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8)(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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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翎:
  他屈指在alpha面前的桌上敲了敲:别瞎说,我我唱歌跑调,原唱才好听呢。
  他这还真不是谦虚,修翎的嗓音干净醇和,但五音不怎全,唱歌爱跑调,好在这首歌是民谣,节奏好把握,若是别的歌,他指不定唱成什么样。
  当初他以帝国水仙的称号走红的时候,也有星探找过他,想把他介绍给唱片公司,并表示,唱歌跑调不是问题,后期有调音师,他只需要在镜头前面尽情展现那张漂亮的脸蛋即可。
  修翎婉言谢绝了,他没有往娱乐圈发展的意思,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毫无唱歌演戏的天赋,不想揽这个瓷器活而已。
  顾隐笑笑没有搭话,修翎唱歌跑调他听出来的,但他觉得就算跑调,也跑得挺可爱,所以他偷偷跟唱的时候,也故意把调子改了。
  吃完饭,顾隐上楼去洗澡,修翎把他第二天上班要穿的衣服拿出来,整整齐齐摆放在衣帽间前面的小沙发上。
  摆好之后他站在一米开外的地方看了看,从自己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枚水仙花胸针,小心翼翼地别上那件灰蓝色的大衣。
  仔细看的话,这并不是平阳送他的那一枚,这枚胸针偏小,花瓣微微蜷曲着,玲珑别致,又可爱,又喜人。
  在帝国,omega之间互送胸针没有什么,但omega送胸针给alpha,却有着特殊的含义。
  他想变成一枚胸针,永远别在alpha的胸前。
  顾隐洗澡出来,就看到自己的伴侣脸色发红坐在床上,盯着身下的被子发呆。
  他走过去把人抱住,将人塞进了被子里。
  ***
  第二天早上两个人一起起床,顾隐换好衣服,微微低头,发现了胸前那个装饰,还没来得及问,修翎抢先一步说:你这件衣服的颜色太沉闷了,所以我就别上了别上了个小玩意,这样看起来气色会更好一点。
  顾隐摸着那枚胸针笑了笑,湛蓝色眼睛中如有水波流动。
  他早上按时去上班,中午十一点多又回了家。
  修翎很早就趴在窗口,一边看书一边等顾隐,见他从飞行器下来,后面跟着又走出了一个人。
  那是个人高马大的beta,身上背着一个黑包,一边走,一边跟顾隐询问着什么。
  顾隐走进客厅,他没跟着进去,只是站在草坪前的小池塘处,看着里面几条摇头摆尾的小金鱼。
  这是之前约好的摄影师。顾隐说:一会他给咱们拍照。
  修翎嗯了一声,他怕耽搁顾隐太多时间,提前就已经换好了衣服。他听说照相的时候,浅颜色的衣服出来的效果会好一点,于是穿了一件偏藕荷色的长袍,把长发用银色发带绑起来,整个人清清爽爽,映衬着那张白净隽秀的脸蛋,果然和玉做的一样。
  顾隐晃了晃神。
  你还要换衣服吗?修翎问。
  顾隐摇了摇头,身上这套衣服是修翎帮他选的,他不想换下来。
  修翎从花架上捧起那一瓶合欢花,笑道:走吧。
  第44章
  摄影师姓刘, 叫刘森,跟程亦先从小一块长大的,两家门对着门。他人长得又高又大,相貌粗犷, 嘴角微微下撇, 乍一看十分不近人情。
  修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体型的beta, 禁不住多看了两眼。
  刘森虽生了一副小胡同里带人打群架的大哥模样,其实是个艺术家, 挺有浪漫情怀, 成年后就一个人去星际旅行,采风,顺便寻找灵感。十年间他去了不少国家, 还出了两本摄影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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