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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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今天下午从杜胜和乐团成员的口中得知,原来今天将他堵在乐团门口的那些女生,都是他的乐迷。戚暮离开华夏太久了,但是他的乐迷们却在日益壮大。
  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华夏有一堵墙,墙内是嗷嗷待哺的广大网民,墙外是facebook、youtube……
  但是即使有一堵高耸直立的无形之墙,但这也不能抵挡华夏网民追求“自由”的心情。不少会翻墙的网民们经常会从国外网站上下载一些比较有趣的视频,再转载到华夏网络上,哺育这些饥渴的网民。
  能够在youtube上点击量超过百万的视频还是不多的,因此当年戚暮在维也纳的那场露天演出视频,自然也被有心人转载到了华夏视频网站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精灵之舞》真的是一首用肉眼都可以感受到无穷美感的小提琴曲,那炫丽华美的技巧,那出神入化的仿声音律,即使是古典音乐的门外汉,也能直截了当地发掘到那音乐之后、超越界限的美丽。
  更何况,用杜胜的话来说,那就是:“小七,你长得越来越俊俏了啊!”
  因此很多原本冲着视频封面上的青年截图而来的人,都为这个小提琴手精湛的演奏而折服。而很多原本就有相关底蕴的听众,则是为演奏者的俊秀好看而感慨。
  在离开华夏前,戚暮就有了一个不小的粉丝会,而等到戚暮离开华夏后,这个粉丝会不减反增,在短短大半年时间里,竟然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小的规模。
  倘若戚暮有一个专门的经纪人或者工作室,那么这股力量就是他以后起步的资本。不过面对乐团众人的调侃,戚暮却是这么回答:“真是非常谢谢他们的喜欢,不过我觉得……在几十年内,我可能不会成为一名独奏小提琴家。”
  对此,b市交响乐团的成员们也只能感到一阵惋惜。要知道,如果戚暮抛开乐团打算单干的话,这些粉丝可都是他一个人的后援队啊!
  当然,人各有志,戚暮却没有觉得一点可惜。
  晚上的聚餐结束后,杜胜早已喝得烂醉,戚暮将他送上了出租车,一转身便看见了一向严肃古板的谭正辉,此刻正认真专注地上下打量着自己。
  那目光仿佛要将他看透,让戚暮也不由地站正。
  良久,谭老叹了声气,说道:“有女朋友了。”
  这话完全不是疑问句,而去坚定的肯定句。戚暮微微一怔,接着却笑着摇头:“谭老,我没有女朋友。”
  谭正辉眉毛一皱:“我活了六十多年了,这还能瞒得过我的眼睛?”
  只见在昏黄温暖的路灯光下,青年穿着一身厚厚的大衣,站得笔直。他的脖子间围了一条米色的羊毛围巾,挡住了外界的寒风,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还可以发现,在那围巾的底部绣了一个小小的“seven”。
  戚暮温和地笑着:“谭老,我有爱人了,但是……他不是女孩。”
  这个答案显然让谭老浑身一震,五分钟都没回过神来,他的心里一急,刚想询问“什么叫不是女孩”,忽然便见眼前的青年温柔地勾起唇角,露出一抹幸福满足的笑容:“谭老,我很爱他,他也很爱我。人生苦短,我们不想被世俗的观念束缚住,我不想失去他,希望您能理解……”
  “人生苦短”四个字,仿佛深深的烙印,刻在了谭老的心口。
  他沉默了良久,最后微微颔首:“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小七,你们……要好好过日子,知道吗!”
  戚暮笑着答了声“是”,等到谭老开车送他回到公寓楼下的时候,望着那灯火辉煌的高楼,谭老脑中忽然灵光一闪,问道:“对了小七,你不是把这儿的房子给退回去了吗?什么时候又租在这了?”
  皎洁明亮的月光下,青年精致的眉眼仿佛精灵,他挑起一眉,反问道:“难道……我之前没告诉您吗,谭老?我是住在爱人的家里,他的房间就在我原来房子的隔壁。”顿了顿,仿佛又想起了什么,戚暮面上的笑容更灿烂了几分:“对了,我的爱人是——闵琛。”
  谭老:“……”
  第一百五十二章 华清杯评委!
  b市的初冬远比巴黎要寒冷太多,来自西伯利亚的寒风将这座城市笼罩成了寒冬之城,一旦失去了屋内的暖气或者屋外的阳光,就能让人瑟瑟发抖。
  戚暮在b市又呆了一天后,便动身飞往了s市。他的假期一共只有一个月,在圣诞节前就要回维也纳,如今离假期结束只剩下不到两周,自然需要抓紧时间。
  刚抵达s市机场,戚暮便见到了在机场等候已久的祝文钧夫妇。他笑着上去给这两人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道:“祝叔叔,程阿姨,你们怎么还亲自过来了?”
  祝文钧今年不过四十多岁,保养得极好,此时又穿了一件浅灰色的大衣,更显得年轻几分。听了戚暮的话,他的眼中飞快地闪过一抹暗色,却被镜片掩藏住。
  祝文钧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架,道:“小七,这么久不见了,你来s市看望我们,当然得来接你了啊。”一边说着,祝文钧还十分热情地拉走了戚暮手中的行李箱,让后者诧异不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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