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大鹏俊帅的脸露出副受不了的表情。“小阳光你太紧张了,现在我们是旅客,放轻松点。听哥的,快去换套漂亮的衣服,我们去喝喜酒。”
  杨光犹豫了下,伸头看到外面都穿着便装的厉剑他们,碰的关上门换衣服。不过最后她还是不放心,带了把匕首在身上。
  “走吧,你们都愣着做什么?”杨光出去就往楼梯走,见他们都没动,疑惑的皱着眉。
  杨光没喜欢上靳成锐,和没有去军校的念头之前,是杨家的掌上明珠,而且跟着赵传奇那纨绔子弟,自然耳濡目染不少,这衣服自然是怎么漂亮怎么来,还是那种价格有点贵的。
  所以现在她的便服就是一套名贵的白色冬裙加红色短外套,脚上也是跟身服配套的鞋,但由于这里天气冷,她围了个浅粉的围脖,遮住了小半张脸,露出的那双眼睛在白净的脸上尤显大和明亮。
  回过神的傅程鹏干巴巴的讲:“小阳光,以前怎么没瞧出来你这么闪眼呢,只当我们多了个兄弟,啧,原来是个妞儿啊!”
  “滚你大爷的,好歹我也是杨家的大家小姐,谁跟你兄弟了?”杨光被他这一说就得意起来。“不是要参加婚礼么?当然要穿得漂亮些。”实际她只带了这套衣服,是以便任务中需要时,不用再临时买。
  “是是,尔等平民有眼不识珠,杨小姐,哥今天跟你混。”傅程鹏说着就勾住她脖子。
  林铮华他们说什么也不干,凭什么就副队占便宜啊,一窝哄冲上去就动手动脚,有要把傅程鹏弄开的,有争杨光的。
  死抱着杨光不放手的傅程鹏大吼:“你们几个给我滚,小阳光以后就是我亲妹,你们少给我打坏主意。”
  “就许你当哥啊。乖,小阳光,铮哥对你好吧?下次过河我背你。”
  “铮屁哥,下次我背!又不是只有你一个背得动。”
  “就是啊%¥……”
  不至于吧?以前她只是不这么注重外表而已,换套衣服就成香饽饽了?
  实在挣不开的杨光虎着脸大吼:“你们全给我滚开,我哥是中校!”她大哥年底就授衔,中校!
  杨光说这话不是瞧不起他们,而是表示她不需要照顾,她强大的可以独自完全任务,所以别把她当花瓶护着。
  只是这时正好出来的靳成锐,瞧着他们几个平静的讲:“都听到了?给我闪开。”
  杨光:……
  ☆、第十四章 意外重重
  看到靳成锐,傅程鹏他们几个自动放手,无比哀怨的把杨光给让出去。
  他们是真把她当妹,不带一点*的想保护她。之所以这么喜欢她,这是在她有着出色的体能及医术技能的前提,在得到大家的认可后,又突然发现原来一起作战的战友,还是个小女孩后,这种保护欲就膨胀起来,因此现在见她被靳成锐抢走,也就是有些不甘心而已。
  靳成锐穿着件灰色的衬衫和西裤,皮带的头有个狼形的图案,简单高雅又独特新颖。
  杨光意外自己一句中校把长官给招来,不过当他站在自己面前时,又一想:她赚到了啊!于是一点不放过的挽住他手,朝傅程鹏几个眨了下眼睛。“大鹏,我哥真是中校。”亲哥!
  瞧着他们郎才女貌的,傅程鹏等人腹议:你爸爸还是将军呢!得,他这群没爹的孩子老实当跟班吧。
  靳成锐知道她哥授衔的事,现见她一点不避讳,再三强调自己有个了不起的哥,对她愈加喜欢。
  有些孩子不想靠家里,总是藏着掖着。要么就是一些纯靠家里到处闯祸的人,这种人最喜欢把身份挂在嘴边以权压人。她即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那么可归结为,她自己本身足够强大,才会这么坦然的说出来,为她的哥哥们和父亲感到由衷的自豪。
  有个这样的妹,换成谁都会把她宠上天,而且哪都带得出手。
  这个婚礼不是很隆重,想是新郎官家经济有些拮据,不过人很多,非常热闹和喜气。
  乌鲁木齐极具当地特色的鼓声拍着欢乐的节拍,穿着红色裙子的美丽姑娘和帅气的小伙子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喧嚣声翻天,不过却没有人来投诉,那些没有来参加的人也都趴在窗上瞧着他们,脸上挂着笑容,甚至歌到高吭处的时候还会跟着吼上两嗓子。
  杨光等人才刚走到会场,就被一个胖胖的妇女拉进舞圈,手拉手跟着他们跳着简单的舞步。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