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节(2 / 4)
我:“朵哈女士,这绝对是有人在装神弄鬼,你说的对,这或许和我没有关系,但是和村子的安危有关系,你可曾想过,有一个装神弄鬼的人生活在村子里,大家都不知道他的目的,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朵哈反笑:“装神弄鬼,那请你给我解释一下今晚发生的所有怪事!”
第489章 曼叔
“我还没有想出来,但只要调查,我很快就能给出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我说道。
可是朵哈对于我的说法根本就不屑一顾,就在这个时候,火盆里的火终于慢慢熄灭了。我听到在场的很多人都长舒了一口气,我隐隐已经猜测了出来。这个头七祭的仪式应该和这火盆有关系。
“火熄灭了,鬼魂走了,先生,我想你也应该离开村子了。”朵哈说道。
就算朵哈不说我也已经猜到了,村民明显没有比刚刚害怕了。匍匐在地上的村民站了起来,他们围到死者身边,撕心裂肺地哭着,而那些送葬的村民也都慢慢离开了。看看手表,我竟然在这个村子里迂迂回回待了超过十二个小时,现在都已经快要过零点了。
但老实说,我并不愿意就这样离去,这个村子注定是不平静的,沙漠里的棺材,村长和其他村民的离奇死亡,村子里的鬼魂,这给库塔村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就像那朦胧的月光一样,让人心底发寒。
很快。我想到了继续待在这个村子的理由。我告诉朵哈,我同行的伙伴已经离开村子了,我自己没有开车,所以根本没有办法现在回到番市。而朵哈刚刚告诉我,她明天一早就要回番市上班,所以我请求朵哈能替我安排地方休息一个晚上,待天亮和朵哈一起回番市。
朵哈自然是不情愿的,但是我们在谈话的过程中,吸引了好几个还没有马上离开的村民。我一个村外人,应该很容易就被大家发现才对,只是先前,大家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尸体身上,这才没注意到我而已。
让我欣喜的是。朵哈并不是这个村子里唯一会说汉语的人,朝着我们围过来的人中,有一个长得比较矮小的中年大叔竟然也会说汉语。他听到我和朵哈正在用汉语交谈,马上加入了我们。
这个大叔要比朵哈热情的多。听到我为难的地方,他马上就让我到他家去睡一宿,等第二天天亮再上路。朵哈也不便说什么,白了我一眼就回自己家了,我则跟随那个大叔往边上的一间房子走去。
我这才发现巧合,朵哈是死者的邻居,这个大叔竟也是死者的邻居。他和朵哈分别住在死者家中的两侧,进了大叔的家里之后,他点了一盏油灯,漆黑的屋子顿时亮了起来。大叔很热情,又是要给我食物和水,又是要给我换干净的被褥。
大叔给我作了自我介绍,他的名字中有一个曼字,他让我按照汉人的习惯,直接叫他曼叔就行了,朵哈在和他说汉语的时候,也这么称呼他。曼叔把我带到了二楼靠前门的房间,他的家里没有其他人,他让我放心地睡。
曼叔说的汉语也很流利,虽比不上朵哈,但至少比赛盘尔好的多了。问起原因,曼叔称他二十多年前年轻的时候,喜欢到其他省份去做生意,所以学会了汉语。曼叔跟我说起这件事,索性就坐了下来。
油灯照亮曼叔的脸,这张脸称不上苍老,也称不上年轻,他比我大十几岁左右,称呼他为叔的确不过分。曼叔告诉我,边省有很多人会到其他省份去闯荡,只希望能过更好的生活,毕竟经济条件是有差距的。
当然,也有人喜欢过安稳的日子,其他地方和边省的风俗习惯还是有很大差异的,而曼叔则属于那一代年轻人中比较有野心的一个。曼叔说着,有些激动起来,他说他当年口袋揣着几十块钱,翻山越岭到各地去闯荡,那个时候,曼叔的精力十足。
但马上,曼叔又长叹了一口气,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落寞。
“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做错了一些事,最后也落得一个只得空手还乡的下场。”曼叔苦笑道。
“曼叔,年轻的时候闯荡,老年的时候安稳,没什么不好的。”我说道。
曼叔虽然没有说明,但我已经猜测了出来。曼叔满怀激情出去闯荡,肯定是取得了一点成就,那个时候,大家的野心无非就是想多赚一点钱而已,可是现在曼叔孤家寡人,生活过的质朴,恐怕是做生意赔了钱。
没想到曼叔却摇了摇头:“一个人的野心是一辈子的,年轻的时候我想要去闯,现在我也想去闯,只可惜,我已经没有那个能力了。孩子,以前我总觉得年轻是资本,不知天高地厚,为所欲为,我甚至认为我是这个世界的中心,可事实上,我的存在就如同那浩瀚沙漠中的一颗渺小的尘埃。”
我愈发觉得曼叔不简单,这从他的谈吐就能看出来,我眼前的这个中年大叔,年轻的时候恐怕有一段传奇的经历。
我:“对于任何人来说,年轻都是资本。”
“不!”曼叔突然有些激动了起来:“年轻人,千万不要觉得自己年轻就有精力去抵抗这个世界,有很多人,很多事,不是靠年轻就能够面对和解决的。”
我还来不及回应,曼叔就转移了话题:“你叫什么?”
“李可。”我回答。
曼叔点了点头:“很简单的名字,你早点睡吧。”
曼叔站了起来,他没有把唯一的那盏油灯留给我,看着曼叔映在墙上的影子离开了这间房间,这里顿时暗了下来。房间很简陋,但很干净,看的出来,曼叔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天很冷,我脱了外套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半夜的时候,我是被冷醒,这里冬夜的温度不是其他地方可以比拟的,单薄的被褥无法抵御严寒,我又穿上衣服,走到窗台上往下看。从这里还能看到摆放在下面的那具尸体,尸体被往里面抬了一点,但不知道是不是出于风俗,尸体没有被抬进家里。 ↑返回顶部↑
朵哈反笑:“装神弄鬼,那请你给我解释一下今晚发生的所有怪事!”
第489章 曼叔
“我还没有想出来,但只要调查,我很快就能给出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我说道。
可是朵哈对于我的说法根本就不屑一顾,就在这个时候,火盆里的火终于慢慢熄灭了。我听到在场的很多人都长舒了一口气,我隐隐已经猜测了出来。这个头七祭的仪式应该和这火盆有关系。
“火熄灭了,鬼魂走了,先生,我想你也应该离开村子了。”朵哈说道。
就算朵哈不说我也已经猜到了,村民明显没有比刚刚害怕了。匍匐在地上的村民站了起来,他们围到死者身边,撕心裂肺地哭着,而那些送葬的村民也都慢慢离开了。看看手表,我竟然在这个村子里迂迂回回待了超过十二个小时,现在都已经快要过零点了。
但老实说,我并不愿意就这样离去,这个村子注定是不平静的,沙漠里的棺材,村长和其他村民的离奇死亡,村子里的鬼魂,这给库塔村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就像那朦胧的月光一样,让人心底发寒。
很快。我想到了继续待在这个村子的理由。我告诉朵哈,我同行的伙伴已经离开村子了,我自己没有开车,所以根本没有办法现在回到番市。而朵哈刚刚告诉我,她明天一早就要回番市上班,所以我请求朵哈能替我安排地方休息一个晚上,待天亮和朵哈一起回番市。
朵哈自然是不情愿的,但是我们在谈话的过程中,吸引了好几个还没有马上离开的村民。我一个村外人,应该很容易就被大家发现才对,只是先前,大家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尸体身上,这才没注意到我而已。
让我欣喜的是。朵哈并不是这个村子里唯一会说汉语的人,朝着我们围过来的人中,有一个长得比较矮小的中年大叔竟然也会说汉语。他听到我和朵哈正在用汉语交谈,马上加入了我们。
这个大叔要比朵哈热情的多。听到我为难的地方,他马上就让我到他家去睡一宿,等第二天天亮再上路。朵哈也不便说什么,白了我一眼就回自己家了,我则跟随那个大叔往边上的一间房子走去。
我这才发现巧合,朵哈是死者的邻居,这个大叔竟也是死者的邻居。他和朵哈分别住在死者家中的两侧,进了大叔的家里之后,他点了一盏油灯,漆黑的屋子顿时亮了起来。大叔很热情,又是要给我食物和水,又是要给我换干净的被褥。
大叔给我作了自我介绍,他的名字中有一个曼字,他让我按照汉人的习惯,直接叫他曼叔就行了,朵哈在和他说汉语的时候,也这么称呼他。曼叔把我带到了二楼靠前门的房间,他的家里没有其他人,他让我放心地睡。
曼叔说的汉语也很流利,虽比不上朵哈,但至少比赛盘尔好的多了。问起原因,曼叔称他二十多年前年轻的时候,喜欢到其他省份去做生意,所以学会了汉语。曼叔跟我说起这件事,索性就坐了下来。
油灯照亮曼叔的脸,这张脸称不上苍老,也称不上年轻,他比我大十几岁左右,称呼他为叔的确不过分。曼叔告诉我,边省有很多人会到其他省份去闯荡,只希望能过更好的生活,毕竟经济条件是有差距的。
当然,也有人喜欢过安稳的日子,其他地方和边省的风俗习惯还是有很大差异的,而曼叔则属于那一代年轻人中比较有野心的一个。曼叔说着,有些激动起来,他说他当年口袋揣着几十块钱,翻山越岭到各地去闯荡,那个时候,曼叔的精力十足。
但马上,曼叔又长叹了一口气,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落寞。
“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做错了一些事,最后也落得一个只得空手还乡的下场。”曼叔苦笑道。
“曼叔,年轻的时候闯荡,老年的时候安稳,没什么不好的。”我说道。
曼叔虽然没有说明,但我已经猜测了出来。曼叔满怀激情出去闯荡,肯定是取得了一点成就,那个时候,大家的野心无非就是想多赚一点钱而已,可是现在曼叔孤家寡人,生活过的质朴,恐怕是做生意赔了钱。
没想到曼叔却摇了摇头:“一个人的野心是一辈子的,年轻的时候我想要去闯,现在我也想去闯,只可惜,我已经没有那个能力了。孩子,以前我总觉得年轻是资本,不知天高地厚,为所欲为,我甚至认为我是这个世界的中心,可事实上,我的存在就如同那浩瀚沙漠中的一颗渺小的尘埃。”
我愈发觉得曼叔不简单,这从他的谈吐就能看出来,我眼前的这个中年大叔,年轻的时候恐怕有一段传奇的经历。
我:“对于任何人来说,年轻都是资本。”
“不!”曼叔突然有些激动了起来:“年轻人,千万不要觉得自己年轻就有精力去抵抗这个世界,有很多人,很多事,不是靠年轻就能够面对和解决的。”
我还来不及回应,曼叔就转移了话题:“你叫什么?”
“李可。”我回答。
曼叔点了点头:“很简单的名字,你早点睡吧。”
曼叔站了起来,他没有把唯一的那盏油灯留给我,看着曼叔映在墙上的影子离开了这间房间,这里顿时暗了下来。房间很简陋,但很干净,看的出来,曼叔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天很冷,我脱了外套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半夜的时候,我是被冷醒,这里冬夜的温度不是其他地方可以比拟的,单薄的被褥无法抵御严寒,我又穿上衣服,走到窗台上往下看。从这里还能看到摆放在下面的那具尸体,尸体被往里面抬了一点,但不知道是不是出于风俗,尸体没有被抬进家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