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1 / 4)
我扁了扁嘴,应了一声之后便没再说话,眼睛向公交车来的方向张望,心里想着公交车怎么还没来?
“你也在等一个人。”
她忽然说道,我一愣,假装微笑着说道:“我等什么人啊?我等公交车呢,哈哈,我等司机,希望他快点开,我急着回家。”
明显感觉到此时的气氛有些不对劲,我偷偷往地上瞄了一眼,这个女人是有影子的,而且身上也没有阴气往外冒,看来不是什么女鬼。
“哦?觉得我是女鬼?”
她又开口道,这一问把我给问懵了,一般人会说这样的话吗?既不是开玩笑的语气,又不是非常认真的口吻,仿佛是自言自语一般,可又像是在对我说话。
“哈哈,漂亮姐姐你这是说什么呢?我怎么一句话都听不懂?”
我打了个哈哈,就在此时马路远处亮起了车灯,有引擎的轰鸣声传来,公交车终于来了。
“我的公交车来了,那姐姐再见哈。”
我笑着挥了挥手,在公交车打开门后立刻蹿了上去,车厢里很空,我立刻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车子发动后我偷偷地回头看了一眼,红衣女子依然站在原地,只是就在此刻她慢慢地抬起头来,透过薄薄的红纱我仿佛能够看见她的双眼,那是一双如此冰冷的双眼,却又带着深深的悲情和哀愁。
就在公交车开走后五分钟,一辆白色的奔驰轿车缓缓驶来,停在了女子的面前,司机下车后立刻为她拉开了车门。
“小姐,我们去哪里?”
司机低声问道。
“我已经见过他了,看来还没有恢复记忆,但是脾气和秉性却和过去很不一样,先观察观察吧。发动汽车,我们去叶家,我要见一见叶连淮。”
女子平静地说道,司机立刻发动了汽车。
依靠着车窗,女子望着外面黑暗的天空,轻轻地自语道:“当年都是我的错,但是能补救吗?如果能补救,我愿付出我的所有。我已经舍弃了我原来的名字,可是如果能够回到过去,让时光倒流,我也许还能叫回我原来的名字,那个连我自己都感觉很陌生的名字。我曾经叫莉莉安娜……”
第一百四十四章,元狮
上课可以说是对我这样一个八零后来说最枯燥的事情,尤其是数学课和化学课,我本来就没打算在这里一直读书下去。等叶连淮的事情一了结,我立刻就退学。
上课的时候我喜欢用手托着下巴看外面,我们数学老师是个老头子,讲课的时候经常会从嘴里吐出口水泡泡来,坐在第一排的学生基本上全城都是用书本挡着脸。
自从打架事件之后,米雪很少和我说话,似乎是有点害怕我,我也乐得清静。
只是今天似乎有些奇怪,上课上到一半的时候米雪悄悄地递了张纸条给我。
我们那个时候读初中,并不是所有学生都有手机的,手机对我们来说那时候还是个奢侈品。家里也基本上没有网络,要上网都是去网吧,2000年的时候上海大街小巷都是黑网吧,一块钱一小时的大厅,两块钱一小时的包厢。
唱个歌从来都不点喝的,还要错开高峰时段去,因为便宜。
我接过纸条,大大咧咧地就打开看了,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珊珊为你和李东华牵线搭桥,今天在旁边的雷云卡拉ok店唱歌,希望你们和解,晚上六点学校门口见。
要是用我平常的脾气,对这种事情那是甩都不甩,可是我要接近叶珊珊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如今怎么看都是一个好机会。想了想后,我用笔在课桌上写了个“ok”,米雪点了点头,便再没有开口。
“哎呦,你小子今天又要出去啊。真是没想到读书以后三天两头往外跑啊,钱也用的厉害了,难不成交女朋友了?虽然我们哥几个不反对早恋。但是你还是悠着点来,别还没成年就弄出个下一代啊。”
段飞一边喝茶一边笑话我,我没搭理他,和这四个怪大叔住的时间那么久,我总结出来一句话,老不正经!
学校门口,我远远地看见有几个人站着,一身天蓝色长裙配上米黄色丝状马甲的叶珊珊,还有穿了一件棒球服,耳朵里插着耳机的李东华,还有穿了一件红色皮外套的米雪。
相比之下我真是弱爆了,我穿的衣服上面还打着补丁,当然这补丁是在大腿内侧,轻易看不见。
干我们这一行的人,风餐露宿惯了。我光去年一年就和四个怪大叔搭档跑了中国大大小小十来个地方,有几次为了抓精怪,直接就往山林里滚,这要是穿一身的名牌,那还不浪费了? ↑返回顶部↑
“你也在等一个人。”
她忽然说道,我一愣,假装微笑着说道:“我等什么人啊?我等公交车呢,哈哈,我等司机,希望他快点开,我急着回家。”
明显感觉到此时的气氛有些不对劲,我偷偷往地上瞄了一眼,这个女人是有影子的,而且身上也没有阴气往外冒,看来不是什么女鬼。
“哦?觉得我是女鬼?”
她又开口道,这一问把我给问懵了,一般人会说这样的话吗?既不是开玩笑的语气,又不是非常认真的口吻,仿佛是自言自语一般,可又像是在对我说话。
“哈哈,漂亮姐姐你这是说什么呢?我怎么一句话都听不懂?”
我打了个哈哈,就在此时马路远处亮起了车灯,有引擎的轰鸣声传来,公交车终于来了。
“我的公交车来了,那姐姐再见哈。”
我笑着挥了挥手,在公交车打开门后立刻蹿了上去,车厢里很空,我立刻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车子发动后我偷偷地回头看了一眼,红衣女子依然站在原地,只是就在此刻她慢慢地抬起头来,透过薄薄的红纱我仿佛能够看见她的双眼,那是一双如此冰冷的双眼,却又带着深深的悲情和哀愁。
就在公交车开走后五分钟,一辆白色的奔驰轿车缓缓驶来,停在了女子的面前,司机下车后立刻为她拉开了车门。
“小姐,我们去哪里?”
司机低声问道。
“我已经见过他了,看来还没有恢复记忆,但是脾气和秉性却和过去很不一样,先观察观察吧。发动汽车,我们去叶家,我要见一见叶连淮。”
女子平静地说道,司机立刻发动了汽车。
依靠着车窗,女子望着外面黑暗的天空,轻轻地自语道:“当年都是我的错,但是能补救吗?如果能补救,我愿付出我的所有。我已经舍弃了我原来的名字,可是如果能够回到过去,让时光倒流,我也许还能叫回我原来的名字,那个连我自己都感觉很陌生的名字。我曾经叫莉莉安娜……”
第一百四十四章,元狮
上课可以说是对我这样一个八零后来说最枯燥的事情,尤其是数学课和化学课,我本来就没打算在这里一直读书下去。等叶连淮的事情一了结,我立刻就退学。
上课的时候我喜欢用手托着下巴看外面,我们数学老师是个老头子,讲课的时候经常会从嘴里吐出口水泡泡来,坐在第一排的学生基本上全城都是用书本挡着脸。
自从打架事件之后,米雪很少和我说话,似乎是有点害怕我,我也乐得清静。
只是今天似乎有些奇怪,上课上到一半的时候米雪悄悄地递了张纸条给我。
我们那个时候读初中,并不是所有学生都有手机的,手机对我们来说那时候还是个奢侈品。家里也基本上没有网络,要上网都是去网吧,2000年的时候上海大街小巷都是黑网吧,一块钱一小时的大厅,两块钱一小时的包厢。
唱个歌从来都不点喝的,还要错开高峰时段去,因为便宜。
我接过纸条,大大咧咧地就打开看了,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珊珊为你和李东华牵线搭桥,今天在旁边的雷云卡拉ok店唱歌,希望你们和解,晚上六点学校门口见。
要是用我平常的脾气,对这种事情那是甩都不甩,可是我要接近叶珊珊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如今怎么看都是一个好机会。想了想后,我用笔在课桌上写了个“ok”,米雪点了点头,便再没有开口。
“哎呦,你小子今天又要出去啊。真是没想到读书以后三天两头往外跑啊,钱也用的厉害了,难不成交女朋友了?虽然我们哥几个不反对早恋。但是你还是悠着点来,别还没成年就弄出个下一代啊。”
段飞一边喝茶一边笑话我,我没搭理他,和这四个怪大叔住的时间那么久,我总结出来一句话,老不正经!
学校门口,我远远地看见有几个人站着,一身天蓝色长裙配上米黄色丝状马甲的叶珊珊,还有穿了一件棒球服,耳朵里插着耳机的李东华,还有穿了一件红色皮外套的米雪。
相比之下我真是弱爆了,我穿的衣服上面还打着补丁,当然这补丁是在大腿内侧,轻易看不见。
干我们这一行的人,风餐露宿惯了。我光去年一年就和四个怪大叔搭档跑了中国大大小小十来个地方,有几次为了抓精怪,直接就往山林里滚,这要是穿一身的名牌,那还不浪费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