仅只是想要向陛下您讨回公道,他根本……”
  “根本什么?”
  “他根本是想要,征服这片土地,甚至--取代您。您必须要小心,不可掉以轻心。”
  “呵呵,他想的太多了,就凭对那几个土著表示出友好?或者俘虏了三万沙赫低等人组成的军队,就觉得自己可以征服所有的沙赫人了?”流克三世不以为意,他转动自己手中的金质酒杯,沉醉的品尝百年陈酿,“沙赫人是不可能臣服在他的脚下的!他们只会信奉自己的神明,他没有祭司,根本不可能让沙赫人臣服。”
  “陛下,我听说,罗焕已经找了一个沙赫人充当他军中的祭司……”鲁斯善意的提醒道,“您是不是应该对我们的祭司表示点什么?”
  “呵!”流克三世轻蔑的一笑,“就凭那个不入流的,血统都不纯正的冒牌货?等着瞧吧,等罗焕到了离巴伦两百里开外的休姆城,他就会明白,真正的沙赫人可不是那么容易被征服的。”
  在离巴伦城约莫五百里外的休姆城,罗焕遇到了他有生以来,最棘手的事情。
  “先前收编的沙赫人,并不是真心投靠的,他们又开始谋划叛乱。”锡德将手中的头盔丢在地下,有些愤然的说,“沙赫人根本就是一帮毫无信义的小人,我们给他们的已经够多够好,不仅给与他们足够的食物和衣服,还给他们安排了祭司,甚至保护了他们的神庙,让他们有地方可以祈祷,但他们还是不满足!”
  罗焕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这些天来,随着他一步步的深入沙赫的地界,那种两个种族之间无法融合的沟壑,确实越来越深。尽管他极力的约束自己的部队,对沙赫俘虏优待,甚至在了解到沙赫人每个星期都会去神庙祈祷后,还特意扶持了一个沙赫祭司。但这些做法,根本无法真正的赢得那些沙赫人的心。
  罗焕微微低头,片刻之后,他抬起头,眼神中闪出一丝寒光:“既然温柔的手段不行,那就强权。将这次参与叛乱的沙赫人,领头的当众凌迟,其余的全部斩首。”
  “所有参与叛乱的?总共有五千七百人……”锡德有一丝犹豫。
  罗焕点点头:“全部斩首。当然,那些没有参与叛乱的,继续给与优待。”
  企图用这种恩威并施的方法,征服沙赫人的罗焕,在处死了五千多叛军之后,依旧没有收到他想要的结果。
  沙赫的叛乱依旧,非但如此,那些沙赫本地居民,也在处处和罗焕作对。
  “罗焕,你不能够再给那些投靠的沙赫将领更高的地位了。否则,我们自己的士兵,会不满的。”菲尔杰也及时报告了相关的情况。
  为了彻底的征服沙赫,罗焕给予那些俘虏的优待,并没有赢得太多的忠心,相反,跟随罗焕多年,南征北战的罗伊斯士兵,却对于这种情况开始不满。
  “那些人不过是我们的手下败将,应该都是些奴隶和俘虏,他们根本不配再继续当将军!”菲尔杰说。
  “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罗焕第一次感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毕竟,之前从没有人这样做过。“我想要建立一个强盛的,横跨整个大陆的帝国。但是沙赫人,拥有大多数人口的沙赫人,是个大问题。给与他们的待遇好了,我的士兵会不满;给与他们的待遇差了,根本无法让他们心甘情愿的臣服。”
  “罗焕,这都是因为你的野心太大。”远在罗伊斯的佩里克听说了这种情况,忍不住写信劝告自己的儿子,“你不该走的那么远,应该学习你的父亲,如果是你的父亲腓力,他就会选择攻破沙赫富庶的城市,让自己的士兵在城中劫掠一番,带着无数的战利品和财富返回。”
  罗焕并不甘心走上父亲的老路,如果只是要去抢夺战利品,他根本不用下这么大的功夫,甚至根本不用统一鲁纳联邦。
  “这是我们的祭司的问题”作为一个研究沙赫文化的学者来说,亚斯多拉图的学生,苏力德在观察了很长时间后,对罗焕建议,“沙赫人每个星期都要到神庙祭拜神明,他们深信那就是自己死后,灵魂归属的地方,祭司会引领他们的灵魂,抵达天堂之门。而我们的这个祭司,根本不被沙赫人所承认,这是他们不肯臣服的最重要的原因——害怕自己的灵魂无所依托。”
  罗焕在心底叹了口气,在同沙赫交战这么长时间,他当然明白这是问题的关键。
  原本以为用其它的优待政策,能够收服沙赫人,但现在看来,自己做的再多,也及不上找到一个合适的祭司。
  但是整个沙赫帝国,也只有三个祭司。
  一个远在沙赫的发源地穆朗,罗焕根本触摸不到的地方;一个在三天前已经病逝,罗焕也无法起死回生;还有一个,已经失踪多年,毫无音信。
  罗焕根本不可能拥有这三个祭司中的任何一个,关于沙赫人信仰归属的问题,始终都是无解。
  在并不明亮的营帐中,陷入困顿的罗焕执笔给自己的老师亚斯多拉图写信,而白色的豹子则安静的卧在他的身旁,拿尾巴圈住他的脚。
  “老师,大部分人,不理解我的做法,包括那些沙赫人。我想要融合沙赫的军队,可不管是用怀柔政策,还是用严酷的法令,都无法生效。我想要走到世界的尽头,找到您所说的真正的家园,可我不希望我足迹踏过的地方,只会带来破坏和鲜血。或许理想终究要屈服于现实,或许我应该听从周围人的劝告,不要在这里耽误那么多时间,做一些无用的功课,而应该直接占领巴伦,洗劫一番后,带着数不尽的财富、奴隶离开这里。”
  写到这里的时候,罗焕的心中感到一片黯然,他停下笔,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豹子。
  那只白色的豹子伸出舌头,舔了舔罗焕粗糙的手心,使得罗焕焦躁的内心瞬间平静下来。
  他继续写:“但那样做,无异于走上我父亲的老路,四处劫掠,然后醉生梦死,将自己的梦想,抛弃在最荒凉的角落,成为一具只知享乐的躯体。您在我年幼的时候,曾经教导过我对于这个世界的知识,指引过我的方向,让我不至于沦落为我最唾弃的人。现在,请您帮帮我,告诉我该怎么选择……”
  亚斯多拉图的信返回的比罗焕预想的要快,一个月后,一封来自埃尔亚历克安城阿兰卫分院的信,就印着鲜红的火漆,送到了罗焕的手上。
  “回信这么快?”罗焕从自己的侍卫手上接过信,有些诧异的问。
  “是的陛下,您忘了吗,新建立的驿站,已经从埃尔一直延伸到这里,一封急件每天可以在路上行走一千里。”侍卫的声音带着一丝自豪,“世界上,没有比这个更快的驿站了,这是我们罗伊斯的荣耀。”
  这样的回答,让罗焕的心情好了一些,他抽出亚斯多拉图的回信,将其展开。
  这封信附带了一张画,绘制了整个亚历克安城的样貌。
  两年前近乎荒凉的小城,在罗焕接手后,已经成为了繁华的文化中心。
  建立在埃尔的阿兰卫学院分院,几乎占据这座城市的一半的位置,里面的学员,有来自鲁纳的人,也有来自埃尔各地的,甚至还有少部分和埃尔接壤的其它小国家的。
  图画上画着各种肤色的青年,穿着白色的袍子,手中拿着书本,在阿兰卫分院学习和研究,他们带来自己的文化,也学习阿兰卫的技术。
  而在亚历克安城的街道上,商贾来往,街道整洁,繁华而有秩序。城外的港湾内,停泊着数不清的白色帆船,它们载着货物,运送到罗焕所统治的各个地方。
  “不要灰心,我的学生。”亚斯多拉图这封信,用了鲁纳和埃尔两种不同的文字写成,“看看你曾经建立的城市,你改变了这个地方。这里的人民比之前生活的幸福多了,他们在城中最高的地方,雕塑了你的形象。在埃尔,你已经成为神,这里的人民,诚心实意的爱戴你,喜欢你。”
  “你想要做的事情,是之前没有人做过的,必然会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难道你希望将来垂垂老矣,带着终身的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吗?你已经迈出了那么多步伐,就一直走下去。如果你因为困难,而轻易的放弃你的梦想,那么,不论将来你有多大的成就,那也始终,是个失败的人。”
  “如果你是一个甘于平淡的人,作为老师,我不会这样劝你。但你生来,就不是那样的人,你有着荣耀和梦想,那是你要走的路,就一直走下去。”
  “你已经征服了埃尔,使他们诚心实意的爱你,这都是因为你对于埃尔人的了解和尊重。沙赫人虽然和埃尔人不一样,但只要你真的尊重他们,认真去了解他们的文化,用他们喜欢的方式对待他们,那么他们一定会爱你。”
  罗焕将这封信反反复复读了很多遍,最后他将亚斯多拉图寄来的那张画装裱起来,挂在自己的大帐中。
  “你看到这张画了吗?”罗焕轻轻握着毛小花的手,目光坚定,“即便是沙赫人现在不喜欢我,但我总会找到,让他们喜欢的办法。”
  尽管众人反对,但罗焕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他在休姆城外整顿军队,并且对他们进行改编,足足用了一年的时间。
  可这样的时间花费,并没有太大的进展和意义。
  罗焕用尽办法,但沙赫人并不满意,非但沙赫人不满意,甚至连罗伊斯的士兵,也对此略有微词:“为什么我们要在这里耗上这么长的时间?我们为什么不直接杀到巴伦城,抢夺丰厚的战利品,赢得作为一个士兵,该有的荣誉?”
  “罗焕,你不能够再在这里呆下去了!”作为主管军中粮草和后勤的大臣,锡德再一次劝说自己这位幼年好友,“我们的粮草,布帛,军费,都经不起这样的白耗。眼看着巴伦城就在五百里外,我们却停滞不前,这样下去,会是对士气的极大打击!”
  罗焕明白锡德说的没错,不能够再这样耗下去了。
  他沉吟了片刻,终于做出决定:“今晚通知大军,明天落日之前,攻下休姆城。八天之内,拿下巴伦城!”
  “八天?!”听到这个消息的军中将军,包括毛小花,都感到很诧异,“会不会太紧了?巴伦城离这里五百里,就算是大军日夜不停,光是走完这五百里路程,就要六七天,而且在这之前还要攻下休姆城,之后还要战斗……”
  “别忘了流克三世还在巴伦城,沙赫大将鲁斯也准备多时,我们军中的那些沙赫人,到现在还在因为祭司的问题心怀反意……”
  “巴伦城繁华富庶,我不希望这个千年古城,被毁损的太厉害。所以……我要趁流克三世还来不及毁掉这座城市的时候,攻下它!”罗焕决然说道,“至于沙赫人的问题,在攻下巴伦城后,再来慢慢解决。”
  罗焕既然做了决定,其余的将领和大臣们也就无话可说。这是多年来众人形成的习惯,在没有决定之前,大家都可以畅所欲言,可一旦决定形成,就会毫无怨言的去执行。
  当天夜里,罗伊斯大军忽然对休姆城发动进攻。
  休姆城已经被围困了一年,早已弹尽粮绝,一直苦撑而已。当凌晨时分,休姆城的守卫发现一些豹子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们身后的时候,就明白,这是罗焕大军真正进攻了。
  拿下休姆城只用了两个小时,城中的大部分沙赫人拒绝投降,他们在朝着沙赫的圣城祭拜后,就选择了让自己的灵魂返回天堂。
  近乎一半的沙赫人的自绝,让罗焕非常的恼火,但这并没有动摇他拿下巴伦的决心。
  在拿下休姆城,天还没亮的时候,罗焕就带着自己的骑兵,以及豹子们,连夜奔袭巴伦城。
  “陛下,不好了,罗焕大军忽然进攻,休姆城已经被攻破……”流克三世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漫不经心的打了一个哈欠。
  “急什么?巴伦城固若金汤,罗焕攻不进来的。况且休姆城离这里还有五百里,就算是他大军兵临城下,也至少需要半个月!”流克三世慢悠悠的说,“我也想要见一见罗伊斯国王!巴伦城,就是他殒命的地方。”
  一旁的侍卫将流克三世的盔甲双手奉上,那是一套黄金和钢铁铸就的铠甲,花纹精美,略显妖艳,玫红色的披风上,绘制着沙赫神明的图案。
  “陛下,您……您要亲自作战?”急匆匆赶来的鲁斯,见到流克三世这幅打扮,吃了一惊,“罗焕征战多年,您却从没有打过仗……况且他肯定是有备而来,您这样贸然迎战,太危险了。我建议您尽早做准备,最好还是暂时离开巴伦,到……”
  “离开?”流克三世瞬间涨红了脸,“面对一个比我小五岁的乡巴佬,你竟然说我必败?呵,鲁斯将军,看来是我给你的权利太大了,让你不知道自己的位置了。这一战,该离开的人是你!我将亲自指挥这次战役,全歼罗焕,结束这无聊的战争!”
  九月一日,天气酷热难当,急行了五百里的罗伊斯骑兵,人人都被汗水浸湿了脊背。
  罗焕的步兵方阵尚未赶到,重骑兵也还在路上,能够跟随他一起赶来的,只有那些豹子们。
  豹子们热的趴在地上直喘气,毛小花也不例外,他伸长自己的舌头,张开自己的爪子,企图释放体内的热量。
  但即便是如此,还是感到快要热爆了。
  吼!
  毛小花发出连声的低吼来缓解这种酷热带来的不适,盖伦留下一个个的湿脚印,低声嘟囔:“罗焕真是越来越变态了,每天晚上和豹子搞,白天还这么急的赶路……”
  毛小花下意识的缩紧自己的菊花,然后一巴掌拍在盖伦的脊背上,心里却在默默地替罗焕辩解:哪里有每天晚上……这些天急行军,也不过就是抓紧时间,才一两次而已……
  ☆、第96章 靡靡之都
  不过一想到罗焕对自己的迷恋和温柔,毛小花还是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唇,别的不说,至少昨晚的那次,罗焕那么温柔小心的伺候,让豹子感觉很满意。
  但这个小动作立刻被盖伦发现:“喂,想散热应该舔鼻子,不是舔嘴唇……你越来越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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