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3 / 4)
可瑞珠还是低估了自家小姐,檀婉清的脸上没什么心神悲沮的表情,也未郁郁寡欢,有的只是这两日来积攒的疲色,她摸了摸手下的被褥,又厚实又蓬松,料子虽然是棉花纺出来的粗制布料,微微泛黄带着本色,但好在结实干净,不是别人用过的,没有污渍。
她打起精神道:“手感又松又软,应该是今年新收上来的棉花,这个价钱布坊也不算坑人,晚上能舒服睡一觉了。”这里棉花产量低,种的人少又处在边关,民不聊生的,这东西比京城贵些也正常,想着,若是来年钱不凑手,天又暖和了,倒是可以当一条棉被换些钱急用。
瑞珠见小姐脸上并无凄怆难过的神色,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东西太多,一时买不完,只能拣着要紧的先买,家中柴火米粮都是日常不可少的物件,瑞珠想赶在天黑前把这几样办置齐全,好在坊市离得颇近,省了不少脚力。
这条小坊市出人意料的热闹,摆摊的一家挨着一家,连多余的空隙都没有,买东西的人熙来攘往,摩肩接踵,还有一些孩童在人群里戏耍穿行,丝毫不担心被人贩子拐走。
瑞珠找到这条张牙婆说的坊市,也是一阵惊喜,离得近不说,平日的日用杂货在这小坊市全都找得到,走上一趟,大大小小的物件都能买齐,墙根底还排了一溜砍柴来卖的柴农,大捆小摞,半长,并短都捆得整整齐齐,供人挑选,瑞珠眼前一亮,当即先走过去买了柴,老农实在,买了他们的柴火,也给送到家。
瑞珠借着这个便利,便将针线油盐等小件一并买了,让老农一同捎上,还顺便到米店称了三斤粟米,包了几块卖相好的红枣肉黄米糕,一同带了回去。
回去的时候,小姐正在整理厨房,见老农将柴挑了进去,便让他放到屋中角落,瑞珠的眼光极好,挑的是几个柴农里柴最好的,见那柴农的柴火颇沉,全是老木长短齐整耐烧,檀婉清便叫住了老农,日后也不能天天到坊市买柴,而且冬日取暖柴火也用的多,需趁现在多备上一些。
柴农一听,高兴的直搓手,有人订下柴火,也就不用他天天挑在集市上卖,也省下不少时间,自然答应下来。
忙到现在,天色已有些暗,两人一个是不知多少年没烧过火的高门小姐,一个自跟了小姐,就没做过厨房活计的丫鬟,手忙脚乱的在厨房里团团转。
院门口有一眼水井,用水倒也方便,主家厨房还留有一口缺了口的旧锅,时间长生了层铁诱,两人抬到炉灶上,烧火刷干净凑合着用。
忙活半天,洗洗涮涮,三两把栗米,好说歹说,总算熬出了粥来,用买来的陶碗盛了,再将买来的枣肉黄米糕隔水一蒸,晚饭便是热腾腾的栗米粥,配着红黄相间甜软糯的枣米糕,竟也吃得香喷喷。
厨房还留着柴火,填上几瓢水,待热了,舀进盆子里,简单的擦身洗发清理也是够用了。
外面秋夜刺骨的冷,瑞珠掩好了火,清理完后,赶紧回到东面屋子,打开门,里面是扑面而来的暖意,早已洗好的檀婉清正坐在蓬松柔软的新棉素被中,清洗过的头发已经半干,黑又亮的披在身后,脸上少了那些灰扑扑脏兮兮的香灰后,露出比常人更雪白如瓷的脂腻肤色。
大概是柴烧的多了些,屋里有些热,檀婉清面上有些热得发红,身上只松松着件灰色单衣,没有什么精神的坐在那里。
瑞珠知道小姐肯定是累坏了,忙将烛火移得远了一些,然后上了暖炕,给小姐拉了拉被子,扶着她躺下:“天色不早了,小姐,快歇着吧。”
檀婉清早已困的眼晴都睁不开了,点了点头便躺了下来,这具身体遗传了母亲得天独厚的天生白肤,也同样遗传了瓷器白肤的娇贵,檀府时还好,但自流放以来一路搓磨,实在苦不堪言,身体远比精神上更难忍受。
若不是她平日檀府时养护得当,流放途中又尽量放宽心情,凭着一股信念,恐怕早就在半路大病一场,一缕烟魂消亡人间了,又哪能坚持到现在。
如今松懈下来,竟是感觉到全身说不出的疲惫,身体发热,脸颊也烧红,躺下很快便无了意识。
瑞珠正给小姐整理被子,见到小姐露在被子外的手,手心居然有两处伤口,已经微微红肿,手臂手背也有几道红色的划痕,看着虽不深,但却浮出皮肤一层,肿了起来般。
极可能是拿柴火时刺到的,小姐皮肤生来便比别人细嫩,不经意就容易划伤皮肤,这样的痕迹若在自己手臂上,并不起眼,第二日便也消了,但在小姐身上,再被那白肤印出来,就要比旁人来的严重又得触目惊心的多。
别人不知,她怎会不知道,小姐从小到大,哪曾受这样的苦?流放路上,她最怕的就是小姐坚持不住,怕她病在半路,怕她想不开,怕她……
所以她处处跟着小姐,拼了命的护着,可是她一个丫鬟能护得了多少,那些押解衙差又无理的很,小姐后背她到现在都不敢看,因那里有鞭子的伤痕,那么深,没有药涂,也无法清洗,如今好了,恐怕也留下了伤疤,瑞珠心里极难受,她吸了吸鼻子,给小姐脚下的被子掖了掖,就看到以往白白嫩嫩的脚掌,全是新的旧的水泡,触目惊心。
脚指几处显然是今日刚磨出来的,水泡几近透明,似马上就要破了般,不知要多疼,瑞珠赶紧取了坊市买的针,放在烛火上撩了下,然后手脚飞快,让人感觉不到痛意的将那几处水泡挑破,没有什么药可以用,只得拣下一条跟小二搭来的棉布,将伤口擦净,略微包扎。
而檀婉清脸上的发红,瑞珠以为是暖炕烧多了热的,而檀婉清自己也只以为是累的,睡一觉便好。
可谁知这一睡竟是病倒了,虽然不说不是什么要命的急病,可也吓坏了瑞珠,四处问人请来了大夫,连喝了三四日药汤,才总算好了些,之后便再也不敢劳累小姐半点,整日什么都不让她做。
可今时不同以往,檀婉清娇贵不起,本来手头就拮据,什么都要精打细算,却屋漏偏逢连夜雨,自己这一病,又用掉十几两,这样下去,她和瑞珠这一冬都不知能不能安然熬过。
让她如何能坐得住?
如今她已经不让瑞珠买那些高价的精米细米,而是买些相对便宜的糙米,能省一些是一些,糙米这东西吃着虽粗砺,但营养不比精米差,甚至比精米多保存了外层那些糠蜡与种皮,相对而言更有养分,既然有这么便宜又有营养的粮食,也不必花多出一倍的钱买贵的了。
米存了半缸,接着菜也成了问题,这蔬菜除了买,便是自己种,可这个时候的菜半点不便宜,到了冬季更是贵的离谱,一般人家早早腌制了酱菜,整个冬日里靠着腌菜过日,可现在要酱菜,也要花银子买来才能酱,十分不合算。 ↑返回顶部↑
她打起精神道:“手感又松又软,应该是今年新收上来的棉花,这个价钱布坊也不算坑人,晚上能舒服睡一觉了。”这里棉花产量低,种的人少又处在边关,民不聊生的,这东西比京城贵些也正常,想着,若是来年钱不凑手,天又暖和了,倒是可以当一条棉被换些钱急用。
瑞珠见小姐脸上并无凄怆难过的神色,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东西太多,一时买不完,只能拣着要紧的先买,家中柴火米粮都是日常不可少的物件,瑞珠想赶在天黑前把这几样办置齐全,好在坊市离得颇近,省了不少脚力。
这条小坊市出人意料的热闹,摆摊的一家挨着一家,连多余的空隙都没有,买东西的人熙来攘往,摩肩接踵,还有一些孩童在人群里戏耍穿行,丝毫不担心被人贩子拐走。
瑞珠找到这条张牙婆说的坊市,也是一阵惊喜,离得近不说,平日的日用杂货在这小坊市全都找得到,走上一趟,大大小小的物件都能买齐,墙根底还排了一溜砍柴来卖的柴农,大捆小摞,半长,并短都捆得整整齐齐,供人挑选,瑞珠眼前一亮,当即先走过去买了柴,老农实在,买了他们的柴火,也给送到家。
瑞珠借着这个便利,便将针线油盐等小件一并买了,让老农一同捎上,还顺便到米店称了三斤粟米,包了几块卖相好的红枣肉黄米糕,一同带了回去。
回去的时候,小姐正在整理厨房,见老农将柴挑了进去,便让他放到屋中角落,瑞珠的眼光极好,挑的是几个柴农里柴最好的,见那柴农的柴火颇沉,全是老木长短齐整耐烧,檀婉清便叫住了老农,日后也不能天天到坊市买柴,而且冬日取暖柴火也用的多,需趁现在多备上一些。
柴农一听,高兴的直搓手,有人订下柴火,也就不用他天天挑在集市上卖,也省下不少时间,自然答应下来。
忙到现在,天色已有些暗,两人一个是不知多少年没烧过火的高门小姐,一个自跟了小姐,就没做过厨房活计的丫鬟,手忙脚乱的在厨房里团团转。
院门口有一眼水井,用水倒也方便,主家厨房还留有一口缺了口的旧锅,时间长生了层铁诱,两人抬到炉灶上,烧火刷干净凑合着用。
忙活半天,洗洗涮涮,三两把栗米,好说歹说,总算熬出了粥来,用买来的陶碗盛了,再将买来的枣肉黄米糕隔水一蒸,晚饭便是热腾腾的栗米粥,配着红黄相间甜软糯的枣米糕,竟也吃得香喷喷。
厨房还留着柴火,填上几瓢水,待热了,舀进盆子里,简单的擦身洗发清理也是够用了。
外面秋夜刺骨的冷,瑞珠掩好了火,清理完后,赶紧回到东面屋子,打开门,里面是扑面而来的暖意,早已洗好的檀婉清正坐在蓬松柔软的新棉素被中,清洗过的头发已经半干,黑又亮的披在身后,脸上少了那些灰扑扑脏兮兮的香灰后,露出比常人更雪白如瓷的脂腻肤色。
大概是柴烧的多了些,屋里有些热,檀婉清面上有些热得发红,身上只松松着件灰色单衣,没有什么精神的坐在那里。
瑞珠知道小姐肯定是累坏了,忙将烛火移得远了一些,然后上了暖炕,给小姐拉了拉被子,扶着她躺下:“天色不早了,小姐,快歇着吧。”
檀婉清早已困的眼晴都睁不开了,点了点头便躺了下来,这具身体遗传了母亲得天独厚的天生白肤,也同样遗传了瓷器白肤的娇贵,檀府时还好,但自流放以来一路搓磨,实在苦不堪言,身体远比精神上更难忍受。
若不是她平日檀府时养护得当,流放途中又尽量放宽心情,凭着一股信念,恐怕早就在半路大病一场,一缕烟魂消亡人间了,又哪能坚持到现在。
如今松懈下来,竟是感觉到全身说不出的疲惫,身体发热,脸颊也烧红,躺下很快便无了意识。
瑞珠正给小姐整理被子,见到小姐露在被子外的手,手心居然有两处伤口,已经微微红肿,手臂手背也有几道红色的划痕,看着虽不深,但却浮出皮肤一层,肿了起来般。
极可能是拿柴火时刺到的,小姐皮肤生来便比别人细嫩,不经意就容易划伤皮肤,这样的痕迹若在自己手臂上,并不起眼,第二日便也消了,但在小姐身上,再被那白肤印出来,就要比旁人来的严重又得触目惊心的多。
别人不知,她怎会不知道,小姐从小到大,哪曾受这样的苦?流放路上,她最怕的就是小姐坚持不住,怕她病在半路,怕她想不开,怕她……
所以她处处跟着小姐,拼了命的护着,可是她一个丫鬟能护得了多少,那些押解衙差又无理的很,小姐后背她到现在都不敢看,因那里有鞭子的伤痕,那么深,没有药涂,也无法清洗,如今好了,恐怕也留下了伤疤,瑞珠心里极难受,她吸了吸鼻子,给小姐脚下的被子掖了掖,就看到以往白白嫩嫩的脚掌,全是新的旧的水泡,触目惊心。
脚指几处显然是今日刚磨出来的,水泡几近透明,似马上就要破了般,不知要多疼,瑞珠赶紧取了坊市买的针,放在烛火上撩了下,然后手脚飞快,让人感觉不到痛意的将那几处水泡挑破,没有什么药可以用,只得拣下一条跟小二搭来的棉布,将伤口擦净,略微包扎。
而檀婉清脸上的发红,瑞珠以为是暖炕烧多了热的,而檀婉清自己也只以为是累的,睡一觉便好。
可谁知这一睡竟是病倒了,虽然不说不是什么要命的急病,可也吓坏了瑞珠,四处问人请来了大夫,连喝了三四日药汤,才总算好了些,之后便再也不敢劳累小姐半点,整日什么都不让她做。
可今时不同以往,檀婉清娇贵不起,本来手头就拮据,什么都要精打细算,却屋漏偏逢连夜雨,自己这一病,又用掉十几两,这样下去,她和瑞珠这一冬都不知能不能安然熬过。
让她如何能坐得住?
如今她已经不让瑞珠买那些高价的精米细米,而是买些相对便宜的糙米,能省一些是一些,糙米这东西吃着虽粗砺,但营养不比精米差,甚至比精米多保存了外层那些糠蜡与种皮,相对而言更有养分,既然有这么便宜又有营养的粮食,也不必花多出一倍的钱买贵的了。
米存了半缸,接着菜也成了问题,这蔬菜除了买,便是自己种,可这个时候的菜半点不便宜,到了冬季更是贵的离谱,一般人家早早腌制了酱菜,整个冬日里靠着腌菜过日,可现在要酱菜,也要花银子买来才能酱,十分不合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