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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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七年,高祖刘邦过赵。
  论理,这个时候,无论皇帝怎样找茬儿,唯一的应对策略就是——一忍再忍继续忍,打落牙齿和落吞。
  史记里对于这一段的记叙,其实有些误导读者的(应该是为尊者讳,有意误导。)
  毕竟汉高祖刘邦在设计逼反张敖时的这些行径,即便在当时相对开放的社会风气下来看,也实在太龌龊不堪了点儿,所以记叙时就十分隐晦。
  在涵括了张敖生平主要事迹的《史记·张耳陈馀列传》里,记载的事件大意是这样:汉七年,高祖刘邦过赵,赵王张敖礼之甚恭,但高祖却在宴间箕踞詈(十分放涎地坐着骂),令张敖受了屈辱。
  所以,赵相贯高等人十分忿愤,谋划在第二年刘邦再次经过赵地时,派刺客行刺。张敖反对,但最终,贯高几人坚持行刺,而他没有阻止。
  这一段记叙,给人的错觉是——只因皇帝刘邦在宴席间对张敖态度倨傲无礼,存心羞辱,贯高等人就怒不可遏——“今怨高祖辱我主,故欲杀之”,决定行刺。
  而当贯高、赵午对张敖说“高祖无礼,请为王杀之!”时,张敖当时的反应是“啮其指出血”——隐忍地死咬着手指,直到流血。
  我自已起初读这一段时,觉得其中有两个疑点:
  1、不过是被皇帝骂了几句,怎么就屈辱到了令赵王张敖“啮其指出血”,赵国两位相国愤而轼君的地步?
  2、为什么过了整整一年才动手?(只是派了几个刺客藏身驿馆复壁中伏击,应该不需要做准备多久)
  但,等后来读到《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这些疑惑迎刃而解。
  这一篇中记载:淮南厉王刘长,是高祖最小的儿子,他的生母原本是赵王张敖的美人。汉高祖八年,皇帝刘邦经过赵地时,赵王把美人献给他,因此有孕。
  原来——真正逼反张敖的,不是汉高祖七年,刘邦在赵国时的“踞坐”与“詈骂”,而是第二年他再次经过赵国时,宠幸(强.暴?)了张敖的妃子赵姬。
  所以,刺杀才会发生在汉高祖八年,而非汉高祖七年。而,张敖屈辱得“啮其指出血”的原因,是皇帝在自己的王宫里污辱了他的妃子。
  此处,太史公虽用了“献”字。但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就能明白,这里所谓的“献”绝不是臣子取悦君王而准备好了美人献到御前邀宠的那种。
  而是刘邦为折辱张敖,所以“宠幸”了赵姬,并以此成功地激怒了他(真正是可忍熟不可忍?!)
  依据有二:
  1、刘邦“幸”了赵姬之后,并未带走她,而是依然留在了赵王宫(说明不是真的看了上她,只为羞辱张敖罢了)
  2、赵姬在生下儿子“刘长”之后,不久就自尽了(如果是被张敖献到御前邀宠的美人,这个时候应该正是“母凭子贵”,怎么会反而自绝性命?)
  于是,张敖蒙此奇耻大辱,忍无可忍,愤而起兵。
  而汉高祖刘邦,做为一国之君,莫论他行的是怎样的帝王制衡之术,但以淫辱女婿的妃子来达到目的,都实在太过不堪了些。如此,又置女儿鲁元公主于何地?
  逢如此之国君,可谓张敖此生最大的不幸,而有如此之生父,则是鲁元此生最大的不幸。
  最后,【郑重致歉】:
  在写这个故事时,出了一个历史方面的疏漏。
  在故事设定中,张敖是独子,并且在娶鲁元时,母亲已经过世。
  但是写完之后,作者君自己闲时重翻史记,发现在《淮南衡山王列传》中,曾有一句写到张敖因谋反获罪时,朝廷“尽收捕王母兄弟美人”。
  所以张敖是有兄弟,并非独子,而他的母亲直到汉九年张敖获罪时也还在世。
  出现这样的疏漏,全是因为我自己读史不够细心的缘故,坦诚错误,郑重致歉!
  发现这处错误时,因为全篇已经完工,修改的话就要变动整个故事的架构设定,然后重新构思,大幅删稿,从头开始……几乎整个故事都会面目全非,所以几番犹豫仍然没有勇气删稿重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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