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 / 4)
这代表什么?
难道……
燕昭正在心里猜测一万种可能,顾朝歌忽然上前行礼,双手将印绶递上。燕昭看着那白玉的印章,想着这还是伊崔亲自找巧匠给她刻的,不由一怔:“顾朝歌,你这是做甚?”
他不接,顾朝歌便小心地将印绶置于案几上,然后解释:“君上,朝歌想离开一段时间。”
☆、第58章
顾朝歌这句话一说出来,燕大将军整个人是懵逼的。
“你要去哪?”
“不知道,往西边走走吧,湖广,岭南,黔贵,巴蜀,要去拜访的地方太多了……”顾朝歌扳着手指头数,燕昭却是寒毛直竖:“这些地方民风彪悍,又是辛延和石威的地盘,辛延还好,石威被喊做‘活阎王’,你在红巾军这里待得不好?为何非要去犯险?”她要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跑了,不知道伊崔会不会用眼神杀死自己。
顾朝歌将袖中的医术递上去,认真地解释:“我从薛先生赠我的启玄子注金匮要略中,以及吴叔赠我的文一刀手札里,均读到了一种神秘的肌骨重生之术。我想循着医书中记载的地点去实地求教,以期能掌握这种神秘的医术。”
“书中记载的地点,在辛延和石威的地盘?那医书是多少年前的,指不定现在江浙这边也有这种神秘医术流传呢?你不妨先在苏州问问?医道乃是终生的嘛,不必急于一时,待我军休整完毕,再往西进把那些地方都收复,我派人随你同去实地求教,又安全又便捷。”燕昭巧舌如簧挽留她。
顾朝歌眨巴眨巴眼,目不转睛盯着他。等他说完,才慢慢吐出一句话:“君上,你觉得伊哥哥能活多久?”
她说什么?
燕昭怔住。
顾朝歌在燕昭面前缓缓立起三根手指。她犹豫了一下,把第四根手指——小拇指也竖起,道:“四十,他活不过四十。他早就知道,却不让我跟你说,可是他再这样熬下去,神仙也救不了他。”
燕昭的震惊无以复加,完全吞并张遂铭地盘的成就和喜得贵女的兴奋,在这一刻通通烟消云散。他的心如坠冰窖,冻得他连说话都不利索:“顾、顾朝歌,你、你、你和本、本将开玩笑?”
你不是一直在给他治病吗,治了这么久,难道没有起色,只是和伊崔一起做戏给众人看?
他的吃惊和愤然写在脸上,顾朝歌叹了口气,她最近叹气的次数比以前二十年加起来都多:“我一直在调理他的身体。但是如果一个病人每日都有处理不完的卷宗,不按时用膳,不按时歇息,殚精竭虑,不把自己当一回事,哪怕是神仙来也救不了他。”
她的话并没有职责燕昭的意思,可是燕昭却像被什么猝然击中,他的脸色刷一下全白,嘴唇轻微而不自觉地颤抖:“是我的错,我太放心他,所以什么事都交给他,从来没有考虑过他的身体状况,他和正常人不一样……”
“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啦,”顾朝歌觉得自己好像说得过分了些,她安慰他,“他现在的身体比以前好了很多,长途奔袭啊天气突变啊什么的,他没有那么容易感染风寒了。而且又努力坚持每日锻炼,一直按照我的药方吃下去,会越来越好的!”
“但依然活不过四十?”燕昭抓住关键的问,心里已经在想着如何多招一些得用文吏减轻伊崔的事务,还不能让他察觉自己知道了。
“这个,人的寿命,谁又能真说得清呢?我只是预测,谁都只能预测。”
燕昭默然片刻。
“你此次西行求肌骨重生之术,是为了他的腿?”
顾朝歌点了点头:“他的右腿如今是身体的巨大拖累。如果再过几年,待右腿彻底废掉并截取,那反倒于他身体有益,可是他一定接受不了自己少去半条腿吧。”大蜘蛛是那样死要面子的一个人,伤兵营里普通士兵废去一条腿都心如死灰,更何况是她。
“朝歌,你对他太好了。”燕昭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觉得伊崔那个混蛋欠她太多,忍不住就将曾经答应伊崔不说出去的秘密泄出口来:“之岚喜欢你的,他一直都很喜欢你。那次在扬州拒绝你之后,当晚回来就找我要酒喝,他心里苦闷,觉得……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燕昭有种背叛好友的心虚和愧疚感,可是这件事说出来,他又觉得心里轻松许多。他一直觉得,这两个人本来都互相喜欢,非要折腾彼此,这不是闲着慌找虐吗?
而且主要脑筋不清楚自己找虐的那位,还是他的多年好友,生死之交。
傻不傻。
“朝歌,你知道,他腿不好,如今我们干的事看着风光,其实说白了就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要么成要么死的事儿。他怕有一天会连累你,不敢……”
“呜呜你别说了!你再说我会真的哭的!”顾朝歌低头揉着眼睛制止燕昭:“我都知道,都知道的!你别再强调一遍了,我会舍不得走的!”昨日她半晚没睡,辗转反侧想今日应该如何面对燕昭并说服她,她本来想得好好的,也做得很好,祭出杀手锏,不怕燕昭不同意。 ↑返回顶部↑
难道……
燕昭正在心里猜测一万种可能,顾朝歌忽然上前行礼,双手将印绶递上。燕昭看着那白玉的印章,想着这还是伊崔亲自找巧匠给她刻的,不由一怔:“顾朝歌,你这是做甚?”
他不接,顾朝歌便小心地将印绶置于案几上,然后解释:“君上,朝歌想离开一段时间。”
☆、第58章
顾朝歌这句话一说出来,燕大将军整个人是懵逼的。
“你要去哪?”
“不知道,往西边走走吧,湖广,岭南,黔贵,巴蜀,要去拜访的地方太多了……”顾朝歌扳着手指头数,燕昭却是寒毛直竖:“这些地方民风彪悍,又是辛延和石威的地盘,辛延还好,石威被喊做‘活阎王’,你在红巾军这里待得不好?为何非要去犯险?”她要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跑了,不知道伊崔会不会用眼神杀死自己。
顾朝歌将袖中的医术递上去,认真地解释:“我从薛先生赠我的启玄子注金匮要略中,以及吴叔赠我的文一刀手札里,均读到了一种神秘的肌骨重生之术。我想循着医书中记载的地点去实地求教,以期能掌握这种神秘的医术。”
“书中记载的地点,在辛延和石威的地盘?那医书是多少年前的,指不定现在江浙这边也有这种神秘医术流传呢?你不妨先在苏州问问?医道乃是终生的嘛,不必急于一时,待我军休整完毕,再往西进把那些地方都收复,我派人随你同去实地求教,又安全又便捷。”燕昭巧舌如簧挽留她。
顾朝歌眨巴眨巴眼,目不转睛盯着他。等他说完,才慢慢吐出一句话:“君上,你觉得伊哥哥能活多久?”
她说什么?
燕昭怔住。
顾朝歌在燕昭面前缓缓立起三根手指。她犹豫了一下,把第四根手指——小拇指也竖起,道:“四十,他活不过四十。他早就知道,却不让我跟你说,可是他再这样熬下去,神仙也救不了他。”
燕昭的震惊无以复加,完全吞并张遂铭地盘的成就和喜得贵女的兴奋,在这一刻通通烟消云散。他的心如坠冰窖,冻得他连说话都不利索:“顾、顾朝歌,你、你、你和本、本将开玩笑?”
你不是一直在给他治病吗,治了这么久,难道没有起色,只是和伊崔一起做戏给众人看?
他的吃惊和愤然写在脸上,顾朝歌叹了口气,她最近叹气的次数比以前二十年加起来都多:“我一直在调理他的身体。但是如果一个病人每日都有处理不完的卷宗,不按时用膳,不按时歇息,殚精竭虑,不把自己当一回事,哪怕是神仙来也救不了他。”
她的话并没有职责燕昭的意思,可是燕昭却像被什么猝然击中,他的脸色刷一下全白,嘴唇轻微而不自觉地颤抖:“是我的错,我太放心他,所以什么事都交给他,从来没有考虑过他的身体状况,他和正常人不一样……”
“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啦,”顾朝歌觉得自己好像说得过分了些,她安慰他,“他现在的身体比以前好了很多,长途奔袭啊天气突变啊什么的,他没有那么容易感染风寒了。而且又努力坚持每日锻炼,一直按照我的药方吃下去,会越来越好的!”
“但依然活不过四十?”燕昭抓住关键的问,心里已经在想着如何多招一些得用文吏减轻伊崔的事务,还不能让他察觉自己知道了。
“这个,人的寿命,谁又能真说得清呢?我只是预测,谁都只能预测。”
燕昭默然片刻。
“你此次西行求肌骨重生之术,是为了他的腿?”
顾朝歌点了点头:“他的右腿如今是身体的巨大拖累。如果再过几年,待右腿彻底废掉并截取,那反倒于他身体有益,可是他一定接受不了自己少去半条腿吧。”大蜘蛛是那样死要面子的一个人,伤兵营里普通士兵废去一条腿都心如死灰,更何况是她。
“朝歌,你对他太好了。”燕昭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觉得伊崔那个混蛋欠她太多,忍不住就将曾经答应伊崔不说出去的秘密泄出口来:“之岚喜欢你的,他一直都很喜欢你。那次在扬州拒绝你之后,当晚回来就找我要酒喝,他心里苦闷,觉得……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燕昭有种背叛好友的心虚和愧疚感,可是这件事说出来,他又觉得心里轻松许多。他一直觉得,这两个人本来都互相喜欢,非要折腾彼此,这不是闲着慌找虐吗?
而且主要脑筋不清楚自己找虐的那位,还是他的多年好友,生死之交。
傻不傻。
“朝歌,你知道,他腿不好,如今我们干的事看着风光,其实说白了就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要么成要么死的事儿。他怕有一天会连累你,不敢……”
“呜呜你别说了!你再说我会真的哭的!”顾朝歌低头揉着眼睛制止燕昭:“我都知道,都知道的!你别再强调一遍了,我会舍不得走的!”昨日她半晚没睡,辗转反侧想今日应该如何面对燕昭并说服她,她本来想得好好的,也做得很好,祭出杀手锏,不怕燕昭不同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