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3 / 4)
谁也没想到,他会找了一个农村姑娘谈对象,消息传开,一帮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同伴对他明嘲暗讽,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还把那些人的不看好当成嫉妒。要知道,章秀青长得比城里女孩还要白晰秀丽,漂亮得像从画里走出来一样,学校里暗恋她的人大有人在,沈安林觉得这帮人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沈安林至今都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章秀青时那种悸动的心情,时间仿佛在那一刹那静止,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怦怦怦……”,又快又急,仿佛要跳出胸腔;整个人仿佛被施了定身术,除了眼睛能动,身体其他地方一动也动不了;他的眼里只看得见章秀青,其他人一个都看不见,旁边的人跟他讲话,他也一个字都没听见……
那一年,沈安林只有十五岁,刚刚情窦初开;而章秀青的年龄还要小,只有十四岁,还是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
那一晚,沈安林失眠了,半夜爬起来,打开台灯写了一封爱情告白书。学校里语文老师布置作文作业,一般规定字数不少于五百字,他从来不会超过五百五十字,可是此次,妙笔生花,扬扬洒洒一千多个字,几乎是一挥而就。
第二天,他魂不守舍地坐在教室里,好不容易挨到放学铃响,立刻背起书包冲出教室。他上午就已经打听清楚了章秀青的姓名及家庭住址,因此,提前守在章秀青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等到她出现,便鼓气勇气,将自己这辈子写得最长的“作文”亲手塞到她手里。
章秀青猝不及防,被吓得够呛。沈安林满脸通红,语无伦次地安慰她道:“你别怕……我不是坏人……我是城中的学生,我叫沈安林……”
淞平镇有两所中学,一中招收的全部是城市里的孩子,因此很多人把这所中学叫做城中,二中招收的全部是乡下的孩子,因此很多人把这所中学叫做乡中。章秀青在乡中念书,若非那天在书店偶遇,她跟沈安林根本不会有交集。
两人站在路边的柳树下,一个硬要将告别书塞在对方手里,另一个死活不肯接,推推搡搡间,那两张薄薄的信笺纸掉到地上,并被一阵忽如其来的大风刮到林淑云的脚边。由于学校禁止早恋,沈安林生怕惹来麻烦,这封告白书的抬头为“亲爱的”,落款为“知名不具”。
林淑云俯身捡起地上的信笺纸,打开一看,顿时被那一手漂亮的字体吸引,待到看清内容,立刻被他的文采折服。
沈安林皮相好,符合时下美少年的审美观,林淑云心里很满意,觉得自己和沈安林简直就是天赐良缘,否则,早不起风,晚不起风,偏偏自己走过来就起风了。告白书不刮到张三那里,也不刮到李四那里,偏偏刮到自己脚边,什么叫缘份天注定?这就叫缘份天注定!
三角恋就这样开始了。
尽管出师不利,沈安林并不死心,又重新写了一封三千字的告白书,等到放学后就蹲守在章秀青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章秀青害怕,便和村里的石冬生等人一起上学放学,轻易不落单。
沈安林束手无策,只得另寻他法。
他一向对乡中的学生没好感,可是为了追到章秀青,豁出去了。
他将零花钱全都拿了出来,想办法认识了几个乡中的学生,然后利用请客吃饭、送小礼物等小恩小惠收买示好。作为回报,这些人在暗地里留意章秀青的一举一动,并将其全部告诉沈安林。从这些消息中,他知道章秀青的成绩名列前茅,很有希望考入j县高中。
为了和章秀青在一起,沈安林开始发愤苦读,一下子瘦了好多斤,如愿考进了j县高中。他的父母不知道其中的内情,四处吹嘘他们的儿子是如何如何懂事、如何如何聪明。
巧的是,林淑云也考上了j县高中。三人成为同学后,沈安林对章秀青展开了强烈的攻势,狂追猛打,有时候一天要给她写几封情书。章秀青能躲则躲,躲不过就装哭,沈安林一时也拿她没有办法。
林淑云则对沈安林展开了柔情攻势,她总是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低声诉说自己是如何如何的想他,如何如何的爱他……她还经常给他带一些市面上罕见的东西,一片心意,天地可表。
沈安林的心里矛盾极了,一方面,被漂亮女孩子爱慕是一件倍有面子的事情,证明他有魅力;另一方面,桃花多了不是好事,更何况还在同一个校园里,要是被章秀青误会他们两个的关系,那就完了。
沈安林想了又想,还是没敢生出花花心思,他对林淑云也是能躲则躲,躲不过就逃,根本不抱脚踏两条船的妄想。
章秀青一直没有搭理沈安林,直到有一天,她做值日,比平常晚了一会回家,也是事有凑巧,那一天,那名经常跟她作伴的女同学临时有急事,没有留下来等她。章秀青独自一人回家,在路上被一群小流氓拦住,危急关头,沈安林骑着自行车从天而降,将她救了下来。
很老套的英雄救美情节,那时候的章秀青实在太单纯,哪里会去深思这其中是否有问题,反而被沈安林感动得热泪盈眶,当场就答应做他的对象。直到若干年后,林淑云将沈安林顺利勾引到床上,这才告诉她,那一群小流氓是沈安林花五十块钱请来的,目的就是制造英雄救美的机会,好让她感动,从而坠入情网。
林淑云甚至还将那些小流氓的名字,以及当时谁谁谁在场,谁谁谁可以作证全都说了出来。那一刻,天塌地陷,五雷轰顶,不外如是……
章秀青觉得自己上辈子真是瞎了眼睛,会喜欢上这样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渣男,后来会落得那样一个下场,只能说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活该啊!
重生回到1984年,章秀青发誓这辈子见到沈安林就绕路走,因为她已经将所有的爱与恨全都留在了前世,如今的沈安林对于她而言,只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同样的,如今的她对于沈安林而言,是一个带着前世记忆的陌生人。
既然彼此都是陌生人,他有什么资格冲自己发火?章秀青寒着脸,冷冷地说道:“沈安林,你听好,你做的那些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从今往后,你不要再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沈安林还以为章秀青被自己抓个正着,无法狡辩,因此恼羞成恼,不由得怒火越盛,脸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暴起,胸膛急剧起伏,伸出一只手,指着章秀青被太阳晒红的脸,咬牙切齿:“你缺钱花为什么不跟我说?为什么要做这么丢人的事?你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吗?你知不知道,我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啪”的一声,章秀青一巴掌将他的手打落,冷笑道:“沈安林,你这话太好笑了吧?你是我什么人?有什么资格管我?收起你那施舍的嘴脸,我宁愿去讨饭也不会要你的钱!收起你那龌龊的心思,我凭手艺挣钱,不丢人!你还要脸的话,就给我滚开……”
沈安林气得差点吐血,嚷嚷道:“我是你对象,我就有资格管你,你误入歧路,我有责任把你拉回来!”
章秀青被渣男这副救世主的模样给气笑了,慢悠悠地说道:“沈安林,我是因为什么事情而答应做你的对象,你还记得吗?” ↑返回顶部↑
沈安林至今都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章秀青时那种悸动的心情,时间仿佛在那一刹那静止,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怦怦怦……”,又快又急,仿佛要跳出胸腔;整个人仿佛被施了定身术,除了眼睛能动,身体其他地方一动也动不了;他的眼里只看得见章秀青,其他人一个都看不见,旁边的人跟他讲话,他也一个字都没听见……
那一年,沈安林只有十五岁,刚刚情窦初开;而章秀青的年龄还要小,只有十四岁,还是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
那一晚,沈安林失眠了,半夜爬起来,打开台灯写了一封爱情告白书。学校里语文老师布置作文作业,一般规定字数不少于五百字,他从来不会超过五百五十字,可是此次,妙笔生花,扬扬洒洒一千多个字,几乎是一挥而就。
第二天,他魂不守舍地坐在教室里,好不容易挨到放学铃响,立刻背起书包冲出教室。他上午就已经打听清楚了章秀青的姓名及家庭住址,因此,提前守在章秀青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等到她出现,便鼓气勇气,将自己这辈子写得最长的“作文”亲手塞到她手里。
章秀青猝不及防,被吓得够呛。沈安林满脸通红,语无伦次地安慰她道:“你别怕……我不是坏人……我是城中的学生,我叫沈安林……”
淞平镇有两所中学,一中招收的全部是城市里的孩子,因此很多人把这所中学叫做城中,二中招收的全部是乡下的孩子,因此很多人把这所中学叫做乡中。章秀青在乡中念书,若非那天在书店偶遇,她跟沈安林根本不会有交集。
两人站在路边的柳树下,一个硬要将告别书塞在对方手里,另一个死活不肯接,推推搡搡间,那两张薄薄的信笺纸掉到地上,并被一阵忽如其来的大风刮到林淑云的脚边。由于学校禁止早恋,沈安林生怕惹来麻烦,这封告白书的抬头为“亲爱的”,落款为“知名不具”。
林淑云俯身捡起地上的信笺纸,打开一看,顿时被那一手漂亮的字体吸引,待到看清内容,立刻被他的文采折服。
沈安林皮相好,符合时下美少年的审美观,林淑云心里很满意,觉得自己和沈安林简直就是天赐良缘,否则,早不起风,晚不起风,偏偏自己走过来就起风了。告白书不刮到张三那里,也不刮到李四那里,偏偏刮到自己脚边,什么叫缘份天注定?这就叫缘份天注定!
三角恋就这样开始了。
尽管出师不利,沈安林并不死心,又重新写了一封三千字的告白书,等到放学后就蹲守在章秀青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章秀青害怕,便和村里的石冬生等人一起上学放学,轻易不落单。
沈安林束手无策,只得另寻他法。
他一向对乡中的学生没好感,可是为了追到章秀青,豁出去了。
他将零花钱全都拿了出来,想办法认识了几个乡中的学生,然后利用请客吃饭、送小礼物等小恩小惠收买示好。作为回报,这些人在暗地里留意章秀青的一举一动,并将其全部告诉沈安林。从这些消息中,他知道章秀青的成绩名列前茅,很有希望考入j县高中。
为了和章秀青在一起,沈安林开始发愤苦读,一下子瘦了好多斤,如愿考进了j县高中。他的父母不知道其中的内情,四处吹嘘他们的儿子是如何如何懂事、如何如何聪明。
巧的是,林淑云也考上了j县高中。三人成为同学后,沈安林对章秀青展开了强烈的攻势,狂追猛打,有时候一天要给她写几封情书。章秀青能躲则躲,躲不过就装哭,沈安林一时也拿她没有办法。
林淑云则对沈安林展开了柔情攻势,她总是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低声诉说自己是如何如何的想他,如何如何的爱他……她还经常给他带一些市面上罕见的东西,一片心意,天地可表。
沈安林的心里矛盾极了,一方面,被漂亮女孩子爱慕是一件倍有面子的事情,证明他有魅力;另一方面,桃花多了不是好事,更何况还在同一个校园里,要是被章秀青误会他们两个的关系,那就完了。
沈安林想了又想,还是没敢生出花花心思,他对林淑云也是能躲则躲,躲不过就逃,根本不抱脚踏两条船的妄想。
章秀青一直没有搭理沈安林,直到有一天,她做值日,比平常晚了一会回家,也是事有凑巧,那一天,那名经常跟她作伴的女同学临时有急事,没有留下来等她。章秀青独自一人回家,在路上被一群小流氓拦住,危急关头,沈安林骑着自行车从天而降,将她救了下来。
很老套的英雄救美情节,那时候的章秀青实在太单纯,哪里会去深思这其中是否有问题,反而被沈安林感动得热泪盈眶,当场就答应做他的对象。直到若干年后,林淑云将沈安林顺利勾引到床上,这才告诉她,那一群小流氓是沈安林花五十块钱请来的,目的就是制造英雄救美的机会,好让她感动,从而坠入情网。
林淑云甚至还将那些小流氓的名字,以及当时谁谁谁在场,谁谁谁可以作证全都说了出来。那一刻,天塌地陷,五雷轰顶,不外如是……
章秀青觉得自己上辈子真是瞎了眼睛,会喜欢上这样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渣男,后来会落得那样一个下场,只能说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活该啊!
重生回到1984年,章秀青发誓这辈子见到沈安林就绕路走,因为她已经将所有的爱与恨全都留在了前世,如今的沈安林对于她而言,只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同样的,如今的她对于沈安林而言,是一个带着前世记忆的陌生人。
既然彼此都是陌生人,他有什么资格冲自己发火?章秀青寒着脸,冷冷地说道:“沈安林,你听好,你做的那些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从今往后,你不要再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沈安林还以为章秀青被自己抓个正着,无法狡辩,因此恼羞成恼,不由得怒火越盛,脸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暴起,胸膛急剧起伏,伸出一只手,指着章秀青被太阳晒红的脸,咬牙切齿:“你缺钱花为什么不跟我说?为什么要做这么丢人的事?你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吗?你知不知道,我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啪”的一声,章秀青一巴掌将他的手打落,冷笑道:“沈安林,你这话太好笑了吧?你是我什么人?有什么资格管我?收起你那施舍的嘴脸,我宁愿去讨饭也不会要你的钱!收起你那龌龊的心思,我凭手艺挣钱,不丢人!你还要脸的话,就给我滚开……”
沈安林气得差点吐血,嚷嚷道:“我是你对象,我就有资格管你,你误入歧路,我有责任把你拉回来!”
章秀青被渣男这副救世主的模样给气笑了,慢悠悠地说道:“沈安林,我是因为什么事情而答应做你的对象,你还记得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