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女配抢走霸总光环 第64节(2 / 4)
连熙嘴角一抽:“呃,没忘。”
没忘个屁!
她压根就不知道还有这种地方。
曹星辉站在路边打量了一番,然后对连熙笑道:“这条梧桐街确实变化了不少,但还是有许多店铺都还在,馄饨点应该就在前面,我们过去吧。”
连熙:“……”
算了,来都来了,那就吃碗馄饨吧。
穿书这么久,除了上次和霍祈在路边摊吃的一顿烧烤,连熙还没吃过什么这种接地气的食物。
两人走进面积只有十几平方的馄饨店,曹星辉找了个最里面的位置,用纸巾仔仔细细将桌子板凳擦了两遍,才对连熙道:“小姐坐吧。”
“老板,来两碗混沌,一碗多胡椒粉,一点不要葱花。”曹星辉非常熟稔地老板道。
连熙挑眉不语。
她既不喜欢多胡椒粉,也不喜欢不放葱花的面汤,所以曹星辉点的这两碗,哪一份才是给她的?
馄饨很快端上来了。
曹星辉把那碗没有葱花的递给连熙:“大小姐快尝尝,看还是不是以前你喜欢的味道。”
连熙拿着勺子,舀了一颗皮薄肉嫩的混沌放进嘴里,唔,说实话,味道确实还不错,只是少了葱花,总觉得缺点灵魂。
“记得以前我刚进a大念书时,有一天回家路过见到这家店生意好,就给大小姐买一份小馄饨带回去,大小姐吃了以后就喜欢上了,每天都要我帮你买一份这家的小馄饨,而且还不许老板放葱花。”曹星辉柔声回忆道。
连熙嘴里的半颗馄饨便卡主了,她顿了顿,放下勺子,招呼老板娘:“麻烦您给我加点葱花。”
老板立马应声:“好的客人,马上来。”
曹星辉也放下勺子,诧异地看着连熙。
连熙对他微微一笑:“星辉啊,人都是会变的,我现在已经喜欢吃葱花了。”
曹星辉静静盯着连熙看了片刻,低头看着碗里的馄饨,半晌轻笑一声:“是啊,小姐已经不是以前的小姐了。”
大小姐的变化确实很大。
这次回来,大小姐给他的感觉就是,除了脸还是那张脸,人还是那个人,其他的地方全变了。
她的穿衣喜好,吃饭口味,甚至说话口吻,乃至性格思想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种变化,让他感觉有种陌生感,却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浑然天成感。
就好像……
好像大小姐她原本就应该是现在这样智慧超然,高贵从容的,而不是以前那样刁蛮无理嚣张跋扈的。
曹星辉一时间说不清自己心里什么想法,他觉得现在的大小姐很好,让他总有种……他重新认识了一遍她的感觉。
如今的大小姐把他当朋友,当合作伙伴,再或者是上司和下属,唯独没有从前那种仗着身份对他的无理取闹。
曹星辉原是应该觉得欣慰的,可不知为何,看着如今变得优秀又有魅力的大小姐,又觉得有点失落。
当年是他的错,不该在对大小姐死心后,就抛下她远走国外。 ↑返回顶部↑
没忘个屁!
她压根就不知道还有这种地方。
曹星辉站在路边打量了一番,然后对连熙笑道:“这条梧桐街确实变化了不少,但还是有许多店铺都还在,馄饨点应该就在前面,我们过去吧。”
连熙:“……”
算了,来都来了,那就吃碗馄饨吧。
穿书这么久,除了上次和霍祈在路边摊吃的一顿烧烤,连熙还没吃过什么这种接地气的食物。
两人走进面积只有十几平方的馄饨店,曹星辉找了个最里面的位置,用纸巾仔仔细细将桌子板凳擦了两遍,才对连熙道:“小姐坐吧。”
“老板,来两碗混沌,一碗多胡椒粉,一点不要葱花。”曹星辉非常熟稔地老板道。
连熙挑眉不语。
她既不喜欢多胡椒粉,也不喜欢不放葱花的面汤,所以曹星辉点的这两碗,哪一份才是给她的?
馄饨很快端上来了。
曹星辉把那碗没有葱花的递给连熙:“大小姐快尝尝,看还是不是以前你喜欢的味道。”
连熙拿着勺子,舀了一颗皮薄肉嫩的混沌放进嘴里,唔,说实话,味道确实还不错,只是少了葱花,总觉得缺点灵魂。
“记得以前我刚进a大念书时,有一天回家路过见到这家店生意好,就给大小姐买一份小馄饨带回去,大小姐吃了以后就喜欢上了,每天都要我帮你买一份这家的小馄饨,而且还不许老板放葱花。”曹星辉柔声回忆道。
连熙嘴里的半颗馄饨便卡主了,她顿了顿,放下勺子,招呼老板娘:“麻烦您给我加点葱花。”
老板立马应声:“好的客人,马上来。”
曹星辉也放下勺子,诧异地看着连熙。
连熙对他微微一笑:“星辉啊,人都是会变的,我现在已经喜欢吃葱花了。”
曹星辉静静盯着连熙看了片刻,低头看着碗里的馄饨,半晌轻笑一声:“是啊,小姐已经不是以前的小姐了。”
大小姐的变化确实很大。
这次回来,大小姐给他的感觉就是,除了脸还是那张脸,人还是那个人,其他的地方全变了。
她的穿衣喜好,吃饭口味,甚至说话口吻,乃至性格思想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种变化,让他感觉有种陌生感,却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浑然天成感。
就好像……
好像大小姐她原本就应该是现在这样智慧超然,高贵从容的,而不是以前那样刁蛮无理嚣张跋扈的。
曹星辉一时间说不清自己心里什么想法,他觉得现在的大小姐很好,让他总有种……他重新认识了一遍她的感觉。
如今的大小姐把他当朋友,当合作伙伴,再或者是上司和下属,唯独没有从前那种仗着身份对他的无理取闹。
曹星辉原是应该觉得欣慰的,可不知为何,看着如今变得优秀又有魅力的大小姐,又觉得有点失落。
当年是他的错,不该在对大小姐死心后,就抛下她远走国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