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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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膺叹气:“既然瑾堂都说到这份上了,我也无话可说。只是从今以后,我名下茶园的收益都分一半。瑾堂不要拒绝,不然我于心不安。”
  凌蔚坐立不安:“一半太多了吧?一成就不错了。”
  黎膺摇头:“我也不缺这些钱,反倒是瑾堂已经分家,以后用到钱的时候很多。虽说很多人看不上金钱这俗物,但没钱总是很难过的。”
  凌蔚笑道:“我当然知道金钱是个好东西,没想到鹰飞和我一样也是个俗人。”
  “打仗用兵,没钱没粮都不成。”黎膺叹气。
  凌蔚点头:“军饷确实是一大难题。不过现在国泰民安,边疆的将士们也会越过越好的。”
  “希望如此。”黎膺道,“若瑾堂还有其他赚钱的法子,也可告诉我,我仍旧分一半给瑾堂。”
  “……那多不好意思啊。”凌蔚摸了摸鼻子。
  黎膺道:“若没有瑾堂,我也想不出这些法子。我不过是出些人力物力,若是瑾堂自己做,也是能做好的。”
  虽然黎膺这么说,凌蔚哪听不出来帮助之意?凌蔚有些感动。秦王爷果真是个好人。虽然秦王爷或许真的不缺这点钱,但是这对他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
  虽说分家后他被分了不少东西,但是因为父母还在世,父母的东西大部分自然不可能分给他。他能分得的也就是京中的一些产业和一些金钱。
  凌蔚刚看到自己得到得东西,还很高兴。待自己真的分家出来,开始人际往来之后,才发现,这钱,花起来,真跟流水似的,哗哗哗就没了。
  而大户人家家中都有存粮的习惯,以免遇到天灾人祸,颗粒无收的时候。特别还没安定多少年,各家各户都把存粮作为重中之重。凌蔚分得的田地还没倒收成的时候,他现在吃的粮食还是当初分家的时候分得的。
  若是父母双亡,家中的私产,他和凌韫应该一人一半。但父母皆在,这分多少,都是父母说了算。虽说一般而言,父母都会在表面上做到公平。
  但是凌梧不是一般人。
  一般人也不会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把优秀又得帝宠得儿子分出去。
  所以凌蔚所得的东西其实是非常不公平的。凌梧自己留下了大部分的财产,只把京中的土地和店铺分了一半给凌蔚。而鲁国公府的根基在东南,京中的好田地和好地段的店铺没多少。
  而财产银两,什么有价值的珍宝,凌蔚一样都没得到,凌梧还要留着自己用呢。所以凌蔚只得了一百万余万两的银子和五十余万贯铜钱。而这其中大部分还是常乐公主知道分家的事之后,从嫁妆中拿出压箱底的银钱补贴的。若是按照凌梧的分法,凌蔚最多只能有三四十万两银子。
  常乐公主手中的嫁妆中有不少珍宝,但她自己跟着凌梧这个脑袋有毛病的人,每日都过的都如履薄冰,手中不能没有东西。她死后,嫁妆当然会平分到两个儿子手中,但是死之前,无论是凌韫还是凌蔚,都不可能打自家可怜的娘亲手中东西的主意。
  常乐公主能拿出那么多银钱给凌蔚,已经很不容易。
  ……在民间,交易基本上都用铜钱,银子只有购买大宗物品(如大量的田地房屋)或者纳税的时候才会使用,并不在民间作为流通货币。这时候晏朝的银矿开采并不多,所以银子和铜钱的兑换比清初的时候还贵一些,一两银子,能兑换约一贯半钱,及一千五百文左右。二十两银子,都可以让小户人家舒舒服服过一年了。
  所以凌蔚之前还以为自己会过的很滋润的。
  然而并不是这样……因为他的底子实在是太薄了,每年人情往来都是一大笔钱,无论是庄子还是铺子的收益都不够他的花销,虽说现在看着还风光,但是寅吃卯粮总不是个办法。而当他科举做官之后,结识的人越来越多,所花销的也越来越多。其他不说,那些逢年过节送的物品甚至珍宝,他自家没有,全都得用钱买。
  但开源节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这个时代的收入,官员的俸禄只是很少的一方面,多是田地和店铺的经营(当然店铺都是挂在下人名下),还有其他商人“挂靠”之后给的“孝敬”。
  而京城中勋贵众多,一根竹竿砸下来,就能砸到两三个官员,那能分的利益都分得差不多了。家中有钱的商人早就找好了投靠的人家,而好的地段的商铺和好的土地也早就在别人手中,是拿钱都买不到的。
  至于在外地买土地,凌蔚京城中的人和事都没理顺,实在没有那个人力和精力去外面开拓财路。
  凌蔚倒想节约一些,但他这种常进宫的人,穿寒酸了那是大不敬。何况自己本身分家后就有些人看不上了,若再在外面没做足了底气,那可能就有不长眼色的人欺负上门了。
  想想也真是伤心伤感。
  ……凌蔚并不知道黎膺手下的茶园有多大规模。在他想来,黎膺常年在边疆,也不像是善于打理俗物的人。特别是茶园这种打理起来费时费力的东西,估计更不喜欢吧?不过无论收益有多少,对他而言,都是一笔很大的收入。
  凌蔚考虑着,以后有什么新奇的点子,就和黎膺合伙开店吧。他没有好的铺面,黎膺有啊;他没有得用的人,黎膺有啊;他的拳头不够大,但黎膺是皇帝最宠爱信任的王爷啊。这样他就只管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都不怕人眼红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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