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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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堂叔的二儿子每日都要去镇上,你跟他一起去吧,还能搭个伴,中午请他吃个饭,晚上再跟他一起回来。”
  李琬三言两语下了决定,将仅剩的几十个铜板拿出来交给了瑾哥儿。
  “路上小心点儿。”
  李瑾没矫情,直接将铜板揣到了兜里,“那我晚上再回来,中午你们将羊腿全吃了,别给我留,天气热,万一坏了就不好了。”
  见他变着法的让他们多吃些,李琬心里的难受散去不少。
  友堂叔是竹溪村的里正,姓张,他二儿子名唤长明,在镇上一个客栈里当账房先生。他长相普通,个头挺高,一双眼睛特别的亮。
  乍一看到瑾哥冲他笑,他的脸蹭地一下红了,紧张的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第8章 终于有钱啦!
  这时天还没大亮,土路并不好走,有的坑坑洼洼的,长明走惯了这条路,也不觉得难走,李瑾却险些踩到坑里。
  长明听到动静,放慢了脚步。
  他是个内敛的汉子,跟辰哥儿一样是个闷葫芦,路上只是闷头赶路,李瑾试着跟他聊了两次。
  每次听到瑾哥儿的声音他都跟受了惊吓似的,脸红的活像煮熟的大虾。
  李瑾摇摇头,没再难为他,见他好像松了好大一口气,李瑾好笑不已。
  宿源镇在竹溪村正北方的位置,大约有十几里的路程,走了将近一个时辰终于赶在太阳出来前赶到了镇上。
  镇上十分热闹,摆摊的已经全出来了,有卖菜的,卖竹篮、小吃的,应有尽有,长明终于主动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声音僵硬不说,还不敢抬头看人,“我就在前方的客栈里,你逛完去那儿找我就行。”
  李瑾笑着点头,“行,这次多亏你带路,中午请你吃个饭,到点我去找你。”
  长明愣了一下,连忙摆手,“不不不,不用麻烦。”话没说完,脸又红了,闷头冲到了客栈里。
  李瑾微微一愣,本来还想问问他镇上大致布局,左右时间还多,那就慢慢逛吧。
  宿源镇是一个古镇,主街上东头摆摊的比较多,大多是一些卖货郎和大娘挑着东西来卖,西边店铺多一些,饭店、客栈、书画店,布庄应有尽有,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赌坊。
  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李瑾怀里还揣着姐姐写好的和离书,打算见了赵大年就交给他,有这么个婆婆,李瑾可不希望姐姐再过去受委屈,结果他走完了整条街也没见到赵大年的人。
  李瑾干脆进店铺逛了逛,逛完一圈对大夏朝的物价也有了大致了解,这里的物价跟明朝有些相似,一两银子的购买力相当于现代六百多块钱。
  镇上小饭店挺多,比较气派的却只有两个,一家是归云阁,一家是清风馆,离的也比较近,清风馆一直陆陆续续有人进去,归云阁却门可罗雀,冷清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李瑾心底大致有了想法,他没本钱,只能空手套白狼,想尽快弄到钱,必须得从生意清冷的店铺下手,整个镇上,数归云阁生意最凄惨。他小时候饿怕了,对吃食十分执着,加上脑袋灵活,初中就开始卖东西,赚到钱后,尝遍了各种美食,恰好对食物有所研究。
  李瑾走进去时,店小二正在打瞌睡,小脑袋一点点的,他也不过十几岁的模样,小脸十分清秀,李瑾真怕他一不小心撞到旁边的盆栽上。
  察觉到有人走了进来,阿福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真的是人!他猛地站了起来,大眼圆溜溜的,脸上满是惊喜,“您几位,想要吃点什么?”
  李瑾摇摇头,“我是过来谈生意的,你们掌柜的在吗?”
  阿福瞄了李瑾一眼。见他虽然相貌俊美,气度不凡,身上的衣服却是最简单的粗布衣,有的地方还补着补丁,他顿时泄气了,嘟起了嘴巴,“不吃饭来这里干嘛?我们掌柜的忙的连家都不要了,哪有功夫见你个外人。”
  “我若能将你们归云阁的生意起死回生呢?”
  顾子玉一进门,恰好听到这句话,他收起手里的扇子,悠哉走了进来,“好大的口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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