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没有很久,我们心有灵犀,前后脚的事情。”谢有歌边开车门边说道。
姜芷顺遂地做进去,心里想不是约了两点吗?见鬼的心有灵犀,不过……唔,就当它是心有灵犀吧,她就不指摘里面的逻辑错误了。
“我们要去什么地方啊?”不知为何,姜芷突然觉得车内气氛略尴尬,是她的错觉吗?总觉得今天的谢有歌似乎有些紧张。
她给谢有歌的标签一直都是暖男、好看、从容这样的,怎么今天好像似乎有些不一样了?但具体哪里不一样,她却是看不出来了。
“带你去爬山。”
……姜芷整个人斯巴达了,她看了看她的靴子,决定去死一死。
最后当然不是什么去爬山,谢有歌想小姑娘怎么就这么好骗,爬上怎么都要穿运动装,他今天一身西装笔挺哪里像是要去爬山!
“到了?”这地方能爬山?
真的好想揉一揉,但谢有歌还是克制住了:“走吧,带你去看有意思的东西。”
姜芷抬头看着四合院方方正正的牌匾,搞不清楚谢有歌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第28章 扑通扑通
先开始姜芷以为这里只是一座普通的四合院,虽然她从未来过,但b市也挺大的,总有她没有到过听过的地方。不过在郊区建一所四合院,这财力也是无可比拟了。
但跟着谢有歌进去却发现里面竟是别有洞天,格局是四合院的格局,却在四四方方的正中央搭起了一个戏台子,戏台子上也不知是演什么的,反正她天生对这个不敏感。举目四望,连一个人都没有。
她扯了扯谢有歌的衣袖,示意他说明下来这里的缘由。
都到了这个时候了,能卖的关子自然是是要卖的:“跟我来,今天带你吃好吃的。”
一听好吃的,姜芷立刻两眼放光,谢老板果然识大体知道她最喜欢吃了,想想上次古街的那家,这里肯定也不差,果然开两个多小时车过来是值得的。
唔,为了吃的,都是值得的。
姜芷半点不疑,由谢有歌拉着进了一个包厢,她这才发现原来这个四合院四周全是敞亮通透的包间,不过拿四合院当饭馆,即便是仿的,也是够财大气粗的。
不过她不会问你付不付得起这样的蠢问题,人家这么轻车熟路铁定是付得起的,就是她有些……受宠若惊,她还是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饭点,这吃的已经不是意境,而是古韵了。
“喜欢吗?”
她能说不喜欢吗?自然是不可以的,所以她矜持地点了点头。
“这里是仿造的四合院……巴拉巴拉……”谢有歌善意地科普,天知道他现在手心都快冒汗了。
姜芷听完指了指外面的戏台子:“那里是唱京剧吗?”可是看上去有些小哎。
谢有歌却摇头:“晚上你就知道了。”
晚上姜芷果然知道了,原来是皮影戏,哪间包厢点了就可以在包厢前面唱上那么一出,你们城里人果然太会玩了!人家西餐厅点小提琴那是浪漫,点皮影戏……不好意思,请让她的表情放肆地飞一会儿。
在她目瞪口呆的时候,谢有歌已经给了手艺人暗示可以演出了,煞时灯光起,皮影上开始借着声音开始徐徐铺开,她也不由地将注意力放到了皮影戏上面。
说实话,这还是她头一次看皮影戏,不要说她不爱中国传统文化,她一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能够接触到皮影戏的机会实在是少之又少,那么谢有歌呢?怎么会想到要带她来看皮影戏的?还是吃饭是主要看皮影戏是次要?
托女人最准的第六感,姜芷觉得一定不是后者,不要问她理由,因为她也不知道。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曲目。”他小时候经常被老爷子带着去听曲,倒不是因为老爷子喜欢,而是老爷子曾经答应过奶奶要陪她听一辈子曲。可惜奶奶早逝,老爷子就将这份意志坚持了下来,有时候还会带上她。
因为老爷子说他的眉眼长得最像奶奶,也因为如此老爷子偏疼他许多,这些他都是知道的。 ↑返回顶部↑
姜芷顺遂地做进去,心里想不是约了两点吗?见鬼的心有灵犀,不过……唔,就当它是心有灵犀吧,她就不指摘里面的逻辑错误了。
“我们要去什么地方啊?”不知为何,姜芷突然觉得车内气氛略尴尬,是她的错觉吗?总觉得今天的谢有歌似乎有些紧张。
她给谢有歌的标签一直都是暖男、好看、从容这样的,怎么今天好像似乎有些不一样了?但具体哪里不一样,她却是看不出来了。
“带你去爬山。”
……姜芷整个人斯巴达了,她看了看她的靴子,决定去死一死。
最后当然不是什么去爬山,谢有歌想小姑娘怎么就这么好骗,爬上怎么都要穿运动装,他今天一身西装笔挺哪里像是要去爬山!
“到了?”这地方能爬山?
真的好想揉一揉,但谢有歌还是克制住了:“走吧,带你去看有意思的东西。”
姜芷抬头看着四合院方方正正的牌匾,搞不清楚谢有歌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第28章 扑通扑通
先开始姜芷以为这里只是一座普通的四合院,虽然她从未来过,但b市也挺大的,总有她没有到过听过的地方。不过在郊区建一所四合院,这财力也是无可比拟了。
但跟着谢有歌进去却发现里面竟是别有洞天,格局是四合院的格局,却在四四方方的正中央搭起了一个戏台子,戏台子上也不知是演什么的,反正她天生对这个不敏感。举目四望,连一个人都没有。
她扯了扯谢有歌的衣袖,示意他说明下来这里的缘由。
都到了这个时候了,能卖的关子自然是是要卖的:“跟我来,今天带你吃好吃的。”
一听好吃的,姜芷立刻两眼放光,谢老板果然识大体知道她最喜欢吃了,想想上次古街的那家,这里肯定也不差,果然开两个多小时车过来是值得的。
唔,为了吃的,都是值得的。
姜芷半点不疑,由谢有歌拉着进了一个包厢,她这才发现原来这个四合院四周全是敞亮通透的包间,不过拿四合院当饭馆,即便是仿的,也是够财大气粗的。
不过她不会问你付不付得起这样的蠢问题,人家这么轻车熟路铁定是付得起的,就是她有些……受宠若惊,她还是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饭点,这吃的已经不是意境,而是古韵了。
“喜欢吗?”
她能说不喜欢吗?自然是不可以的,所以她矜持地点了点头。
“这里是仿造的四合院……巴拉巴拉……”谢有歌善意地科普,天知道他现在手心都快冒汗了。
姜芷听完指了指外面的戏台子:“那里是唱京剧吗?”可是看上去有些小哎。
谢有歌却摇头:“晚上你就知道了。”
晚上姜芷果然知道了,原来是皮影戏,哪间包厢点了就可以在包厢前面唱上那么一出,你们城里人果然太会玩了!人家西餐厅点小提琴那是浪漫,点皮影戏……不好意思,请让她的表情放肆地飞一会儿。
在她目瞪口呆的时候,谢有歌已经给了手艺人暗示可以演出了,煞时灯光起,皮影上开始借着声音开始徐徐铺开,她也不由地将注意力放到了皮影戏上面。
说实话,这还是她头一次看皮影戏,不要说她不爱中国传统文化,她一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能够接触到皮影戏的机会实在是少之又少,那么谢有歌呢?怎么会想到要带她来看皮影戏的?还是吃饭是主要看皮影戏是次要?
托女人最准的第六感,姜芷觉得一定不是后者,不要问她理由,因为她也不知道。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曲目。”他小时候经常被老爷子带着去听曲,倒不是因为老爷子喜欢,而是老爷子曾经答应过奶奶要陪她听一辈子曲。可惜奶奶早逝,老爷子就将这份意志坚持了下来,有时候还会带上她。
因为老爷子说他的眉眼长得最像奶奶,也因为如此老爷子偏疼他许多,这些他都是知道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