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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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子,祝你新年快乐!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沈半夏瞧着她那乐呵劲儿就知道她是收着红包了,笑着回应说:“新年快乐,希望你新的一年能考上理想的大学,事事顺意,平平安安。”
  “谢谢嫂子。”
  田百合走过去,拥着她们入座,“好了,开饭了。”
  大过年的,自然免不了要喝酒的,喝酒的自然是他们两个大老爷们,酒过三巡,霍荣誉就喝得差不多了,嚷嚷着不喝了,要吃点饭。
  霍嘉城去给他盛了饭,收了酒杯。
  “爸,您爱吃的红烧肉。”
  他夹菜给霍荣誉,那样子,明摆着是个孝顺的孩子。
  可霍荣誉却态度淡淡地,放在碗里的红烧肉,也迟迟没有动筷子。
  沈半夏自缢自己做的红烧肉味道还算可以,着实不理解他怎么不吃,更何况霍嘉城还说那是他最爱吃的。
  坐在她对面的田百合瞧出了她的疑惑,瞧瞧地在她耳边说:“是你那早逝的堂哥爱吃红烧肉。”
  沈半夏颔首,原来如此。
  因为过世的儿子喜欢吃,所以家里就常常做那道菜,就让霍嘉城以为是父亲喜欢吃,其实不然。
  这大过年的,又看到红烧肉,老人家心里难免会想起那可怜的儿子,迟迟不动筷子也是情有可原。
  沈半夏一下子就释怀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吃过饭后,霍荣誉说是酒喝多了,要回家歇息,刘芳梅带着孙子也回去了。
  霍嘉城跟霍思思的关系不错,兄妹俩在屋子里聊天。
  沈半夏洗完碗后,进屋看到他们两人不知道在聊些什么,霍思思很兴奋的样子。
  她沏了茶走过去,“思思,你跟堂弟在聊什么呢?这么高兴。”
  霍思思晃了晃手中的一支钢笔,“瞧,这是嘉城哥送我,好看吧!”
  她的笔都是铅笔圆珠笔,从来没用过钢笔,可沈半夏却是早就用过了。
  当初霍思思看到林雨彤也有钢笔的时候就羡慕极了,在跟霍嘉城聊天的时候无意间透露出自己也想要一支钢笔的事,谁知这次过年回来,他真的送了她一支。
  而且那支笔还不是他买的,是他在学校得奖活得的奖品。
  沈半夏微微一笑,“挺好看的。”
  她看出那钢笔的牌子,价格不菲,看霍嘉城不像是能买得起的样子,但这并非她关系的。
  有了新钢笔,霍思思自然是开心的。
  “对了,嫂子你怎么喊嘉城哥的堂弟呀,他可比你还大呢。”
  沈半夏表示无奈,“我嫁给你哥,自然随他喊,他比堂弟大,我自然要喊堂弟。”
  霍思思嘟着嘴,“可我听着总觉得怪怪的。”
  一旁的霍嘉城突然说:“你若不介意的话,可以喊我城哥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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