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纵火案的背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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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山和杨超在一楼大厅找到了桌椅坐下,因为桌椅上落了一层灰,两个人把座椅上的灰尘用力拍打了几下,闲聊了几分钟后,双方技术队的成员便下了楼,在消防支队和刑警支队的技术骨干的联合勘察之下,做出了这样的检测结果。
  引火源是三层办公室的粗麻纤维材质的窗帘。
  “张队长,调查结果出来了,我们在现场找到了这些东西。”
  小刘拿着几个物证袋分别放在了方桌上,有一个被烧黑的放大镜、两根已经变成黑炭的木棍和在现场找到一丁点粉色粉末、以及一个变性的金属瓶盖。
  “在这个瓶盖上,我们找到了乙醚的残留物,但装乙醚的瓶子已经不见了,估计已经在大火中烧成灰烬了,这两根‘木炭棍’是火柴,而粉色的粉末是氯酸钾、二氧化锰和硫等化学品的混合物,也就是说这是火柴头上的粉末。”
  “火柴,乙醚,放大镜……”张山皱着眉头看着这三个不寻常的物证,下意识的推断这是人为纵火的可能性很大。
  “根据现场的还原,火柴和乙醚是摆放在靠着窗帘的办公桌上的,而放大镜是立着摆放的,下午两点左右时的阳光刚好照射在放大镜上,根据放大镜的聚焦作用,刚好打在了火柴头上,火柴在放大镜的聚光之下被引燃,紧接着引燃了密封不严的乙醚。乙醚是一种十分易燃的化学品,被火柴引燃后产生了轻微的爆炸,火焰溅射到了窗帘和木质桌椅上,从而引起了火灾。”
  “结果确定吗?”
  “确定。”
  小刘和消防支队的技术人员同时点头肯定道。
  “好,你们把物证带回队里吧,刘法医这边怎么说?”
  这时法医刘明已经对尸体做完了初步的尸检,道:“尸体处于高度烧伤状态,皮肤99%的面积都被烧伤,只有穿着鞋的脚步烧伤不是太严重,而且多处皮肤组织都被烧到坏死——通俗点来说,如果这人在里面在呆上五分钟,撒点孜然就可以出锅了。”
  刘法医开了个玩笑,接着道:“但是尸体的身上并没有挣扎的迹象,且眼球是上翻的状态,证明他在火势蔓延到他这里之前就已经死了,而且很有可能是在昏迷状态中死的,我怀疑可能是乙醚、一氧化碳一类的气体导致的中毒。”
  张山整合了技术队和刘法医给出的信息,做出了初步的推测:“也就是说,在放大镜的作用之下,刚好点燃了放在旁边的火柴,在火柴的作用之下,又刚好点燃了密封不严的乙醚。因为室内空气并不流通,乙醚在燃烧时产生了轻微爆炸,使得办公室内的乙醚含量严重超标,让死者瞬间进入了昏迷状态,紧接着办公室内的木质桌椅被快速点燃,在昏迷过程中死者在一氧化碳的浓度之下二次中毒,所以说大火不是他真正的死因,他真正的死因应该是化学品和一氧化碳中毒,对吗?”
  “初步检测,应该是这样的,但进一步的结果要到队里最人体切片和解剖检测。”
  “尸体身份确定了吗?”
  “确定了,就是李德泉(李院长真名)本人。”
  “嗯,刘主任,你们先把尸体弄回去做进一步检验吧,这边交给我们了。”
  “好的。”
  刘明在几个助理的帮助下将放着尸体的担架抬上了车,又在尸体的上面盖了一层一次性的医用毯,这是出于对死者的尊重,所有的死者在被确定死亡以后都要用东西遮住眼睛,在法医界乃至于医学界,这一直都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之所以有这种奇怪的规定,相传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一种说法是源于唐朝时期,在那个时候的法医被称为“仵作”,但那时候因为科学的匮乏,仵作的验尸手法也并不专业,甚至因为是跟死人打交道,很多仵作在值夜班的时候都会喝的酩酊大醉壮胆。
  在唐朝的时候就有这么一个姓马的小仵作,在衙门的停尸房看尸体的时候,总能听见死者的附近有动静,甚至还好几次看到死者的眼睛睁开了,这把他给吓了一跳。第二天他找到了一个老和尚求助,问这是怎么一回事?老和尚告诉他,因为停尸房里面的尸体都是横死,戾气重,晚上的月光阴气也重,阴气一打在他的脸上就容易诈尸。
  马仵作一听害怕极了,诈尸了那不就是闹鬼吗?就连忙问怎么办?
  老和尚捋了捋胡子告诉他,其实方法很简单,只要不让月光照在他眼睛上就行了,你从家里抱过来一床棉被,只要太阳落了山,你就把棉被把他的脑袋都蒙上准保没事儿,马仵作照做了,太阳一落山就把尸体的脸给盖住,果然一直相安无事。
  这件事儿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在仵作这个行业里面传开了,一直流传演变到现在,只要是死了人,在尸体入棺之前,都要找个白色或浅蓝色的布单将尸体给蒙住。
  而另外一种说法就比较科学了,说是完全出于对死者尸体的尊重,让他死后可以得以安息……
  至于您更相信哪种说法,就见仁见智了。
  扯了个比较远的话题,接着言归正传。
  消防队的技术队在得出结论之后便离开了现场,现场彻底移交给了乌市刑警支队,在张山看来,李院长的死恐怕并不是个意外,天底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刚好放大镜聚焦在了火柴上,火柴又刚好引燃了旁边的乙醚,而乙醚又引起了李院长的中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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