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2 / 2)
三条猛恶的狼狗瞬间被薛向用如此鲜血淋漓的手段残杀,满场的人实在是已经惊无可惊。阳县的小子们先前见薛向秒杀了老熊,心中还存着未必不能一战的想法,毕竟老熊只是晕过去,并为出现如此残酷的画面震撼人的神经中枢。可眼下三条小牛犊子般壮实的恶犬居然被眼前的杀神如杀鸡般弄死,且弄得鲜血如雾,脑浆成雨。众人实在是再生不起对抗的勇气,杀狗尚且如此,杀自己岂不是和喝水一般简单,阳县的这帮小子此时已然丧胆矣。
小混蛋见自己爱若性命,倚为腹心的三个“小弟”如此惨死,他早已失去了理智,更遑论害怕。但见他大呼一声:“给老子上,乱刀砍死,出了事儿,老子兜着。”喊罢,提了匕首,率先朝薛向扑来。
小混蛋一声凄厉的喊叫,倒也并非没有效果。他在阳县经营日久,核心心腹也有二三十人,都是一起见过血的兄弟,虽不见得多么情深意众,可好勇斗狠时,皆愿意出死力。小混蛋吼罢,二三百人中大部分立了身子不动,似已被薛向震散了魂魄,但仍有三四十人提了小刀、匕首朝朱世军等人围成的圈子扑来。
小混蛋话音刚落,薛向便动了。但见他一个侧步,滑进小混蛋等四五个朝他攻来的混子们的圈子,提肘,撞肩,挥掌,扬拳,戮脚,他浑身上下无处不化为攻击的利器,但凡挨着的就没有不倒地的,小混蛋被他一巴掌拍飞了军刀,一肘狠狠撞在太阳穴处立时就倒了,另外四个压根也没阻住他几秒,也倒了一地。薛向击倒众人,身子不停,拔脚就射,小混蛋四五个家伙被他作了炮弹,狠狠朝正扑向朱世军等人结成圈子的混混飞去。
薛向靠着小混蛋等人的身体稍稍阻了一阻众人的攻击,但他终究隔了小圈子还有断距离,眼看就要救之不及。但见他猛然一撩军大衣,右手探进腰间,带出一把黑漆漆的手枪来。手枪被他勾住挂环,滴溜溜地在掌中转了一个圈子,忽然,枪口立定,豁然刺出,“砰砰砰砰”,四声巨响,枪口处冒出缕缕青烟,空气中飞扬着淡淡的火药味。远处正在围拢的众混混中有两人正扬起的砍刀从中断为两截,冲在最前的那人的帽子被打飞了,攻向小晚的那人伸出的手被钻出一个血洞,此时正汩汩地冒血。
全场彻底没了声音,也没了动作。帽子被打飞的那人两只眼睛成了斗鸡眼一般齐齐上竖,似在观察自己的脑袋究竟还在不在;被打穿手掌的那人哼也没哼一声晕了过去;其余的混混早在枪响的霎那,彻底地吓呆了。这些混混打起架来往往悍不畏死,尤其是以强击弱的时候。可混混终究只是混混,不是军人,在面对枪,这种传说中的兵器时,终究是没有反抗之力的。尽管人人皆知一把手枪存不了几粒子弹,且眼前的这人已经射出了四粒,就是拼着再让他射三粒,最多也不过损失三个人,己方也是必胜。可究竟谁来做这注定要完蛋的三人呢,恐怕谁也不愿意,毕竟选择权完全在持枪的那人手里,他必定是谁先动就打谁,看他方才的枪法和狠辣的手段,要了自己的小命也不过是呼吸间的事儿。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没有人愿意做出头鸟,于是就齐齐震住了。
这帮亡命的混混被震住还是经过一番思想争斗的,而剩下的二百多阳县的小子早在薛向鲜血淋漓的干掉三条狼狗后,已经散掉了精气神儿,这会儿见他还拿出了究级武器,已经被震麻木了,反正它们是彻底死了反抗之心。
薛向拿枪逼住众人后,迈步朝小圈子走去,圈子外的混混们握了刀,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薛向走到近前,一把扯住一个戴狗皮帽混混的衣领,狠狠一个膝撞,撞得他晚下腰来,猛吐酸水,手中的刀早已握不稳了,从半空落了下来,却被薛向抄在手里。薛向继续前行,两巴掌扇飞了两个,一脚踹翻了四个,那把抄在手里的长刀也被他折断,狠狠插在另两个眼露不忿的倒霉鬼的肩头。薛向的这一连套动作下来,众混混彻底不敢再挺了,呼啦啦,仿佛突然回过神来的僵尸,一窝蜂地朝后面跳去,将包围圈散了开来。
薛向走到圈里,拍拍围在最外围的朱世军等人的肩膀,没有说话,进到圈里把小家伙从小晚怀里抱了过来,他的军大衣早沾满了鲜血和脑浆,早被他扔了,此时,他一身棉军装干净得紧。小晚三人被朱世军、胡报国一伙儿牢牢的围在中间,丝毫未受到波及。小家伙被姐姐围在怀里也看不见外面的景象,小心思虽然万分想看,却也知道外面那么多人好像对自己都不友好,就忍住躁动,没给哥哥姐姐添乱。
小家伙抱了灰皮兔,重新回到薛向怀里,一双大眼睛彻底解放开来,奋力地扭着小脑袋四处张望,先前的几声鞭炮响声比平时听的都响,她这会儿正在满地寻鞭炮纸了,小心思打着主意,回家也让大哥给买几个那么响的鞭炮,震震院里的玩伴儿。
“走,回家吃饭。”
薛向抱了小家伙,牵着小意、小晚,径直踏上雪橇,招呼朱世军、陈佛生、胡报国等人跟上,抖了抖笨狗脖子上的缰绳,看也不看呆立当场的阳县众人,一阵风去了。
见薛向去得远了,忽然,满场竟发出一道巨大的出气声。方才的杀神给他们的压力和震撼实在太大了,一己之力独抗数百人,不说见,就是听也没听过,更何况自己等人竟还做了可耻的配角,被他一步秒一人,竟压得己方不敢还手,打完后,竟然轻飘飘的说声“回家吃饭”,就扬长而去了,浑不把眼前满地的污血,狗尸当一回事儿。在场的数百人心里齐齐泛起了常听放羊的朱老倌哼唱的那首长歌里的几句词儿“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第一百零九章杀神偶像竟同身
从前,众人只觉得这几句诗很有气势,今天竟有种诗如其人、找到了契合对象的感觉。可不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么?自己竟连那杀神的姓名也不曾闻得。
此刻,不少人心中无比后悔,如此英雄人物、豪杰猛士,自己竟然不能得闻其名,实乃是莫大的遗憾。以后和人说起今天的这般热血沸腾的大场面,少了主角的姓名,又如何来的说服力。就是方才被薛向爆揍过的小混蛋的铁杆心腹们,也是一般的遗憾,以前只觉得满世界就周哥慷慨重义、肝胆无双,听周哥说起当年他在四九城的顽主生涯,也是佩服无比。不过,那些事儿和今天那人方才的所为终究多有不如吧,毕竟一为耳闻,一为眼见,不,亲身的感受,何者说服力更强,不言自明。
忽然,不知谁起了头,问道:“土豆呢?这小子方才说好像认识刚才那人,叫狗日的土豆赶紧出来,说出个究竟,不然,老子待会儿打出他屎来。”
这句话出,仿佛一锅热油里浇下一瓢冷水,霎时间,震天价的吆喝声响起,皆是要先前吞吞吐吐的土豆道出个究竟,若是土豆胆敢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众人已经在口头上将之分尸了。
不多时,土豆便被人从人堆里挖了出来,你一脚我一脚,踢到了圈子的最前方,要他接着先前未说完的话,道出个结果来。
土豆先前哆哆嗦嗦,正要将薛向的身份道将出来,两边就起了冲突。他正暗自庆幸,此事终于与己无关了,就是那位爷将来报复,也找不到自己头上,反正他只不过是打酱油的,没有丝毫掺和进这事儿。两边起了冲突后,土豆立时化身钻地鼠,悄悄隐进了人群。他倒是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终究怕这样做太过显眼,不若隐在人群中更加保险,战端一起,谁还记得他啊。哪里知道这帮人挨了揍,反倒成了贱皮子,起了仰慕之心,竟然要知道那人的名号。 ↑返回顶部↑
小混蛋见自己爱若性命,倚为腹心的三个“小弟”如此惨死,他早已失去了理智,更遑论害怕。但见他大呼一声:“给老子上,乱刀砍死,出了事儿,老子兜着。”喊罢,提了匕首,率先朝薛向扑来。
小混蛋一声凄厉的喊叫,倒也并非没有效果。他在阳县经营日久,核心心腹也有二三十人,都是一起见过血的兄弟,虽不见得多么情深意众,可好勇斗狠时,皆愿意出死力。小混蛋吼罢,二三百人中大部分立了身子不动,似已被薛向震散了魂魄,但仍有三四十人提了小刀、匕首朝朱世军等人围成的圈子扑来。
小混蛋话音刚落,薛向便动了。但见他一个侧步,滑进小混蛋等四五个朝他攻来的混子们的圈子,提肘,撞肩,挥掌,扬拳,戮脚,他浑身上下无处不化为攻击的利器,但凡挨着的就没有不倒地的,小混蛋被他一巴掌拍飞了军刀,一肘狠狠撞在太阳穴处立时就倒了,另外四个压根也没阻住他几秒,也倒了一地。薛向击倒众人,身子不停,拔脚就射,小混蛋四五个家伙被他作了炮弹,狠狠朝正扑向朱世军等人结成圈子的混混飞去。
薛向靠着小混蛋等人的身体稍稍阻了一阻众人的攻击,但他终究隔了小圈子还有断距离,眼看就要救之不及。但见他猛然一撩军大衣,右手探进腰间,带出一把黑漆漆的手枪来。手枪被他勾住挂环,滴溜溜地在掌中转了一个圈子,忽然,枪口立定,豁然刺出,“砰砰砰砰”,四声巨响,枪口处冒出缕缕青烟,空气中飞扬着淡淡的火药味。远处正在围拢的众混混中有两人正扬起的砍刀从中断为两截,冲在最前的那人的帽子被打飞了,攻向小晚的那人伸出的手被钻出一个血洞,此时正汩汩地冒血。
全场彻底没了声音,也没了动作。帽子被打飞的那人两只眼睛成了斗鸡眼一般齐齐上竖,似在观察自己的脑袋究竟还在不在;被打穿手掌的那人哼也没哼一声晕了过去;其余的混混早在枪响的霎那,彻底地吓呆了。这些混混打起架来往往悍不畏死,尤其是以强击弱的时候。可混混终究只是混混,不是军人,在面对枪,这种传说中的兵器时,终究是没有反抗之力的。尽管人人皆知一把手枪存不了几粒子弹,且眼前的这人已经射出了四粒,就是拼着再让他射三粒,最多也不过损失三个人,己方也是必胜。可究竟谁来做这注定要完蛋的三人呢,恐怕谁也不愿意,毕竟选择权完全在持枪的那人手里,他必定是谁先动就打谁,看他方才的枪法和狠辣的手段,要了自己的小命也不过是呼吸间的事儿。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没有人愿意做出头鸟,于是就齐齐震住了。
这帮亡命的混混被震住还是经过一番思想争斗的,而剩下的二百多阳县的小子早在薛向鲜血淋漓的干掉三条狼狗后,已经散掉了精气神儿,这会儿见他还拿出了究级武器,已经被震麻木了,反正它们是彻底死了反抗之心。
薛向拿枪逼住众人后,迈步朝小圈子走去,圈子外的混混们握了刀,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薛向走到近前,一把扯住一个戴狗皮帽混混的衣领,狠狠一个膝撞,撞得他晚下腰来,猛吐酸水,手中的刀早已握不稳了,从半空落了下来,却被薛向抄在手里。薛向继续前行,两巴掌扇飞了两个,一脚踹翻了四个,那把抄在手里的长刀也被他折断,狠狠插在另两个眼露不忿的倒霉鬼的肩头。薛向的这一连套动作下来,众混混彻底不敢再挺了,呼啦啦,仿佛突然回过神来的僵尸,一窝蜂地朝后面跳去,将包围圈散了开来。
薛向走到圈里,拍拍围在最外围的朱世军等人的肩膀,没有说话,进到圈里把小家伙从小晚怀里抱了过来,他的军大衣早沾满了鲜血和脑浆,早被他扔了,此时,他一身棉军装干净得紧。小晚三人被朱世军、胡报国一伙儿牢牢的围在中间,丝毫未受到波及。小家伙被姐姐围在怀里也看不见外面的景象,小心思虽然万分想看,却也知道外面那么多人好像对自己都不友好,就忍住躁动,没给哥哥姐姐添乱。
小家伙抱了灰皮兔,重新回到薛向怀里,一双大眼睛彻底解放开来,奋力地扭着小脑袋四处张望,先前的几声鞭炮响声比平时听的都响,她这会儿正在满地寻鞭炮纸了,小心思打着主意,回家也让大哥给买几个那么响的鞭炮,震震院里的玩伴儿。
“走,回家吃饭。”
薛向抱了小家伙,牵着小意、小晚,径直踏上雪橇,招呼朱世军、陈佛生、胡报国等人跟上,抖了抖笨狗脖子上的缰绳,看也不看呆立当场的阳县众人,一阵风去了。
见薛向去得远了,忽然,满场竟发出一道巨大的出气声。方才的杀神给他们的压力和震撼实在太大了,一己之力独抗数百人,不说见,就是听也没听过,更何况自己等人竟还做了可耻的配角,被他一步秒一人,竟压得己方不敢还手,打完后,竟然轻飘飘的说声“回家吃饭”,就扬长而去了,浑不把眼前满地的污血,狗尸当一回事儿。在场的数百人心里齐齐泛起了常听放羊的朱老倌哼唱的那首长歌里的几句词儿“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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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众人只觉得这几句诗很有气势,今天竟有种诗如其人、找到了契合对象的感觉。可不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么?自己竟连那杀神的姓名也不曾闻得。
此刻,不少人心中无比后悔,如此英雄人物、豪杰猛士,自己竟然不能得闻其名,实乃是莫大的遗憾。以后和人说起今天的这般热血沸腾的大场面,少了主角的姓名,又如何来的说服力。就是方才被薛向爆揍过的小混蛋的铁杆心腹们,也是一般的遗憾,以前只觉得满世界就周哥慷慨重义、肝胆无双,听周哥说起当年他在四九城的顽主生涯,也是佩服无比。不过,那些事儿和今天那人方才的所为终究多有不如吧,毕竟一为耳闻,一为眼见,不,亲身的感受,何者说服力更强,不言自明。
忽然,不知谁起了头,问道:“土豆呢?这小子方才说好像认识刚才那人,叫狗日的土豆赶紧出来,说出个究竟,不然,老子待会儿打出他屎来。”
这句话出,仿佛一锅热油里浇下一瓢冷水,霎时间,震天价的吆喝声响起,皆是要先前吞吞吐吐的土豆道出个究竟,若是土豆胆敢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众人已经在口头上将之分尸了。
不多时,土豆便被人从人堆里挖了出来,你一脚我一脚,踢到了圈子的最前方,要他接着先前未说完的话,道出个结果来。
土豆先前哆哆嗦嗦,正要将薛向的身份道将出来,两边就起了冲突。他正暗自庆幸,此事终于与己无关了,就是那位爷将来报复,也找不到自己头上,反正他只不过是打酱油的,没有丝毫掺和进这事儿。两边起了冲突后,土豆立时化身钻地鼠,悄悄隐进了人群。他倒是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终究怕这样做太过显眼,不若隐在人群中更加保险,战端一起,谁还记得他啊。哪里知道这帮人挨了揍,反倒成了贱皮子,起了仰慕之心,竟然要知道那人的名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