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爱情其实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 往前回溯三年, 那时候,如果你问房灵枢, 喜欢邹凯文哪一点, 房灵枢肯定会淫笑着告诉你:“喜欢他强壮有力呀!”
  “强壮有力”要加着重号的。你房哥从来不卖纯情人设, 就是爱开荤,开荤有什么不对?
  再说了教他开荤的还不就是邹凯文吗?
  房灵枢很难想象, 自己和情人分别近三年, 没有任何肢体接触,连电话都很少打, 这三年居然就这么过来了, 并且还过得守身如玉。
  那时他和邹凯文提分手, 话也说得很伤人:“你教会了我这种事情,我觉得我戒不掉,你在美国,我在中国, 劈腿出轨我一样都保证不了, 搞不好还会出去约炮, 到时候我没脸见你。”
  就这么算了吧。
  “别为我耽误时间。”他在kevin面前低着头:“会有比我可爱的男生。”
  kevin不说话,只是深深地看他。
  时间证明一切,它冷酷地教房灵枢明白,戒不掉的不是“性”,戒不掉的是“邹先生”。
  邹先生不在,何止性被戒了, 连带爱情也全戒了。
  或者说,根本不用戒,因为不是那个人就根本爱不起来。爱过就会懂,可能那个人不是最合适,有许多原因让你们无法在一起,但离开他之后,全世界都变成灰色的,他们变成“不可选择项”,彩色的选择项再远再艰难,也没法掉头去找别人。
  它逐渐变成一个伤感的梦。
  许多次,在梦里,房灵枢设想过他和kevin的重逢——各式各样的——须得金川案破了,他戴着一身的奖章,飞去德州,先给邹凯文的老爹来个突然袭击,送一套迷你兵马俑,然后花枝招展地等邹先生从纽约惊慌赶来,邹先生恐怕要说:“甜心,为什么不先通知我?”
  这是纯情版的,还有不纯情版,大家都懂,就不说了吧。
  梦只是梦,房灵枢很怕梦会醒,因为时间总是不等人,他怕真的等到那一天,他去了美国,而邹凯文已经有了新的男友,那要怎么办呢?
  邹先生是这样迷人,风度翩翩,全身上下都是男人的荷尔蒙,自己不在美国三年,不知道有多少小婊砸要往他身上凑。
  想起来就觉得又酸又疼,但路是自己选的。
  他选择了要为金川案十数条人命伸张正义,就要用眼泪和孤独来面对他放弃的爱情。
  没想过重逢是这样惊心动魄,可又是这样平淡。
  房灵枢在病床上躺了一天一夜,醒来已经是黄昏。他缓慢地睁开眼,一片暮色里,有人握着他的手,歪在床头打盹。
  房灵枢回转眼睛去看他——真的英俊,睡得七倒八歪也还是摄人心魄地迷人,他的面貌是纯正的华人长相,须细细观察才看得出,他鼻梁较之普通华人要略高,五官轮廓也更深刻,那是他血液之中混入的异族血统。
  房灵枢喜欢他的眼睛,藏在一双浓眉之下,阖目是威风的英挺,睁开是温润的优雅。他也喜欢他的嘴唇,是小说插图里常画的那种,男性充满诱惑力的双唇,适合于侃侃而谈,吸引一切人的目光。
  当然,更适合接吻。
  只是邹先生现在有点狼狈,失了往日冠带济楚的风情,他脸上划伤了,头发是洗过却没吹的散漫,不知为什么,也套着病号服。
  他睡着了,手还紧紧地握着他的baby face。
  房灵枢不肯惊醒他,只是贪婪地看他。
  他就那么静静看着他,片刻,打盹的帅哥微微笑了,帅哥闭着眼问他:“宝贝儿,我好看吗?”
  房灵枢也笑了:“滚蛋。”
  kevin睁开眼,俯身来看他:“知不知道你睡了一天?”
  “你呢?就在我旁边坐了一天?”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