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结婚[快穿] 第1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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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顾闻骞会养成这样沉稳的性子也就不奇怪了。
  秋小婵听完后感慨道,“他们真的是很好的人,是值得敬佩的。”
  特别是磨难到来时,他们有机会出国避祸,去国外的大学任教,但他们拒绝了。
  “如果我们这个时候‘逃’了,跟承认卖国有何区别?我们是中华人,越是艰难越是有脏水泼过来,我们越是要坚持到底,等着哪天洗刷掉满身污糟。”
  所以父亲“下放”到东北农场,母亲身体不好,被舅舅花了好大的力气保下,这几年一直在舅舅家养病。
  “好了,今天先说到这里,我得去村头了。”
  秋小婵挽起她的手臂,头倚在他肩头轻声道,“咱们好好生活,尽全力孝顺父母,总有一天这些苦难都会过去,到时候你就能跟父母团聚了。”
  他嗯了一声,只当妻子是在安慰,亲了亲她的额说,“最痛苦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母亲知道我结了婚很高兴,等她见到你一定会非常喜欢。”
  秋小婵笑着点头,眼睛亮亮的闪着光,侧着头逗趣道,“那当然,你都这么喜欢我,婆婆那么善解人意也一定喜欢我喜欢的不得了。”
  顾闻骞果然笑了,轻轻拍了下她的头,附和道,“你说的对,等我今晚回来给他们写信,把咱们的照片放进去,让大家提前见见你。”
  顾闻骞走后张大英也去了队长家,秋小婵在家里无所事事,琢磨着把地里长好的萝卜拔出来洗干净,准备做萝卜干吃,味道好的话还能拿道县城去卖呢。
  *
  张大英去了一小时左右回来了,从神情上判断不出事情办成了没有。
  秋小婵问,“妈,队长怎么说?”
  张大英有些累,先找了张椅子坐下,“他说你们刚结婚,怕队上其他人有意见,还得再缓缓,等农忙的时候找个机会安排闻骞去做其他事儿。”
  秋小婵知道没几天队上就要组织收玉米,也就是队长间接应下的意思。
  “那挺好,队长还是蛮好说话的。”
  张大英摇头道,“哪有那么容易,还不是舍了你妈我这张老脸,我跟秋芳一直处的不错,这么多年她暗地里帮了我们不少忙。”
  要不小婵哪能摊上养猪场那么好的差事,虽说工分少,可干活清闲,也不容易受欺负,毕竟朱大娘人不错。
  秋小婵这才知道老太太不显山不露水的安排了那么些事,为女儿也真是操碎了心。
  天擦黑了顾闻骞才回来,换工的事张大英跟他提了两句,其实对顾闻骞而言不管做什么工都一样,但从家庭利益出发,他也愿意多挣些工分让岳母和妻子过上更加安稳的生活。
  晚饭后顾闻骞开始写信,秋小婵搬了把椅子坐在他身旁看,他先问候了长辈,跟着就提了婚礼的事,将所有的细节都用文字描绘出来,希望家人读信的时候能有身临其境之感,秋小婵也再一次感受到了他内心的柔软和体贴。
  写到新娘子很漂亮,穿着红色的嫁衣,他们一起骑着自行车穿梭在田间小道上,秋风吹拂在脸上,自由而幸福。
  顾闻骞停下笔侧头问,“小婵,你想不想写几句?”
  秋小婵惊讶的“啊”了声,“让我写?可我不知道写什么。”
  顾闻骞将手中的钢笔递给了她,安慰着说,“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或者问候一声也好。”
  秋小婵看着纸面上铿锵有力的字迹,最终还是同意了,“好,不过我写的不好你可不准笑话我。”
  幸亏她练过书法,要是一笔狗爬字写出来对比就太惨烈了。
  她提笔写道,“妈妈好,舅舅舅妈好,我是小婵,我跟闻骞结婚了,虽然我们远隔千里,没有见过彼此,但我听闻骞说了许多,内心深处有种自然流露的亲近感,或许这就是家人之间的情感……”
  写完一段后,秋小婵将信纸移过去给他看,顾闻骞微笑着点头,“写的很好,看得出是发自内心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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