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节(1 / 4)
或许是这一次的打击太过厉害,纳兰幸一直单身到现在,连叶妩都已经二十六岁了,纳兰幸眼瞅着就要成了剩女,至今都没嫁出去,把二舅妈简直急坏了,就差点把什么阿猫阿狗的都要往自己家里领,只要对方有钱又好拿捏,甚至还找了几个身体有残疾的富裕家庭,张罗着让纳兰幸嫁过去。
纳兰幸虽然懦弱又傻气了些,可好歹这几年总算是长了点心眼,借口在外面住,说什么都不肯回家,即便是回来了,也直接住进纳兰老爷子这里,美名其曰孝顺爷爷奶奶。
纳兰幸的生活过得并不算是特别的富裕,甚至出门只能骑自行车,而供养不起便宜的代步车,在外地租房子住,而买不起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买不起名牌,甚至连吃肉也要隔个三五天才能吃上一顿,但这些年在外面……她至少过得很轻松、很快乐,这种平淡而真实的生活,才是她最想要的。
偌大的纳兰家,热热闹闹的,穿戴不俗,这种氛围里,一身便宜羽绒服、踩着雪地靴子的纳兰幸似乎显得格格不入,可她没有半分不愉快或是嫉妒的神色,反而极为坦然的接受着这一切……
她一点也不会嫉妒别人的锦衣玉食,不会嫉妒那些繁华到刺眼的东西,她是个最简单的人,只想要最简单的生活。
目送着纳兰幸进了楼道,叶妩良久的站在外面,一直站到身体都有些冻得僵硬了,看着落地窗子里的似乎隐隐传来一大家子人的欢笑声,也不知道是释然了,还是真的放下了,深深地吸了口气,攥了攥手,转过身子,看向容叙,甜甜浅笑,“我们回去吧,快要冻死了。”
“你确定不上去看看嘛?”容叙有些不确定的看向叶妩,“就算是做不成亲戚,至少当个朋友也好啊。”
叶妩含笑摇了摇头,“不用了,现在这样最好……他们离我远远地,也省得在被人利用,再倒霉下去,我离他们远远地,也省得多了一些牵绊和记挂,我欠他们的,会在以后力所能及地方偿还,但现在嘛……我们已是路人。”
说罢,叶妩头也不回的上了车……
容叙沉默了片刻,抬头最后望了一眼纳兰家窗子的方向,却见窗子旁边,正好纳兰崇恒端着酒杯在向下望去。
四目交汇,容叙略微向纳兰崇恒颔首致意了一下。
纳兰崇恒举了举酒杯,喃喃的道,“再见了,我的……外甥女。”
再见面,已是路人。
这是最好的一种状态,对双方都很好。
纳兰家百年书香门第,是龙国官方这一派的人,而纳兰崇恒跟孟念许这个豪门家主在一起,已经算是越了界,如果再认下叶妩这边当亲戚,家族的立场由该往哪里放?三姓家奴,最为人所不齿,纳兰家的百年清名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变更立场。
所以,彼此不相见,这是最好的结局。
一直到坐车回去之后,叶妩沉吟了片刻,终于试探性的道,“容叙,你要是有时间的话,给纳兰幸也挑选个合适的男人吧?工薪阶层就行,不需要多么的好的条件,对她好,能陪她茶米油盐的过日子就成……有我给她做后盾,终归能保她平静一生。”
容叙看了一眼叶妩,略微点头,“好,我知道了。”
最后去看了一眼纳兰家人,叶妩倒也真的释然了,回到边北郡的四月酒店时,已经是深夜时分了,乐南抱着宝拉正在呼呼大睡,也幸而宝拉这丫头不怕生,跟谁睡都一样。
叶妩去看过女儿,回到冰冷漆黑的房间时,终于觉得有些孤单了。
司凛不在时,她还不觉得如何依赖这个男人,可是司凛难得的在外面没有回来,却让她觉得万分孤单和思念,自己在床上躺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清早,直接通知随行人员,准备出发走人。
“去哪里啊?”乐南往自己嘴里塞着蟹黄包,不由得抬头好奇追问。
叶妩慢条斯理的切了一小块煎蛋,送进自己的嘴里,细嚼慢咽过后,终于淡淡的道,“去……苗家看看吧?反正司凛最近一段时间忙,苗天星又之前给我打过电话,我不去也不太好,不如就带着宝拉去看看热闹,倒也不错。”
乐南撇了撇嘴,大小姐这哪里是看热闹的?分明是故意凑热闹!
她是还嫌弃苗家的水不够乱呢。
叶妩有兴致,乐南心里吐槽归吐槽,却不会忤逆她的决定,立刻往自己嘴巴里又塞了一个包子,这才擦了擦手,“行,我这就让人准备一下,下午出发!”
“嗯,”叶妩笑眯眯的应了一声,玩味的舔了舔嘴唇,慢条斯理的跟自己面前的餐点作斗争。
叶妩一直都在北方的圈子里瞎混着,还真的没怎么去过南方,除了第一次去庄家的婚宴以及上一次跟随俞若鱼杀进古家之外,她就真的一直都是在北方折腾着。
前两次都是匆匆而过,这一次叶妩是打定主意,准备带着宝拉好好在外面玩一圈,省得以后就没这个机会了,说起来也挺可悲的,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从小要接受精英教育,没有休假,长大要为家族贡献终身,更加没这个闲工夫,真正的家族中流砥柱都是一个比一个忙的,尤其是像叶妩这种,跟别人讲,她没怎么去过南方,恐怕都没有人会相信。
有钱,但是没时间,这就是悲剧。 ↑返回顶部↑
纳兰幸虽然懦弱又傻气了些,可好歹这几年总算是长了点心眼,借口在外面住,说什么都不肯回家,即便是回来了,也直接住进纳兰老爷子这里,美名其曰孝顺爷爷奶奶。
纳兰幸的生活过得并不算是特别的富裕,甚至出门只能骑自行车,而供养不起便宜的代步车,在外地租房子住,而买不起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买不起名牌,甚至连吃肉也要隔个三五天才能吃上一顿,但这些年在外面……她至少过得很轻松、很快乐,这种平淡而真实的生活,才是她最想要的。
偌大的纳兰家,热热闹闹的,穿戴不俗,这种氛围里,一身便宜羽绒服、踩着雪地靴子的纳兰幸似乎显得格格不入,可她没有半分不愉快或是嫉妒的神色,反而极为坦然的接受着这一切……
她一点也不会嫉妒别人的锦衣玉食,不会嫉妒那些繁华到刺眼的东西,她是个最简单的人,只想要最简单的生活。
目送着纳兰幸进了楼道,叶妩良久的站在外面,一直站到身体都有些冻得僵硬了,看着落地窗子里的似乎隐隐传来一大家子人的欢笑声,也不知道是释然了,还是真的放下了,深深地吸了口气,攥了攥手,转过身子,看向容叙,甜甜浅笑,“我们回去吧,快要冻死了。”
“你确定不上去看看嘛?”容叙有些不确定的看向叶妩,“就算是做不成亲戚,至少当个朋友也好啊。”
叶妩含笑摇了摇头,“不用了,现在这样最好……他们离我远远地,也省得在被人利用,再倒霉下去,我离他们远远地,也省得多了一些牵绊和记挂,我欠他们的,会在以后力所能及地方偿还,但现在嘛……我们已是路人。”
说罢,叶妩头也不回的上了车……
容叙沉默了片刻,抬头最后望了一眼纳兰家窗子的方向,却见窗子旁边,正好纳兰崇恒端着酒杯在向下望去。
四目交汇,容叙略微向纳兰崇恒颔首致意了一下。
纳兰崇恒举了举酒杯,喃喃的道,“再见了,我的……外甥女。”
再见面,已是路人。
这是最好的一种状态,对双方都很好。
纳兰家百年书香门第,是龙国官方这一派的人,而纳兰崇恒跟孟念许这个豪门家主在一起,已经算是越了界,如果再认下叶妩这边当亲戚,家族的立场由该往哪里放?三姓家奴,最为人所不齿,纳兰家的百年清名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变更立场。
所以,彼此不相见,这是最好的结局。
一直到坐车回去之后,叶妩沉吟了片刻,终于试探性的道,“容叙,你要是有时间的话,给纳兰幸也挑选个合适的男人吧?工薪阶层就行,不需要多么的好的条件,对她好,能陪她茶米油盐的过日子就成……有我给她做后盾,终归能保她平静一生。”
容叙看了一眼叶妩,略微点头,“好,我知道了。”
最后去看了一眼纳兰家人,叶妩倒也真的释然了,回到边北郡的四月酒店时,已经是深夜时分了,乐南抱着宝拉正在呼呼大睡,也幸而宝拉这丫头不怕生,跟谁睡都一样。
叶妩去看过女儿,回到冰冷漆黑的房间时,终于觉得有些孤单了。
司凛不在时,她还不觉得如何依赖这个男人,可是司凛难得的在外面没有回来,却让她觉得万分孤单和思念,自己在床上躺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清早,直接通知随行人员,准备出发走人。
“去哪里啊?”乐南往自己嘴里塞着蟹黄包,不由得抬头好奇追问。
叶妩慢条斯理的切了一小块煎蛋,送进自己的嘴里,细嚼慢咽过后,终于淡淡的道,“去……苗家看看吧?反正司凛最近一段时间忙,苗天星又之前给我打过电话,我不去也不太好,不如就带着宝拉去看看热闹,倒也不错。”
乐南撇了撇嘴,大小姐这哪里是看热闹的?分明是故意凑热闹!
她是还嫌弃苗家的水不够乱呢。
叶妩有兴致,乐南心里吐槽归吐槽,却不会忤逆她的决定,立刻往自己嘴巴里又塞了一个包子,这才擦了擦手,“行,我这就让人准备一下,下午出发!”
“嗯,”叶妩笑眯眯的应了一声,玩味的舔了舔嘴唇,慢条斯理的跟自己面前的餐点作斗争。
叶妩一直都在北方的圈子里瞎混着,还真的没怎么去过南方,除了第一次去庄家的婚宴以及上一次跟随俞若鱼杀进古家之外,她就真的一直都是在北方折腾着。
前两次都是匆匆而过,这一次叶妩是打定主意,准备带着宝拉好好在外面玩一圈,省得以后就没这个机会了,说起来也挺可悲的,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从小要接受精英教育,没有休假,长大要为家族贡献终身,更加没这个闲工夫,真正的家族中流砥柱都是一个比一个忙的,尤其是像叶妩这种,跟别人讲,她没怎么去过南方,恐怕都没有人会相信。
有钱,但是没时间,这就是悲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