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狱第一仵作 第22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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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处求人给我活儿干,什么活儿我都可以,跑腿打杂,帮人抬尸,收夜香,只要给钱,我都干,欺负我年纪小,故意苛扣都行,只要下回还找我,只要能让我吃上饭,只要不被赌坊的人抓住……我就能活。偶尔运气不太好,被赌坊的人撞见,把手里余钱都塞过去,哪怕求他们饶我半盏茶的时间先跑,我都能趁着这点机会,拼了命地活下来。”
  “我从小就奸诈,狡猾,喜欢骗人,撞上不好相与的人,我连自己是小孩子,或者女孩的弱势身份都会利用,也……偷过路上有钱公子的荷包。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
  叶白汀捧着茶盏的指尖微紧。
  这些事,在别人的嘴里听到,在消息卷宗里看到,远不如当事人说出来的震撼。蔡氏声音其实并不沉重,这段过往于她而言已经过去,没什么大惊小怪,可他仍然能想象到她当时的无助与心酸,一个小姑娘,要在恶人堆里这样挣扎,要多辛苦多顽强,才能做到?
  “我也不总是在逃跑,偶尔老畜生赢钱时,我会轻松一点,不用连吃东西都得跑着,可以走在大街上,慢慢晒一晒太阳。老畜生命还挺硬,赌桌上输输赢赢,断了几根手指一条腿,竟然还没死,我却已经慢慢长大,身形像个姑娘了。”
  蔡氏垂眸:“别人家姑娘十四五岁,长辈便开始操心婚事,各处相看,生怕一眼看不准,来日女儿在夫家受了委屈,我不一样,十二岁起,老畜生就致力于把我卖给各种各样‘老板’,还专门拦了我,好声好气劝我,说这家好那家好另一家更好,只要我愿意,过去穿金戴银,荣华富贵,要什么有什么,呵,真那么好,他怎么不去?当我没看到这些人打量我的眼神?那是看人,还是看货?我便是找男人,也得找个顺眼的,一个个脑满肠肥,我看一眼都嫌恶心。”
  “我以前总盼着长大,总觉得长大了,个子高了,力气大了,别人不拿我当小孩子看了,日子会好过很多,没想到长大了,却不如小孩子时那么方便,小孩子不起眼,别人很难多注意,长成的姑娘就未必了,我遇到的难处越来越多,花样丰富,也撑得越来越辛苦,几乎每一次逃跑,都伴随着跟人打架,我是真的拼了命,才能逃出来……”
  “我有时候想,我这一辈子,是不是都要这么过下去了,没有尽头,不会有光,我是不是该低头认了,别咬牙再扛,可又想,不管低头屈服了,还是永远这样过,都挺没意思的,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那年我十五岁,害死了毛三。”
  蔡氏闭了闭眼:“毛三是个小混混。赌坊打手有限,追债太多,顾不过来时,会请些市井地痞帮忙,毛三接过很多次这种活儿,也追我好几回,嘴巴不干净,手脚也不干净,总想占我便宜,我跟他对抗过很多次,看到他当然立刻就跑,跑得很快,但那日他追的也很快,死不撒手,以前不这样……我就知道我跑不了了,他下了狠心。这次只会有两个结果,要么,我还钱,他能交差走人,要么,被他得了手。”
  “我同别的姑娘不一样,没那么多贞洁心思,也不觉得这东西有多重要,可我不想被人这么糟践,太屈辱,他们是人,我也是个人……凭什么?我拐去了河边,想着今天要是躲不过,干脆死了算了,反正这恶心的世道也没什么好留恋的,可我没想到,我没跳下去,他拐的太急,不小心栽了进去。”
  “我当然转头就跑,理都没理,他一直喊救命,我头都没有回,我以为他装的,我知道他会水,可谁知他死了……仵作说,他在水里的时候腿抽了筋,再好的水性都自救不了。”
  蔡氏停顿片刻,垂眼看杯中茶:“这事没什么好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官府说的对。毛三虽是个追债的混混,不是什么好人,每天都在外面打架,也不孝顺,可他从没害过人命,对我也是,起码在当时结果看,他只是调戏我,吓唬我,打过我几次我还还回去了,并没有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可他死了,我没杀他,他也因为我死了,他家里还有个瞎子老娘……”
  “我不懂律法,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责任,但我看到他那瞎子老娘时,心里有愧疚感。我奉养了他老娘。不是我觉得我错了,我可能有别的错,比如偷过路上有钱公子的荷包,可这件事上我没错,重来一遍,我仍然会这么干,仍然不会相信毛三的呼救,可他娘很无辜。我不是在赎罪,我没罪,我只是不想以后一辈子良心不安。”
  “大娘最开始的时候不喜欢我,总是赶我走,我不走还会骂我,后来我才知道,她其实不是不喜欢我,只是觉得自己年纪大了,还是个瞎子,会拖累我,她并没有因为毛三的事恨我,说那就是一个意外,她和儿子其实也不亲,毛三从来不会照顾她,给她钱给她吃的,反而会抢她的东西和积蓄,甚至打她,她那般表现,只是不想我一个好好的大姑娘,因要陪着她,耽误了花期。”
  蔡氏话音有些自嘲:“你说可笑不可笑,亲爹从不管我死活,最大的想法就是把我卖了,仇人的娘却觉得我可怜,记着我还是个小姑娘,需要人疼,可她哪里知道,我这样的姑娘,哪来的花期?我也……不会有什么婚事。”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也不稀罕。大娘很好养活,我也好养活,有口吃的就够。慢慢的,我攒了些钱,开了间包子铺。和以前一样,经常有人过来要欺负我,但我已经看开了,我可是杀过人的人,对世间再无牵挂,大不了同归于尽,我买了把剔骨尖刀,每晚都会磨,我知道他们在暗地里都传什么话,我抱着刀睡觉,一点都不怕。”
  “包子铺开在城外很远的官道边,那边地价便宜,我修了个小宅子,和大娘两个过。城里不行,我名声不好,不会有人愿意光顾生意,那边是官道,虽客人不太多,好在没什么同行,但凡有人路过,想要喝口水歇个脚,就得在我那坐坐。”
  “我不挑客人,只要路过的,付了银子,我都招待,多了少了我都不会收,我知道我的东西值几个钱。别人嘴里的山匪,我也的确认识,山匪也会出门,也要行路,在我那里一样是客人,他们付钱,我给包子,想要欺负我,我就亮剔骨刀,其实山匪也没什么好怕的,你要是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能豁得出去,他们反而敬你一尺,不会逾矩。”
  蔡氏说的有些口干,停下喝了口茶。
  叶白汀便问:“所以你只是认识山匪,同他们并没有交情?”
  “我为什么要同他们有交情?他们虽是客人,也是山匪,身上有凶煞之气,我是日子过够了,嫌自己的麻烦太少么?”
  蔡氏冷笑一声:“我知道别人怎么编排我,连‘人肉包子’都有了,我没管,也澄清不了,从小到大,我被人编排的还少么?没什么要紧,多一条或多几条而已,没必要解释,也解释不通。 ”
  仇疑青指尖点在桌面:“你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应溥心的?”
  “……是。”
  蔡氏捧着茶盏,眉眼有些氤氲:“他喜欢游山玩水,衣服总是一丝不苟,扇子永远不离手,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娇气的很,远远看到个飞虫都大呼小叫,支使我擦桌子。”
  “客人喜洁,我自要照顾,可山野乡间,哪能完全没虫子?他坐两刻钟,吃一碗汤,两碟包子,我被叫过去给他擦了十回干干净净的桌子。我很快就发现,他其实不怕虫子,有一个很大的飞虫落在他脚边,他抬脚就踩死了,还搓了土埋了埋,以为自己干的隐蔽,我看不到。”
  “我当下就同他发了火,没有这么遛人玩的,我做的是入口的东西,再没良心,也保证干净的,桌子不远处还点了驱虫的香柱,真有什么脏东西,我头一个看到,立刻会处理,绝不可能像他说的这么夸张,我体贴他是哪家干净惯了的富贵公子哥,多劳动一下没什么,他怎能这样侮辱人!”
  “看到我拿剔骨刀了,他赶紧说实话,说这不是他第一次见我,他知道我不怕虫子,今次只是想同我搭话,多说几句,又没别的话头,只能拿虫子做筏子,这才叫我误会了,他还红着脸跟我道歉,要赔钱……呵,我不想要他的钱,只想叫他滚。”
  “我很少和人聊天,坏人不聊,因为会有麻烦,好人也不聊,因为我也是个麻烦,会连累别人。他玩这一出,我只以为是公子哥找趣儿,过了也就得了,自此不会再见面,谁知过了几天,他又来了,可怜兮兮的说去爬了座不知名的山,伤到了腿,不利于行,钱袋子又叫人摸了,他是外乡人,城里客栈脸不熟,不敢让他赊账,看完大夫拿完药,愣是哪都去不了了,寄到家要钱的信又短时间回不来,求我收留一段时间,说有谢银回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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