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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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熠迢,快去!”那个女声吩咐道。
  “是。”
  有个男声答应着,瞬发瞬至,奔到了房顶的弓箭手身后,在还无一人反应过来的时候,揭开一片屋瓦,下面是一家桐油店。熠迢丢了根火折子进去,并用他火遁的本事将火苗“噌”地一下引上来。
  其实所谓火遁,不是人就火不侵体了,不怕被烫伤了,而是跟土遁的道理一样,使人可以在小范围内操控元素的排布和移动。火遁就是在火要烫伤自己的时候,拨开一个安全距离;土遁就是在泥土挡路的时候,叫挡路的泥土让让路,给自己一个容身之所,这就是“遁”的含义。
  于是乎,在屋顶的一片火海中,唯一能来去自如的,就是会东瀛遁术的熠迢。火苗这么烧上来,还不足以杀死所有人,弓箭手领队也没有十分畏惧,然而下一刻,他的鼻翼翕动,闻见了一股清晰的焦呛味道,脸色一变,放喉叫了一声“不好,是火药!”再来不及说别的,这一片埋伏弓箭手的屋顶就整个儿被炸飞了。
  黑夜被一片火海照亮,也照亮了街道尽头踽踽行来的一道纤瘦身影。看身影显见是一名女子,见了这等爆炸失火的危险事端,身为女子的她怎么还有胆量往这边走?
  当她渐渐走近,一片窜起的火苗照亮她的容颜时,从米铺中出来的孟瑄孟瑛立刻找到了答案——原来她不是一般女子,她是——
  “小逸?!”
  原来她是何当归,一身水青细褶曳地裙,裙子下摆处盛放着一大一小两朵水莲,而她本人更肖似一朵出水清莲,一双比黑夜的尽头更黑的点漆目,给她的菏瓣小脸增色多少!这位莲花美人步步生莲,裹着一件拖到地上小半幅的灰毛大氅,缓缓朝这边过来。
  孟瑄大惊大喜,惊的是何当归居然站在失火的屋檐下,太危险了!喜的是他终于像缺失的拼图一样,找回被取走的那一块了!孟瑄也不扶“哎呦疼哇”呻吟不断的三哥孟瑛了,光速飞到何当归的身边,双手抓起她的一双手,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好,只把她的手裹进他的前襟,以胸口的灼热熨帖她的冰凉。
  “这里太乱,又是火又是血,”半晌后孟瑄找到了话,低下头,用脑门揉一揉她大氅上的毡帽帽檐,柔声道,“闭上眼睛,什么都别看,我带你出去。咱们去安全的地方。”
  他说的没有错,这里的确不是一个善地,左边是咽喉中箭而亡的郑反,右侧客栈的招牌上钉着凌妙艺,倒下的门板上是叛徒马鸣的尸首,房顶上的一片火海中,死的人就更不计其数了。最凄惨的叫声来自孟瑛,他连叫数声都换不来他的好弟弟一回头,因此他就越叫越惨了。
  何当归微垂着头,毡帽上一圈儿细密绵长的狼毛,遮挡住了她双眸中的情绪。她没有立刻回答孟瑄的话,在原地静静立了一会儿,仿佛在等待着什么。于是孟瑄也不着急走了,就捧着她的双手陪她等着,不一会儿,熠迢从屋顶的火海里面跳出来,三丈开外“扑通”一声,干脆利落地单膝跪下。
  孟瑄一惊,一开始以为是熠迢的膝盖旧伤复发,现在刚好撞上他膝盖疼,才行如此大礼,因为十年来熠迢随在他身边,从未这样客气礼敬过。可再定睛一瞧,熠迢的面色有红似白,被火光一照又显得红光满面,哪里有半点旧伤复发的痛苦样子?
  原来他真的是在郑重其事地下跪!得到了这个认知,孟瑄刚要出声,让熠迢站起来说话,却见熠迢拱拳抵掌,向何当归回报道:“公主,弓箭手全都死光了,一个活口都没有。”因又笑道,“这群败类真是丢尽了蒙古人的脸,亏得宁王还有耐心跟他们谈交易,难道不知与虎谋皮,自己也在劫难逃的道理?”
  孟瑄这才明白,原来熠迢不是在向自己行礼,而是在向何当归行礼,自己不过是与何当归并立,稍微沾了点光。可是……公主?谁是公主?何当归不是被皇帝认了干孙女,做了名义上的燕王府郡主,从哪儿又冒出个公主?孟瑄被弄糊涂了。
  听了熠迢的话,何当归先是点头浅笑,随即自口中溢出一声叹息,想说些什么,又顾忌孟瑄、孟瑛在场,也就什么都不讲了。总归是一些前尘旧事,跟她现在的身份关系也不大。
  同时,向“新主子”公主汇报完毕之后,熠迢似乎才突然间发现了他的“旧主子”孟瑄,于是又冲孟瑄拱拱手,潦草地打招呼说:“公子,晚上好!”
  晚上好,这样就完了?
  孟瑄孟瑛都感到不可思议,因为熠迢小时候就来孟家做了孟瑄的侍读,后来孟瑄烧包地把书一扔不读了,熠迢也跟着转型做了随从护卫,十几年来可谓忠心耿耿,心里眼里都只有一个孟瑄。就算上一回在关墨的船上,孟瑄自以为窥探到了熠迢的“心事”,他也不认为熠迢会因此而改弦易张,从此就不再忠心为主了。
  而现在的情况是,熠迢看上去依然既勤恳又勤快,依然非常听主子的话,还千里老远的,从扬州奔到青州来护主。可是可是,为毛他的主子突然就变成何当归了?公主?哪国的公主?他的小逸跟公主有何关联?
  “我的孩子……帮我照顾孩子!”
  不等孟瑄询问熠迢,他一声不吭换了个主子的缘故,说时迟那时快,客栈招牌上死去多时的凌妙艺突然睁开一双留着血泪的杏目,眼珠子瞪得鼓鼓的,口中嘶嘶吼道:“我的儿子,被我师姐素潇潇给抱走了,抱走两年了……求你帮我照顾他!表妹,好表妹,你一定要帮我照顾我儿子!”
  “……”
  何当归疑惑了片刻,然后又弄懂了什么,遂抓紧时间问:“孩子他爹是谁?我可以代你转交给他。”
  ☆、第572章 要媳妇不要哥
  更新时间:2014-02-03
  凌妙艺的两行血泪沿着面颊缓缓滴到地上,呛声诅咒道:“我恨我爹,他没良心,我娘死后他就听大夫人的话陷害我,要我嫁给晋王当填房,否则我又怎会一趟趟离家出走!我恨大夫人和凌妙祺,这两个贱女人,我真想提剑将她们斩为肉泥!我恨关筠,她两面三刀,明知道廖之远心里的人是她,还耍猴一样耍我!我恨所有人,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对得起我,我要诅咒他们!我还要回来向他们复仇,我要杀了姓凌的全家,我要重生!”
  何当归、孟瑄、孟瑛和熠迢四个人站在失火并时而爆炸的屋檐下,仰望着钉在客栈招牌上的凌妙艺,听着她的临终遗言。“”四人俱是一阵无语,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的死本来也是咎由自取,与人无尤,已经是回光返照的末路人了,缘何如此激愤,这就是她最后一刻对自己人生的注解吗?
  “凌小姐还是别发这样的愿,老老实实去投胎转世吧,”何当归淡淡开口,“重生不是好玩的,杀人就更不好玩。出身和遭遇比你更不幸的人也大有人在,也没见他们扛着刀四处杀人。那个孩子的父亲是谁?我帮你转交给他,你安心的去吧。”
  “我恨素潇潇,”凌妙艺充耳不闻地说,“她抱走我儿子当她儿子去了,每次要她都找借口不还,其实就是拿我儿子当工具!我恨牛温宝,那个臭女人骗走了我的贞操,害廖之远误会我不是……啊……啊……啊……”
  凌妙艺的脏腑被钢箭穿透插碎,又兼说话时幅度太大,膈肌不断抽搐,将脏腑中的渣滓和着鲜血倒灌上去,堵住了她的喉头,淹没了她的遗言。最后也没回答了何当归的问题,孩子他爹是谁。
  何当归轻叹一声,纤指间有了银针,打算定住她的期门、中府穴,再给她找一线生机。孟瑄一直贴着她的后背站着,此刻却长臂一揽挡住她的腰,不让她往前走,反而架着她倒退了两步。何当归仰头,越过眉上一圈儿流海看他,抗议道:“不让她把遗言交代完,看她不变成厉鬼缠着你!快放开我。”
  “噗……”
  孟瑄随便推了一道掌风过去,凌妙艺激射狂喷出一口血,站在她下方的孟瑛和熠迢连忙紧急闪避,孟瑛还是被喷了半脸血点儿,顿时呆立原地,表情抽搐。他的好弟弟呀,只会带着媳妇向后躲避,连句警示的话都不给他这个亲哥哥。他怎么会生出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弟弟!
  垂死挣扎的凌妙艺清开了喉头,继续开骂道:“你们全都不得好死,你们的三个兄弟也不得好死,别以为活下来就好得意,青州城里步步杀机,你们都等着送死吧!”她此刻已经神智模糊,陷入癫狂之状,也忘记了先前还求过何当归帮她照顾儿子,人家也没确切答应,她这里又破口大骂起来。将死之人的悲愤和不甘溢满心间,让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混骂一通,“死……死,所有人都不该活着……”
  最后熠迢实在听不下去了,一枚袖扣弹过去,嵌入了她的眉心,让她永远地闭上了嘴巴。
  他回头向何当归解释道:“这个女人已经疯了,问不出什么了,这样对大伙儿都好。而且她说的不错,青州现在真的很危险,这批弓弩手连蒙古兵兵力的两成都不到——宁王对青州志在必得,这回至少遣送了五千精骑来北方,除了他的大宁兵、蒙古兵,还有晋王的一千重骑兵垫底,而咱们的大军至今未到。”
  孟瑛一边擦脸,一边疑惑地问:“马鸣都到了,二哥和大军难道还没来?半个多月都有了,莫说是训练有素的湖广军,就算是老太太军,爬也该爬到青州了吧?”
  熠迢告诉何当归:“马鸣显然是个叛徒,孟家二公子勇猛果敢有余,机智应变却不足,被居心叵测的副将马鸣耍得团团转,现在还在官道边上宿营,等着马鸣去回禀什么敌情。因此这一时半刻的,咱们是指望不上他了,还不如自力更生的好。再过两条街就是东城门了,咱们先出城再说。”
  孟瑄插嘴说:“东门是马鸣引着来的,焉知不是他的诡计?还是从其他三门出去保险。”
  “公主有所不知,”熠迢向何当归解释说,“二公子的大军就是从东边儿来的,咱们走东门回合大军最便途,冒险一试也值得。”
  看到熠迢一反从前对孟瑄惟命是从的态度,视野狭窄到只剩一个何当归,什么大老爷们的粗嗓门,听到熠迢耳里都变成了“何当归之言”,孟瑛深深不忿,鼻子哼哼道:“冒险一试?出了状况算谁的责任?劳资受了严重的内伤外伤,现在走路都很艰难了,万一东门还有弓箭手和弩兵,谁能保证劳资的安全?!”
  熠迢“扑通”一声向何当归单膝下跪,郑重保证道:“属下必定竭尽全力保证公主的安全!”
  何当归柔柔一笑,轻摇螓首道:“我早就不是什么公主了,凡奴你改了这个口罢,让外人听见像什么,平白招惹是非。”前世的十公主早已烟消云散,她现在不过是何当归而已。
  被她唤作“凡奴”的熠迢,正是十公主的亲随老兵的转世,自打遇着了十公主转世的何当归,他一点一滴地拼凑出了前世的零碎记忆,认出了旧主子,才会渐渐改变了对何当归的态度。尽管时移事易,时间也过去好几十年了,他也不是守护蒙古公主的蒙古勇士了,而何当归的性情也跟十公主判若两人,但是她与十公主一般无二的雪颜,是他绝对不可能错认的。
  此事说来话长,熠迢直到在台州双膝膝骨碎裂的时候,还没有找全他的前世记忆,也很疑惑,自己怎么为了何当归可以做到这一步。当时只觉得无法面对孟瑄,灰心丧气地被送回扬州清园养伤,连熠彤都不爱搭理他了。几日后,有人夤夜造访他的小屋,先用东厂秘药断续膏为他包裹了双膝,又给他一碗据说“能解开他心中疑团”的汤药。
  熠迢被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蛊惑着喝下了那碗药,之后一切都不同了——他想起自己前世是蒙古人,名索绰罗凡,先时跟从轩王爷做棋牌令,后被拨去做玉则公主的亲随,公主唤他凡奴。几年后待公主产下女儿,他又转而成了小主人的亲随,朱元璋的十公主。
  十公主六岁时,皇家举众去天澜寺上香,走山路过一道悬崖时,所有马车都安然走过,独十公主的车驾突然倒翻向崖底,他大力拖回湛湛要跌下悬崖的马车,刚要掀开马车,检查里面的十公主受伤没有,却被身后某人一推,失脚落下悬崖,在公主凄厉的一声“凡奴——”里极速坠落一千丈,终被摔死,享年四十八岁。
  熠迢想起这些前尘往事之后,最想做的事就是找到何当归,问问她记得多少。而且尽管前世他四十八,小公主六岁,但是二人主仆情意深厚,至今不能或忘。虽则这一世何当归是瑄公子的夫人,美貌少艾,熠迢他又是二十岁的年轻随从,再论及那个深厚情意,难免惹瑄公子猜忌,可是思前想后,已经是隔世的人与事,今世还能遇上,还能在高人的点化下想起来,这是何等的缘分。一定要找到何当归。
  抱着这样的信念,他吃药养伤,托断续膏之福,再加上膝盖骨被打碎的当场,瑄公子就拿琥珀晶为他急救过,所以看似严重的伤势,十几天就痊愈了。于是他探好消息后立刻北上,去青州找前世的旧主人的转世何当归。
  此时的何当归,已经吃了孟瑄亲手喂给她的“尘世孟婆汤”——何其一桩讽刺之事,她重生转世的时候,没有走过奈何桥,饮过孟婆汤,却在尘世里补喝了这么一碗孟婆汤!制药者孟兮告诉孟瑄的是,喝下此药,她将忘记最爱之人、最恨之人和最亲之人的大部分事迹,从而斩断她前半生中最深的牵绊纠葛,清清静静的重新开始,并且爱上她睁开眼看见的第一个男人。
  孟瑄熬药时就在想,哪怕她最爱、最亲的人一个都不是我,只要一碗药下去,她也会忘个干净,从此只爱我;又或者,她最爱之人是我,吃药后暂时忘了我,那也没关系,只要我寸步不离地守着她,那她一觉醒来之后,重新爱上的人还是我,而且爱得比从前更深。
  于是做好了两手准备的孟瑄把药拿给何当归吃,待孟婆汤见效之后,何当归果然不记得他了。那也就证明,他果然是她此生最爱的男人——在喝汤之前。
  得出这样的结论,孟瑄又叹息暗悔,又在心里喜不自胜,才有了接下来的一连串情缘纠葛。只是,孟婆汤制作者孟兮没有告诉他爱侄的是,孟婆汤顾名思义,真的就是一剂孟婆汤。假设,当然只是假设,何当归还拥有前世记忆,那么这一碗孟婆汤下去,她就如同走了一回地府奈何桥,洗尽胸怀中的一切不属于今世的记忆,变成一个彻底崭新的人。
  既然已经彻底忘却了前世,那她就更加不可能记得前世又前世的事了,那么,一心寻找旧主的熠迢,一心想跟何当归说些什么的他,又是如何唤起她回忆的呢?
  ☆、第573章 最爱最恨最亲
  更新时间:2014-02-03
  与柏炀柏分手之后,何当归已经完全从刚服食“孟婆汤”那会儿的蒙昧天真态中脱出来,找回了积攒两世的聪敏机灵劲儿,却没有找回她的前世记忆,她不记得何嫔乃何许人,更遗忘了与朱权的两世纠葛。“”当然,她既没有想起三年来跟孟瑄间的爱情长跑,也没有找回对孟瑄的爱意。
  吃完“孟婆汤”醒来时,她的心智只相当于一个年方十二、金钗之年的小女孩儿,因此看见任何一个威武雄壮的男子,不论是孟瑄还是段晓楼,她都发自内心地颤抖,哪怕她并未忘记段晓楼,还是微微发颤,暗忖道,她从前是疯了不成,不关在闺房里绣梅花,却跑出去结交如此危险的男人!呜啊啊,男人好可怕!
  后来被万八凤姑娘绑架,何当归空有盖世神功(相对车夫万八而言),却只会伏膝低低啜泣,此时她是十三岁心智;等到被柏炀柏救出,易容送去给孟瑄治病,这时候是十四五;一路上随着孟瑄的马车到青州,昏迷中的孟瑄常有“不轨之举”,使她受惊之余略解人事,渐渐又长大一些。
  最后,在农庄经历了被萧素心推下水和找萧素心算账的种种,她才恢复了自己原本的心智,虽然丢失了不少跟孟瑄、朱权乃至她母亲有关的记忆,但是依靠记忆积攒下的经验智慧竟分毫不减,也算是不幸中之万幸了。
  总而言之,在“孟婆汤”的作用下,她最后变成了一个“全新的何当归”。而且如孟瑄一开始期待的那样,她的思虑和牵绊减少,少了几许对母亲的牵挂,也就对扬州罗家的人不那么上心了;少了对朱权的仇恨,她彻底从前世的执念中解放出来;只减去了这两样,她就全然不同了,仿佛一个负重良多的旅人骤然减轻了行囊,轻装上路。这也是她受益于一碗“孟婆汤”的地方。
  对于孟瑄,她倒是该忘的都忘了,不过心智长大之后的她,明白女子早晚都得嫁人,按照孟瑄的说法,她早就嫁给他了,两人恩恩爱爱蜜里调油,只是她偶然在街头看见血尸,回家便吓傻了,吃药之后才忘记这一切。同时,给她感觉异常熟稔的柏炀柏,也从旁佐证说,她果真失忆不少,果真是孟瑄的女人不假。所以明了了这些“真相”之后,她也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在农庄别了柏炀柏,她想起柏炀柏提到的,孟瑄用琥珀晶收走关墨的一甲子功力,好像说是要送给她练功用。而她还不曾收过这样礼物,所以估计那琥珀晶还在孟瑄手中。又想起她还欠着杜尧一甲子的功力,假如这琥珀晶是习武之人人人用得的增加功力的圣品,那不刚好拿去还给杜尧,也省得她一动用起自己两甲子有余的功力,一掌拍飞十名壮汉的时候,心底总有隐隐的愧疚不安,总有一两个闪念闪过杜尧弃武从文、埋头公案的好好先生模样。
  于是乎,惦记琥珀晶而非孟瑄的何当归,来青州寻夫,但一时摸不着齐央宫分舵的大门,没找到孟瑄,却先一步被熠迢找到了。熠迢一看见昔日小主人的熟悉的容颜,念及玉则公主待他的比天高比海深的恩情,连忙叩首参拜何当归。
  在路边吃豆腐脑的何当归吓了一跳,只因忘怀了孟瑄,她也就顺带不记得了这个十次有九次里都跟孟瑄一起出场的熠迢,见他这样恭敬叩首,便认定他不是疯子就是骗子。不过熠迢说出两层关系,就打消了她的疑虑,一是他乃孟瑄的随从,二是他乃杜尧的堂弟,原名杜欢。他还拿出杜尧托付他在孟家多多看顾何当归的书信,何当归大致认得出杜尧的笔迹,于是打消疑虑,邀请熠迢同吃豆腐脑儿,吃完再同去找孟瑄。
  熠迢又试探地问她一些跟十公主有关的问题,她开始时一个字都听不懂,觉得熠迢说话非常古怪,八成还是疯子。
  正这样想,逢上熠迢说到激动处,用手摇动她的双肩,何当归立刻受惊,逃进一小巷,熠迢像个疯子一样追赶着她,在她身后大声唱童谣,“白日传心静,青莲喻法微。天花落不尽,处处鸟衔飞……”她只顾跑,脚下又被绊了一跤,忽而感觉胸口某处烫热,又从烫热变为灼热,几乎烧化了她的肌肤。下一刻,但觉眼前漆黑一片,她惊叫着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拖进了昏迷之中。
  等到再醒来时,她身在一间客栈上房的木床上,全身裹着暖烘烘的棉被,枕边的小几上有一碗人参枸杞汤,一碟梅片软糖,三颗去皮去核灌蜜枣。再放眼看去,熠迢的人也在房里,就在外间的门口边上,保持恭敬揖礼的姿势长久不变。
  如此似曾相识的一幕情景!她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过的呢?她起身喝汤,并反复回想,却对熠迢的清秀面目没什么印象,她有印象的是这汤的滋味和枣糖的甜味。依稀仿佛,她小时候每天都吃……可她小时候是在农庄上度过的,家里穷得没有隔宿粮,当天只为当天的肚皮奔波,谁又会给她熬参汤喝?
  小半碗汤喝下去,她忽然又想起来,这样的参汤,这样的梅片糖和蜜枣,都是她在一处华丽宫殿里吃到的,而且每次吃这个时,她的身后总是站着一个沉默的侍卫打扮的男人,身高九尺,面膛黝黑,看上去有四十多岁。
  每次吃完之后,她总是把碗一搁,细声细气地同那侍卫说:“索叔叔,我在宫里衣食周全,你不用总冒险进后宫给我送这些。”
  “公主你才五岁,光吃米饭和菜是长不大的,”侍卫平静道,“宫里的皇子公主谁不是十几个奶娘与厨子伺候着,独你一个连奶水都吃不到。京城不比草原,属下寻不到新鲜干净的羊奶,只好熬些参汤给公主补身了,望公主珍重自身,喝光这汤,才能长成一个受人敬畏而且能保护自己的强大公主。”
  幼小纤细的她回头仰望侍卫,但见他满身紧绷的肌肉,连衣衫都遮挡不住他那一副受人敬畏的结实身板。她忍不住想,会不会他就是喝参汤才长这么壮的?会不会她一直喝下去,就要长成他这样?发散思维下去,她把侍卫严肃的面容换成她自己的巴掌小脸,一个女汉子的形象诞生了。这顿时将她吓坏了,缩着脖子哭道:“我不想变强大,还是强大的索叔叔来保护我吧。”
  “属下当然会保护公主,但属下会老会死,公主你的日子还长着呢,往后你须得学着自己保护自己。”侍卫告诉她,“别人的强大是别人的,这世上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绝对实力更可信赖。还有,请公主还是如常的唤属下‘凡奴’,叔叔二字,属下万死亦不敢受,属下是你们博尔济家族的奴隶,主子岂有叫奴隶叔叔的。”
  “那么凡奴,你什么时候会死呀?”她不带恶意,天真发问道,“是不是等我长成你这么高,你就要死了?”
  “……但愿如此。”凡奴垂头答道。
  何当归闭目,脑中场景转换,这一回是悬崖边上那一幕,马车中的她看上去稍微长大一些,正哼着一支歌儿编灯草手镯,行进中的马车突然就翻到了,还持续下坠,她措手不及,吓得捂脸大叫。马车坠落悬崖十几丈,却突然止住了下坠之势,惊险地在半空中定格,落下崖去的,只有两匹长嘶哀鸣的驾车的马。
  定睛看去时,原来是凡奴也跟着跳下崖来,以他的九尺肉躯拖拽住了那辆千金之重的华丽雕珑香车,搭救了幼小的她。凡奴双目赤红,大喝一声,顿时全身的衣衫爆裂飞散,一身遒劲的肌肉光辉无限。他沉声叮嘱,“抓紧车壁,远离车窗”,然后又是几声暴喝,靠着自身无穷大的蛮力,他一手扯着悬崖上的茂密藤蔓,一臂扣着马车正中的车辕,将一整副车驾独力拖上了悬崖的崖顶。
  上崖之后,他顾不上检视右臂上被马车压出来的密密麻麻的血痕,抬手抹一把额上沁出的汗珠,咧嘴一笑,毫不掩饰内心劫后余生的喜悦。然而,他嘴角的弧度还未拉到最大,暗处的一只大手就重重一推,将凡奴整个人推出悬崖,那一道冲力太大,使他失去抓住崖壁上的救命藤蔓的机会,转瞬消失在视野中。
  马车里被甩得晕晕乎乎的她探头出来,一下子望见了那个黑点状的熟悉身影,凄厉大呼道,“凡奴——索叔叔——不要——”
  一碗参汤喝下去,何当归渐渐找回了这些缺失的记忆。准确地说,这是她失去了前世的那段记忆之后,找回来的前世又前世的记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一点她并未领味到,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少了前世的记忆。此时此刻,搁下汤碗,含一颗软糯的梅片糖在口中,她被一件奇异的事吸引了全部注意。
  玉,胎里玉!在发光!
  又或者准确地说,是那一块跟她的胎里玉长得差不多的玉,那一块在兔儿镇上,从燕王妃子徐莲手里得来的弯月形美玉,此刻挂在她的颈间,垂于她的胸口,竟然微微发热!那一片热力穿透了肚兜,熨帖着她的心房,而且玉里透出一道强光,穿透了她的中衣与纱裙,有愈来愈热、愈来愈亮的趋势。
  ☆、第574章 美人美玉良缘
  更新时间:2014-02-04
  这一块与她的胎里玉可以嵌在一起、拼成一个完整的太极图形的一块弯月形美玉,自打得到了它,何当归一直戴在身上,偶尔拿出来把玩……这块玉在白昼的日头地下瞧时,碧透如一汪春日绿水,晶莹可爱;可是深夜里在明亮的灯火下看,却又洁白莹润如南海珍珠,还有一圈一圈类似湖水涟漪的光晕,氤氲着霭霭水汽,缓缓地流淌开来。
  何当归见过不少宝物,眼界不算狭隘,但如此奇异的一块宝玉,她连听都没听说过,握久了暖意就一直在玉上存着,戴起来非常舒服。再加上对她那一块在何家喜宴上失去、如今在仙草郡主手中的胎里玉的遥思,于是她就以十股蚕丝结珠络,穿在这枚玉玦一端的小孔中,将珠络系在自己颈间,戴了好几个月,对它越来越喜爱。
  此刻何当归在客栈醒来,想起她做十公主时的前尘往事,胸口的美玉突然间发光发热,渐渐几乎灼伤了她肚兜下的娇嫩肌肤,她连忙将玉摘下丢在被子上,也恍然记起,先前她在小巷里晕倒,就是因为熠迢追着她唱一首唐诗童谣,“白日传心静,青莲喻法微。天花落不尽,处处鸟衔飞……”然后,这块儿弯玉突然就点火一样烧起来,她才紧跟着失去意识。这是怎么一回事?
  她不自觉地张口唱道:“天花落不尽,处处鸟衔飞。”声音婉转悠扬,旋律一波三折,比熠迢在街上的鬼哭狼嚎悦耳十倍,说时迟那时快,被子上的玉玦起了反应——没有人碰它,但是它在被子上自己跳起来了,一下、两下、三下。紧接着,它就像扶乩算卦的沙棍或者毛笔一样,在背面上写了一行字,五月初二,九十八,斩立决。
  何当归识字,能看懂这行字,却不懂这字里的含义。而一直在外间门口站着的熠迢,抬头看见了那块玉玦,立刻大步跑进来,惊喜地说:“公主,这就是玉则公主生你时,从胎里带出来的‘月儿玉’哪!怎么会在你的手中?当年玉则公主薨逝,这块玉跟着陪葬了!”
  怎么会在她手中?何当归一愣,或者应该问,玉怎么会在徐莲的手中?那个徐莲,究竟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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