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3 / 4)
她也不想瘦到像陈香和李拾光那样,只要能受到一百二十斤,她就心满意足了。
想到那个帮她打过水的沉默少年,燕月金低下头笑容甜蜜。
其实她每天并没有大鱼大肉,大多数时候都是啃馒头,但是她食量大,一顿要吃五六个大馒头。
她们山西的主食就是馒头,打一盘菜,用馒头蘸着菜吃,最后用馒头将菜盘子上面的油抹的干干净净。
陈香有一次就开玩笑说:“燕子,你这菜盘子干净的连洗都不用洗了。”
燕月金脸一下子就涨的通红,很不好意思的说:“我们那边都这样吃。”
李拾光就拿起自己被吃的底朝天的盘子说:“光盘行动,看,每次都底朝天。”
几个人就都笑起来。
有时候燕月金很感谢她们,因为有李拾光这个大饭量的在,而且每次都将自己打的饭菜吃个底朝天,燕月金的光盘行为在401寝室就显得那么不起眼,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
燕月金知道,她的另一个老乡在另外一个寝室,因为这件事,一直被她的室友嘲笑。
但在她们寝室,这样的事情是那么正常,又是那么平常的一件事。
第102章
就连她之前一直觉得很任性不可理喻的孔嫣, 除了在刚开学的时候有些颐指气使, 被李拾光和陈香狠狠怼过几次以后, 虽然还是有一些让人无法忍受的坏脾气,却从没有对她家境的贫寒有过什么过激的语言,她们和她之前想的完全不同,打消了她初来陌生地方时,对大学的全部恐惧和不适。
等到第二天,李拾光穿着和徐清泓一样的衣服走在校园里时,又闪瞎了一批人的狗眼。
一些对李拾光虎视眈眈的学长学弟们心碎,就是对徐清泓有好感的学姐学妹也有些黯然。
这两个人完全不给别人任何机会,他们从不与任何人暧昧, 不给你半点希望。
李拾光如此, 徐清泓也是如此。
可他们对感情的态度越是坚贞,就越是吸引一堆人对他们趋之若鹜。
李拾光是他们心中真正的女神, 有一些人望而却步, 而有一些人却仗着自己家世好, 外表也不错, 对李拾光追的紧。
前些天晚上不知是谁,去女生宿舍七号楼下摆了一地的蜡烛, 画成大大的爱心,里面还用蜡烛摆出两个大字:拾光,然后一个李拾光完全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的男生在楼下抱着吉他唱情歌。
这个年代特别流行抱着吉他唱情歌,吉他社在国大是个相当红火的社团。
一堆人跑出来看热闹,好多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就想让李拾光和徐清泓分开,尤其是这些天两人整天穿着一样的‘情侣服’在学校里撒狗粮,闪瞎了一批人的眼,他们也好奇,到底有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
可惜弹了半天,主角李拾光都没有出来。
孔嫣还站在楼上起哄:“哎,唱完了,再唱一个!”
她穿着睡衣,一边啃着黄瓜一边向下面看。
其他看热闹的男生见没有看到李拾光,但是看到孔嫣了啊,狼嚎声不由更大,吹口哨的,看热闹的,起哄的。
孔嫣身上披着大衣,一个接一个的点歌,简直把下面报告的男生当点歌台了。
寝室燕月金笑的啊,因为李拾光根本就不在寝室里,她今天晚上有个实验要做,还在实验室呢。
男生那边,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胡侃连忙给徐清泓报信,“我去,太不把我们清泓放在眼里了,居然敢正大光明挖墙角!是可忍孰不可忍!清泓,怼他!”
徐清泓抬眸看他那满脸兴奋的表情,哪有半点头仇敌恺的样子,分明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返回顶部↑
想到那个帮她打过水的沉默少年,燕月金低下头笑容甜蜜。
其实她每天并没有大鱼大肉,大多数时候都是啃馒头,但是她食量大,一顿要吃五六个大馒头。
她们山西的主食就是馒头,打一盘菜,用馒头蘸着菜吃,最后用馒头将菜盘子上面的油抹的干干净净。
陈香有一次就开玩笑说:“燕子,你这菜盘子干净的连洗都不用洗了。”
燕月金脸一下子就涨的通红,很不好意思的说:“我们那边都这样吃。”
李拾光就拿起自己被吃的底朝天的盘子说:“光盘行动,看,每次都底朝天。”
几个人就都笑起来。
有时候燕月金很感谢她们,因为有李拾光这个大饭量的在,而且每次都将自己打的饭菜吃个底朝天,燕月金的光盘行为在401寝室就显得那么不起眼,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
燕月金知道,她的另一个老乡在另外一个寝室,因为这件事,一直被她的室友嘲笑。
但在她们寝室,这样的事情是那么正常,又是那么平常的一件事。
第102章
就连她之前一直觉得很任性不可理喻的孔嫣, 除了在刚开学的时候有些颐指气使, 被李拾光和陈香狠狠怼过几次以后, 虽然还是有一些让人无法忍受的坏脾气,却从没有对她家境的贫寒有过什么过激的语言,她们和她之前想的完全不同,打消了她初来陌生地方时,对大学的全部恐惧和不适。
等到第二天,李拾光穿着和徐清泓一样的衣服走在校园里时,又闪瞎了一批人的狗眼。
一些对李拾光虎视眈眈的学长学弟们心碎,就是对徐清泓有好感的学姐学妹也有些黯然。
这两个人完全不给别人任何机会,他们从不与任何人暧昧, 不给你半点希望。
李拾光如此, 徐清泓也是如此。
可他们对感情的态度越是坚贞,就越是吸引一堆人对他们趋之若鹜。
李拾光是他们心中真正的女神, 有一些人望而却步, 而有一些人却仗着自己家世好, 外表也不错, 对李拾光追的紧。
前些天晚上不知是谁,去女生宿舍七号楼下摆了一地的蜡烛, 画成大大的爱心,里面还用蜡烛摆出两个大字:拾光,然后一个李拾光完全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的男生在楼下抱着吉他唱情歌。
这个年代特别流行抱着吉他唱情歌,吉他社在国大是个相当红火的社团。
一堆人跑出来看热闹,好多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就想让李拾光和徐清泓分开,尤其是这些天两人整天穿着一样的‘情侣服’在学校里撒狗粮,闪瞎了一批人的眼,他们也好奇,到底有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
可惜弹了半天,主角李拾光都没有出来。
孔嫣还站在楼上起哄:“哎,唱完了,再唱一个!”
她穿着睡衣,一边啃着黄瓜一边向下面看。
其他看热闹的男生见没有看到李拾光,但是看到孔嫣了啊,狼嚎声不由更大,吹口哨的,看热闹的,起哄的。
孔嫣身上披着大衣,一个接一个的点歌,简直把下面报告的男生当点歌台了。
寝室燕月金笑的啊,因为李拾光根本就不在寝室里,她今天晚上有个实验要做,还在实验室呢。
男生那边,第一个得到消息的胡侃连忙给徐清泓报信,“我去,太不把我们清泓放在眼里了,居然敢正大光明挖墙角!是可忍孰不可忍!清泓,怼他!”
徐清泓抬眸看他那满脸兴奋的表情,哪有半点头仇敌恺的样子,分明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