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3 / 4)
她的手指瘦长,柔若无骨,手掌不及他的大,他两手密实地包住她右手,像找着一件心仪的玩具,把玩良久,爱不释手。
他屈腰平视她,唇角漾着缕缕涟漪:“我去你家,还是你去我家?”
林初戈习惯了旁人的白眼,难得有人对她和颜悦色,她没来由地不习惯。
“莫总演得是哪一出?”她小心眼地谈起旧事,“你刚回来时可不是这样的,像曲小姐说的一样,我就差脱光了勾引你,你呢,正眼都不看我。”
“真记仇。”他促狭地笑,倾身在她耳边低语,微热的气流熏红白皙的耳垂,如春风拂过,“你可以现在脱光勾引我。”
“无耻。”她死命推开他,步伐不稳地后退两步,鞋跟太高,差点扭到脚。
他胳膊一伸将她捞进怀,结实瘦长的小臂紧匝盈盈纤细的腰身,低头便想吻。
她誓死不屈,秀长清莹的眼燃着两簇怒火:“莫行尧,你发什么情?不装正人君子了?”
“我是男人,你想让我只吃素?”
“……那也不能不分场合。”林初戈气势矮了一截,她过惯清教徒的生活,并无那么多的需求,他在身边就很满足。可他不一样,他是有血有肉血气方刚的男人。
食指勾起她衬衫的下摆,胳膊灵活地钻进衣内握住她的柔腰,他低笑,欲开金口,又是两声叫人脑门蹿火的敲门响。
在她腰上轻轻捏了一下,莫行尧才不情愿地收手。
门外的人是商助理,怀中抱着厚厚一摞的文件夹,恭恭敬敬地叫了声“林总监”。
林初戈冲他点一点头,低着头离开办公室。
日落斜阳,人来人往的写字楼下笔挺地站着一个男人,身穿一套纯白西装,手捧一束娇艳玫瑰,闭眼垂首嗅花香,若有幸被路过的自由摄影家拍上一张靓照传至博客,又一段羡煞网友的美满佳话。
浮夸可怕。望见他,林初戈就后悔一个人先下楼。
陈之兆款款走来,手一伸,殷红的花朵近在眼前,花香扑鼻引人打喷嚏,另一只手拿着方方正正的钻戒盒,深情地凝视比花更艳的女人,屈腿就跪。
林初戈踢他膝盖,冷冷地道:“跪天跪地跪父母,陈先生给我下跪别忘了喊我一声‘妈’。”
“这是一对男女走向婚姻的必经之路。”陈之兆入戏颇深,无法自拔,“钻石代表我的心,初戈,答应我。”
“陈先生的意思是你的心硬得像碳?”金黄的夕阳里只见那两片粉红的薄嘴唇开合不迭,道不尽的嘲笑意味,“我十五岁时就有人拿着鲜花钻戒站在我面前,送房送车的也不在少数。你说,我凭什么要答应你?”
“我爱你。”陈之兆坚信他的赤子之心能打动美人。
“对你前女友说去吧。”
地面上多了一道斜斜长长的人影,缓缓地靠近,直到与她的影子重叠。
莫行尧看都不看情圣,搂着她向停车场走。
他们的对话他听去大半,她十五岁时,他并不认识她,疑惑和些微的嫉妒像毒虫般噬咬着五脏六腑。
一上车,他说:“以后别理陈之兆,浪费时间。”顿了顿,“你说的那个男人是谁,十五岁时送你钻戒的。”
林初戈唇边掠过一丝笑,讥诮道:“我妈的姘头之一,叫什么忘了,不过都一样。他们嫌林雅季身材走形,又嫌我青涩没风情,就妄想用金银财宝把老小都一网打尽,母女共侍一夫。”
世道变,人不变,永远都是金钱至上。雄性动物身患轻微多偶症,梦想着复辟王朝,后宫三千,夜夜流连花丛间,只要眼前人够美,只要口袋中有钱,道德伦理皆可抛,温香软玉满怀抱。
她看看他,替他抚平眉心的褶皱,摇了摇他的手,笑道:“但我的心里已经住着一个唇红齿白的莫总,怎会看得上别的男人。”
他心满意足,偏头在她额前印上一吻。 ↑返回顶部↑
他屈腰平视她,唇角漾着缕缕涟漪:“我去你家,还是你去我家?”
林初戈习惯了旁人的白眼,难得有人对她和颜悦色,她没来由地不习惯。
“莫总演得是哪一出?”她小心眼地谈起旧事,“你刚回来时可不是这样的,像曲小姐说的一样,我就差脱光了勾引你,你呢,正眼都不看我。”
“真记仇。”他促狭地笑,倾身在她耳边低语,微热的气流熏红白皙的耳垂,如春风拂过,“你可以现在脱光勾引我。”
“无耻。”她死命推开他,步伐不稳地后退两步,鞋跟太高,差点扭到脚。
他胳膊一伸将她捞进怀,结实瘦长的小臂紧匝盈盈纤细的腰身,低头便想吻。
她誓死不屈,秀长清莹的眼燃着两簇怒火:“莫行尧,你发什么情?不装正人君子了?”
“我是男人,你想让我只吃素?”
“……那也不能不分场合。”林初戈气势矮了一截,她过惯清教徒的生活,并无那么多的需求,他在身边就很满足。可他不一样,他是有血有肉血气方刚的男人。
食指勾起她衬衫的下摆,胳膊灵活地钻进衣内握住她的柔腰,他低笑,欲开金口,又是两声叫人脑门蹿火的敲门响。
在她腰上轻轻捏了一下,莫行尧才不情愿地收手。
门外的人是商助理,怀中抱着厚厚一摞的文件夹,恭恭敬敬地叫了声“林总监”。
林初戈冲他点一点头,低着头离开办公室。
日落斜阳,人来人往的写字楼下笔挺地站着一个男人,身穿一套纯白西装,手捧一束娇艳玫瑰,闭眼垂首嗅花香,若有幸被路过的自由摄影家拍上一张靓照传至博客,又一段羡煞网友的美满佳话。
浮夸可怕。望见他,林初戈就后悔一个人先下楼。
陈之兆款款走来,手一伸,殷红的花朵近在眼前,花香扑鼻引人打喷嚏,另一只手拿着方方正正的钻戒盒,深情地凝视比花更艳的女人,屈腿就跪。
林初戈踢他膝盖,冷冷地道:“跪天跪地跪父母,陈先生给我下跪别忘了喊我一声‘妈’。”
“这是一对男女走向婚姻的必经之路。”陈之兆入戏颇深,无法自拔,“钻石代表我的心,初戈,答应我。”
“陈先生的意思是你的心硬得像碳?”金黄的夕阳里只见那两片粉红的薄嘴唇开合不迭,道不尽的嘲笑意味,“我十五岁时就有人拿着鲜花钻戒站在我面前,送房送车的也不在少数。你说,我凭什么要答应你?”
“我爱你。”陈之兆坚信他的赤子之心能打动美人。
“对你前女友说去吧。”
地面上多了一道斜斜长长的人影,缓缓地靠近,直到与她的影子重叠。
莫行尧看都不看情圣,搂着她向停车场走。
他们的对话他听去大半,她十五岁时,他并不认识她,疑惑和些微的嫉妒像毒虫般噬咬着五脏六腑。
一上车,他说:“以后别理陈之兆,浪费时间。”顿了顿,“你说的那个男人是谁,十五岁时送你钻戒的。”
林初戈唇边掠过一丝笑,讥诮道:“我妈的姘头之一,叫什么忘了,不过都一样。他们嫌林雅季身材走形,又嫌我青涩没风情,就妄想用金银财宝把老小都一网打尽,母女共侍一夫。”
世道变,人不变,永远都是金钱至上。雄性动物身患轻微多偶症,梦想着复辟王朝,后宫三千,夜夜流连花丛间,只要眼前人够美,只要口袋中有钱,道德伦理皆可抛,温香软玉满怀抱。
她看看他,替他抚平眉心的褶皱,摇了摇他的手,笑道:“但我的心里已经住着一个唇红齿白的莫总,怎会看得上别的男人。”
他心满意足,偏头在她额前印上一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