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但是,老神棍就算再厉害,也没有办法算出来我们什么时候会去触碰瓶子,又会不会不小心将瓶子打碎,所以,骨灰瓶子打碎,需要另外一个人配合。
  如果是我是老神棍的话,我肯定会在尸体被发现之后,大肆通知村子里的人,事实证明,当时整个村子都被惊动了。我们住在驼子家,肯定注意力也会被吸引,自然而然地,我们会离开家。
  这个时候,另外一个被买通并且一直躲在驼子家附近观察我们的村民就会进屋,把骨灰瓶子摔碎。
  但是,老神棍没想到江军竟然会不小心提前将骨灰瓶子打碎了,而躲在驼子家附近的那个村民则立刻通知了老神棍。木有节扛。
  就这样,老神棍再一次给我们演绎了一遍所谓的“未卜先知”。
  江军朝四周看了看,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那口井上:“李教授,就算是精神病人,也不可能无缘无故每天重复到一个地方看一口井吧。”
  我想了想:“两种可能,一种是萧老是装疯,盯那口井是想传递某种信息。另一种可能则是那是无意识的行为,虽说是无意识,但能让他每天重复一个动作,绝对是那口井曾经给过他精神上的刺激。”
  沈诺:“那口井里,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第332章 各有目的?
  我们三个走到井边,往底下一望,只见里面漆黑一片,什么都没有。萧老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宅子里了,我对着江军和沈诺说道:“这井里。说不定隐藏着萧家的财物。”
  江军一惊:“那大壮为什么没有找到?”
  “这口井,我下去过,虽然井已经很旧了,但是井壁光滑布满青苔,井底也杂草丛生,一看就知道已经空了好几年了。”我说道。
  由于井壁的光滑和井底的模样,井不像是后期又被开凿过,我想大壮在萧家找了十几年,肯定是有下井观察过的。大壮不认为井被开凿过,放进萧家的财物之后又被填起来。并且,想要把井凿开确认,工程量比较大。而且声音也会非常大,很容易引来村民的注意。
  所以大壮甚至已经把目标放在萧家大院的围墙上,都没想过要把井给凿了。
  “李教授,你的意思是。萧家从造这口井的时候,就把财物藏到井里去了?”江军反问。
  我点点头:“有可能,而且,我怀疑萧家的那笔钱,原本不属于萧家。”
  回忆起几个村民的说辞,萧家人从四十多年前进了小攀村,在村民眼里,萧家人一开始也只是普通的大户而已,直到二十多年前萧影凤出生才盖起大院,从那之后,萧家扬名如理市。如果萧家一开始就那么有钱的话,肯定早就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他们一来小攀村就应该盖起大院,而不是要艰苦二十年,再因为老神棍说大宅或许能压制住诅咒才盖大房子。
  所以。萧家的钱财,很可能是不干净的钱。这笔钱。有可能是萧家人在来小攀村之前就得到的,他们为了掩人耳目,所以一开始不敢带招摇,而二十年后,他们确认平安无事,所以才过起舒坦日子。
  也有可能,这笔钱是在萧家人来小攀村之后得来的,他们大发横财,所以才会突然变得那么富裕。
  但是不管怎么样,那笔财物的数量和价值肯定非常大,他们只取了其中一点现用,剩下的,他们就如旧时地主一样,找个地方藏起来了。根据萧老的反应。财物最有可能就在井底。
  我们从萧家大院出来,又给大壮送了吃的,听到村子明天就要通路了,大壮紧张起来,这意味着,我们会把他交给警察。
  再次回到驼子家的时候,已然很晚了,不知不觉中,我们到村子里已经整整两天的时间了。江军调侃道:“三天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我们都是外来人,你们说,我们会不会也突然七窍流血暴毙?”
  沈诺微笑道:“最有可能杀人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壮,一个是老神棍,我们都提防着他们了,他们动不了我们。”
  我则摇头:“我们的分析还没有结束,老中医的嫌疑,恐怕一点都不亚于大壮和老神棍。”
  按照之前的分析,虽然动机不明,但是老神棍是诅咒杀人的凶手以及杀死驼子的凶手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苦思冥想之后,老中医杀人,最为便利。木有狂圾。
  根据村民的描述,死于诅咒的人,口鼻溢血,这是人体服用剧毒化学药品或者含有剧毒成分的中草药的典型表现。老中医作为一名比较出名的中医,他对剧毒中草药的药理,一定非常的熟悉。
  并且,每次村子里有人死了,老中医都是第一批接触尸体的人,老中医想要在尸体上作手脚,非常简单。毕竟身中剧毒一般只会引起口鼻溢血,而且,这需要破坏诸多中枢神经,不是每个人中了剧毒之后都能呈现出来的。
  尸体全部七孔流血,更像是脑部遭受重击,但是尸体的头部却没有遭重击的特征。所以,我认为死者是中毒死后,凶手为了营造恐怖的气氛,又在尸体上又动了手脚,制造出气孔流血的假象。
  村子里除了老中医,没有人具有医学知识,所以老中医怎么说都行。老中医说他查不出死因,大家自然都信了,而老中医说尸体七孔流血,大家也自然都相信,这是一种常见的“以讹传讹”的心理。
  大部分人不敢去看尸体,胆子大的人或许也只是瞄几眼。尸体中毒,口鼻溢血,他们匆匆瞟一眼,事后再有人跟他们说尸体七孔流血,他们也自然欣然接受,并大肆传播。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