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节(3 / 4)
等郑知信一连好几天都没有收到高峰的消息,他也找不到他的身影时,他才急了。
等到他去看守所里看过父母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是被高峰耍了,他根本就帮不了他父母。
项秋月知道事情的始末之后立刻劝住了他。
就算高峰是真的耍他,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现在无权无势的,还是个残疾人,要不是为了给他有份生活保障,她也不会铤而走险算计那个继子了。
没想到,一直乖乖被她操控的人居然有一天会把她往死里整,要不是她还算有点人脉,说不定下半辈子就直接在牢里度过了。
一想到自己的儿子,她心里就如刀割一样难受,在里面吃不好,睡不着,就怕他没人照顾。
郑知信险些崩溃,听了母亲的话,他捏紧拳头,无奈地应了。
等他回家的时候,门口贴了一张纸,上面提醒他,三天后搬家。
对了,他家是单位分配的房子,人都已经进去了,自然也不可能白白占着房子了。
他气愤地撕下字条,却没想到字条下面居然会掉下来一封信。
郑知信把信捡起来,快速撕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个他怎么也忘不掉的女人。
他飞快地看了一眼照片,把信打开,里面是照片之人的信息。
郑知信捏紧拳头,眼睛冒着精光。
照片里的人与当初那个打了他们一条腿的女人有七分相似,再加上这个女人与他那好大哥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很难不怀疑,这个女人不是郑知礼找来的。
他眼冒凶光,飞奔着下楼。
不过,因为他跑得太快,下楼的时候接连摔倒了好几次。
不过,他一点都不觉得疼,爬起来继续往外跑。
郑知信拿着信就到了那个麻将馆。在楼下又被拦住了,郑知信直接把照片拿出来,请他帮忙递上去,为此,他还给了对方十块钱的好处费。
看在钱的份上,他又跑了一趟,很快,得到他的答复,“高少爷请你上来。”
郑知信立刻把手里的信捏紧,他不紧不慢地上了楼。
进门之后,高峰似乎没有对之前的事情做任何解释,可能是觉得没有必要把。
好在郑知信也不在乎他的解释。
“这女人是谁?”
郑知信把手里的信递出去,高峰狐疑地接过来,一目十行地看了一遍。
看完之后,他猛地一拍桌子,“原来真是这个龟孙子搞得鬼!”
其他人好奇不已,也把信拿过来看,看完之后,大家的反应都差不多。
瘦高个有着迟疑,“我觉得这个证据太薄弱了,高市长未必会相信。”
高峰皱紧眉头,看着他,示意他继续说。
瘦高个看了一眼照片,“这个女人与那个女人虽然很相似,可还是有点区别的,尤其是她脸上一颗痣也没有,那个女人可是有痣的,这些年,咱们找这个女人不下十个,可调查之后都与我们没联系,这个女人是古阳县人,你们仔细想想,有谁是古阳县的?” ↑返回顶部↑
等到他去看守所里看过父母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是被高峰耍了,他根本就帮不了他父母。
项秋月知道事情的始末之后立刻劝住了他。
就算高峰是真的耍他,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现在无权无势的,还是个残疾人,要不是为了给他有份生活保障,她也不会铤而走险算计那个继子了。
没想到,一直乖乖被她操控的人居然有一天会把她往死里整,要不是她还算有点人脉,说不定下半辈子就直接在牢里度过了。
一想到自己的儿子,她心里就如刀割一样难受,在里面吃不好,睡不着,就怕他没人照顾。
郑知信险些崩溃,听了母亲的话,他捏紧拳头,无奈地应了。
等他回家的时候,门口贴了一张纸,上面提醒他,三天后搬家。
对了,他家是单位分配的房子,人都已经进去了,自然也不可能白白占着房子了。
他气愤地撕下字条,却没想到字条下面居然会掉下来一封信。
郑知信把信捡起来,快速撕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个他怎么也忘不掉的女人。
他飞快地看了一眼照片,把信打开,里面是照片之人的信息。
郑知信捏紧拳头,眼睛冒着精光。
照片里的人与当初那个打了他们一条腿的女人有七分相似,再加上这个女人与他那好大哥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很难不怀疑,这个女人不是郑知礼找来的。
他眼冒凶光,飞奔着下楼。
不过,因为他跑得太快,下楼的时候接连摔倒了好几次。
不过,他一点都不觉得疼,爬起来继续往外跑。
郑知信拿着信就到了那个麻将馆。在楼下又被拦住了,郑知信直接把照片拿出来,请他帮忙递上去,为此,他还给了对方十块钱的好处费。
看在钱的份上,他又跑了一趟,很快,得到他的答复,“高少爷请你上来。”
郑知信立刻把手里的信捏紧,他不紧不慢地上了楼。
进门之后,高峰似乎没有对之前的事情做任何解释,可能是觉得没有必要把。
好在郑知信也不在乎他的解释。
“这女人是谁?”
郑知信把手里的信递出去,高峰狐疑地接过来,一目十行地看了一遍。
看完之后,他猛地一拍桌子,“原来真是这个龟孙子搞得鬼!”
其他人好奇不已,也把信拿过来看,看完之后,大家的反应都差不多。
瘦高个有着迟疑,“我觉得这个证据太薄弱了,高市长未必会相信。”
高峰皱紧眉头,看着他,示意他继续说。
瘦高个看了一眼照片,“这个女人与那个女人虽然很相似,可还是有点区别的,尤其是她脸上一颗痣也没有,那个女人可是有痣的,这些年,咱们找这个女人不下十个,可调查之后都与我们没联系,这个女人是古阳县人,你们仔细想想,有谁是古阳县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