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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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了他多久?”
  多久?她也不知道多久。如果女人在一个男人身上获得的金钱与新鲜度和感情成正比,那么她从没跟过他。即使是当初恋爱时,她的自尊心也不允许她用他的钱。
  林初戈骨碌碌地转动眼珠,说:“一天。”
  女人呷了口咖啡,摆出过来人的嘴脸,语重心长道:“你不年轻了,要懂得利弊,不要投入感情,趁他对你感兴趣,多存点私房钱。”
  类似的经验之谈,她听过不下百遍,好像有些女人的情场经验可以写成一本《圣经》。男人都坏,男人都花心,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只有钱最好……总之三句不离男人,也离不开男人,生来就为男人而活的女人。
  可惜,她压根就不是暗娼。
  林初戈斜睨女人的右手,并无钻戒,唯有手腕戴着绿翳翳的翡翠镯子。
  “我有幸见过章总一次,不过您不在场,陪在他身边的是另一位小姐。”她有意套话,说得模棱两可。
  女人不以为意:“是那个姓徐的女人吧,男人都会偷腥,哪里计较得过来,要比就比谁待在他身边的时间长咯,他那短命妻都比不过我。”
  连填房都不算,心胸却开阔得像持家有道出身名门的大太太,佩服佩服,她自愧不如。
  林初戈轻柔地开腔:“您待在章总身边多久了?”
  “我二十岁跟他,现在四十三。”女人面露得意之色。
  她恶劣地问:“为什么没有嫁给他?”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得意登时变为颓然。
  “那为什么不离开他?”无名无分无孩子,没有转正,也没有嫁给其他阔佬,耗时费力的赔本生意,这类女人未必会做。
  女人忽然凄怆地笑,容颜虽老,风韵犹存:“因为我爱他。”
  又是爱,林初戈不由冷笑,一个两个都低到尘埃不求回报爱得这般伟大。她活了二十七年,一直遵循万物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便是感情也一样。她无法容忍自己的爱人背着自己吃野食,也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章总若对眼前的女人有一分情意,绝不会让她不明不白地跟着自己二十来年。否则妻子已逝,没有道德牵绊,为何不肯给她一个名分。
  女人眼角有着涂脂抹粉也无法掩盖的鱼尾纹,岁数一年大过一年,却没正经工作,没有正经人家太太的身份,到死都洗刷不了皮肉营生的罪名。
  那自己呢,她哀戚地想,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她的未来不见得比这女人要好。
  感情就像疾病,无法控制,她学不会放弃他,也不知道如何才能爱上别人。
  两个女人都心事重重,默然对坐。
  两位男士打完球,时间已近十二点,四人一同去球场外的西餐厅吃饭。
  席间他们谈起地产的话题,以他的人脉和能力,对地产有兴趣,完全可以在岱城发展,何必舍近求远。林初戈边想边切牛排,猩红的肉块上渗着几缕血丝,手起刀落,殷红的血液汩汩地冒出,溅满白瓷描金餐盘,她默默放下刀叉。
  中年女人不时替章总倒酒,碧莹莹的翡翠在空中飞舞,腕白镯绿,自成美景。
  见她凝望女人的手镯,莫行尧低声问:“喜欢?”
  她垂眸,小声说:“不喜欢,出来匆忙,项链手镯都没戴,给莫总丢脸。”
  “林总监国色天香,怎么会给我丢脸。”他同她耳语,薄唇险险吻到她耳垂,声音低沉挟着一丝不悦。
  “小两口感情真好,吃饭还要说悄悄话。”章总豪爽大笑,两腮的肥肉挤成一团,像一尊弥勒佛,只是弥勒佛穿金,不穿姨太太穿的粉红。
  莫行尧淡笑道:“您和宋姨的感情才叫好,在一起二十多年还那么恩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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