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节(3 / 4)
锦瑟不敢往大处说,那就往小处说。就凭着刑少鸿这做饭的手艺,就算有一天他会落魄的流落街头,随便找一家小饭馆儿应聘大厨也是可以东山再起的!
心里是这么想的,锦瑟的嘴里还真就这么说了出来。
“你这手艺真不错,有这看家的本事,就算是穷光蛋了也不怕啊!”
精致的小脸儿上表情不赖,但是她这不知道究竟是夸奖还是诅咒的话却是让刑少鸿的眼角一抽,嘴角的弧度都僵住了。
不过,锦瑟根本不会在意刑少鸿对她所说的话做出的反应,只自顾自的继续说着,“万一你哪天真的惨到流落街头了,要是那时候我发大财了,看在你这会儿帮过的我的份儿上,我可以投资你开个小饭馆儿。”
滴溜溜的黑眼珠儿转了几圈儿,锦瑟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重要的大事儿,继续补充道,“不过,先说好了,赚的钱我七你三。怎么样?够意思吧?”
也不问问人家“大厨”的意见,锦瑟已经自顾自的做上了白日梦,比谁都会算计。自然,她根本也没空看刑少鸿此时的脸色,只顾着和手里的那碗皮蛋瘦肉粥作斗争,也或许是因为压根儿就懒得看。
帅哥看多了,也容易审美疲劳。
当然,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着,锦瑟并不认为刑少鸿会有惨的流落街头的那天。
这手艺,简直是太赞了!简直给了她一种居家好男人的——错觉。
还别说,心里这么默默的想着,锦瑟突然想起来了。可不是么,刑少鸿的老本行不就是开饭馆儿的。
呃——
好吧,还是一个大大的饭馆儿!
鸿业酒店,那么大一个招牌,她怎么就给忘了!
估计他这不赖的手艺就是跟他那大酒店里的知名大厨学的吧?
“财迷!”
锦瑟噼里啪啦的说了这么多,说的十分起劲儿,刑少鸿的回答却是相当的简单,只给了她两个字儿,妖孽的俊脸上连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但是,语气中却是夹杂了像是无可奈何的情绪。
“乐意!我就乐意当钱串子!”
对于刑少鸿的评价,锦瑟半点儿都不在乎。她是财迷,她身边儿的人几乎全知道,她也不觉得是一件丢人的事儿。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简单的一个道理啊!
而且,她喜欢的都是自己赚的钱!不偷不抢不诈骗,问心无愧!
再说,没钱寸步难行,谁不爱钱啊?
对于刑少鸿推荐的煎蛋,锦瑟也没有客气,拿起筷子就将那煎蛋也夹了起来直往嘴里送。不同于刑少鸿吃饭时的优雅,锦瑟一大口就咬掉了煎蛋的三分之一。
她就是一个粗人,俗人,平常的人,更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吃个煎蛋也要学着洋鬼子用那繁琐的刀叉,筷子多方便!有些洋鬼子还不会用筷子呢!
对此,刑少鸿曾不止一次的提醒锦瑟出去购物的时候记得带副刀叉回来,但是锦瑟每次都是直接无视,*裸的无视。非但如此,锦瑟自己不买,她还不让刑少鸿买!
刑少鸿不是没买过,买过一次,下周再来的时候就发现被锦瑟给丢掉了,硬生生的给丢进了垃圾桶不说,还没好气儿的丢给他一句:就用筷子,爱吃不吃!想用刀叉,滚回自己家!
于是,这会儿的刑少鸿已经适应了吃煎蛋用筷子的吃法儿。
有时候,刑少鸿也在想,究竟是谁给了锦瑟这么大的本事,让她对着他大呼小叫?究竟是谁给惯得?
还是说,锦瑟天生就有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对谁都是这副“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模样儿?但是,他每次见着她站在庄易身边儿的时候,俨然就是乖顺小女人的模样儿啊!
不过,尽管是用筷子吃煎蛋的刑少鸿也依旧是风度不减,那吃饭的优雅姿态,和锦瑟压根儿就不是一个段位的,八竿子都打不着! ↑返回顶部↑
心里是这么想的,锦瑟的嘴里还真就这么说了出来。
“你这手艺真不错,有这看家的本事,就算是穷光蛋了也不怕啊!”
精致的小脸儿上表情不赖,但是她这不知道究竟是夸奖还是诅咒的话却是让刑少鸿的眼角一抽,嘴角的弧度都僵住了。
不过,锦瑟根本不会在意刑少鸿对她所说的话做出的反应,只自顾自的继续说着,“万一你哪天真的惨到流落街头了,要是那时候我发大财了,看在你这会儿帮过的我的份儿上,我可以投资你开个小饭馆儿。”
滴溜溜的黑眼珠儿转了几圈儿,锦瑟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重要的大事儿,继续补充道,“不过,先说好了,赚的钱我七你三。怎么样?够意思吧?”
也不问问人家“大厨”的意见,锦瑟已经自顾自的做上了白日梦,比谁都会算计。自然,她根本也没空看刑少鸿此时的脸色,只顾着和手里的那碗皮蛋瘦肉粥作斗争,也或许是因为压根儿就懒得看。
帅哥看多了,也容易审美疲劳。
当然,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着,锦瑟并不认为刑少鸿会有惨的流落街头的那天。
这手艺,简直是太赞了!简直给了她一种居家好男人的——错觉。
还别说,心里这么默默的想着,锦瑟突然想起来了。可不是么,刑少鸿的老本行不就是开饭馆儿的。
呃——
好吧,还是一个大大的饭馆儿!
鸿业酒店,那么大一个招牌,她怎么就给忘了!
估计他这不赖的手艺就是跟他那大酒店里的知名大厨学的吧?
“财迷!”
锦瑟噼里啪啦的说了这么多,说的十分起劲儿,刑少鸿的回答却是相当的简单,只给了她两个字儿,妖孽的俊脸上连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但是,语气中却是夹杂了像是无可奈何的情绪。
“乐意!我就乐意当钱串子!”
对于刑少鸿的评价,锦瑟半点儿都不在乎。她是财迷,她身边儿的人几乎全知道,她也不觉得是一件丢人的事儿。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简单的一个道理啊!
而且,她喜欢的都是自己赚的钱!不偷不抢不诈骗,问心无愧!
再说,没钱寸步难行,谁不爱钱啊?
对于刑少鸿推荐的煎蛋,锦瑟也没有客气,拿起筷子就将那煎蛋也夹了起来直往嘴里送。不同于刑少鸿吃饭时的优雅,锦瑟一大口就咬掉了煎蛋的三分之一。
她就是一个粗人,俗人,平常的人,更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吃个煎蛋也要学着洋鬼子用那繁琐的刀叉,筷子多方便!有些洋鬼子还不会用筷子呢!
对此,刑少鸿曾不止一次的提醒锦瑟出去购物的时候记得带副刀叉回来,但是锦瑟每次都是直接无视,*裸的无视。非但如此,锦瑟自己不买,她还不让刑少鸿买!
刑少鸿不是没买过,买过一次,下周再来的时候就发现被锦瑟给丢掉了,硬生生的给丢进了垃圾桶不说,还没好气儿的丢给他一句:就用筷子,爱吃不吃!想用刀叉,滚回自己家!
于是,这会儿的刑少鸿已经适应了吃煎蛋用筷子的吃法儿。
有时候,刑少鸿也在想,究竟是谁给了锦瑟这么大的本事,让她对着他大呼小叫?究竟是谁给惯得?
还是说,锦瑟天生就有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对谁都是这副“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模样儿?但是,他每次见着她站在庄易身边儿的时候,俨然就是乖顺小女人的模样儿啊!
不过,尽管是用筷子吃煎蛋的刑少鸿也依旧是风度不减,那吃饭的优雅姿态,和锦瑟压根儿就不是一个段位的,八竿子都打不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