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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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请问什么事?我记得已经让同事告诉你我在休假了, 斯塔克先生。”富江停下脚步,她也并不想问托尼为什么会知道她去了哥谭,但还是友善地提醒他说,“如果你遇到什么麻烦的话,可以去找我的同事,您应该已经见到里斯先生了吧。”
  “嗯,怎么说呢, 是有点事。”托尼那边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有些顾左言他, 但他还是把话继续了下去,“我现在想去做件大事, 可能……嗯, 不那么合适,但还是想告诉你一声。”
  “您想去做什么?”富江产生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她不由皱起眉, “斯塔克先生,请不要告诉我您又想做什么蠢事了。”
  “是正确的事情。可能不太合法, 但我必须那么做。”托尼纠正了富江, 语气渐渐轻快起来, 他仿佛如释重负一般, 在电话那头向富江抛了个飞吻, “等我好消息吧,对了,我知道你的名字了。”
  “斯塔克先生!”
  富江来不及说什么,那边的托尼已经任性地挂了电话。
  “……”富江一阵沉默, 她知道托尼•斯塔克从来不让人省心,但她现在没时间去管他的事情了,不管他打算做什么,只能祝他好运吧。
  于是富江收回手机,拖着自己的行李继续往深处走去。
  她可以让人对她疯狂着迷,但同时也能够散发出让人感到恐惧的能量。这种能力在哥谭格外有用,即使在这个杂乱无法制的地方,也没有人上来找她麻烦。但依然有不少胆量大的黑帮喽啰坐在路边边抽大麻边盯着她看,时不时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仿佛在盘算什么。
  哥谭就是这样的地方。
  富江随着记忆来到了自己当年住过的那幢楼,她还有那间房子的房产呢,当年这里还是繁华中心地段的高级公寓。但出了那件事之后当时无人能收拾残局,富人们纷纷搬走,一些闲置的房间已经被不怕死的流浪汉占用。之后企鹅人威胁恐吓用极低的价格收购了大部分产权。而富江那时候已经离开了哥谭,产权依然在她自己的手上。
  她回到那幢楼的时候,发现这里还有其他的住户,虽然走道里堆满垃圾脏乱不堪,楼层里躺着一些瘾君子,他们已经嗑多了,流着口水怪笑着,目光涣散地看着她。她绕过了那些人,一直来到了自己的家门口。
  她对这里有点怀念,尤其是当初和艾玛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
  黑皇塞巴斯蒂安•肖死亡之后,大家都经历了很多事情。她们后来有个约定,要一起远离变种人与人类的纷争,到乡村过悠闲自在的生活,唱着乡村路,经营一个农场,过上普通人的一生。
  但这一切都是奢望,她们注定了不平凡。
  富江打开钥匙开门进去,屋子里布满了灰尘,但依然保留着当时的原貌。
  她随手关门,把自己的行李放到房间里,然后打开手机,更新了自己虚构身份“林丹妮”的社交账号。
  为了融入现代社会,她还是需要打掩护的。不过她并不会上传自己的照片。
  打扫完房间后已经是晚上了,她重新申请开通了水电,她预估着要在哥谭住上将近一个月。
  选择回到这里的理由是因为方便。
  没有比这种帮派分子聚集地更容易打听到情报的地方了。说起来,富江对哥谭的蝙蝠侠很感兴趣,她曾经只是脑中产生过的一个想法,竟然真的有人去实现了。
  穿着高科技的装备,身手不凡,在夜间打击犯罪,这个疯狂的城市终于出现了黑暗骑士。
  谁也不知道蝙蝠侠的真实身份,他一直戴着面具变声出现,抓到了很多犯罪分子,将他们都送入了阿卡姆疯人院。他从来都没停止过打击哥谭的犯罪,但不知道为什么疯子却越来越多,蝙蝠侠的工作就没有停止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芬奇也是在纽约在做类似的事情,但他们是个团队,蝙蝠侠却只有一个人。
  以一人之力,守护着整个城市。
  尽管富江觉得这种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渺小的坚持对整个世界来说或许微不足道,但富江敬佩着这样的人,他们都很了不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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