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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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衣服上的污渍大概拨弄了一下,抖掉灰尘和干粪,脱掉潜水服,把衣服和鞋穿上,穿鞋之前,我扯掉衣服口袋里的内衬,用来做袜子包住脚。
  潜水服有保暖的功能,但终究不如衣服暖和,我抖了一下,无论怎么抖,衣服里还是能抖出灰来。但舒适的感觉开始回归了。
  小哥没有什么私人物品,衣服口袋里什么都没有,我坐在石头上。有点发懵。
  我到了。
  为了节约电池,我把手电关了,四周的黑暗中,出现了无数的繁星,寂静,幽然。我坐在黑暗中,犹如坐在漫天星辰里。
  我的眼前开始的星光不停的移动,汇聚成一个又一个的星座,有些是三叔的脸,有些是小哥的脸。
  第36章
  这十年里面,我做过很多次梦,我梦到过年少的他,和我在年少的时候相遇,梦到过青铜门前的白骨,梦到过再见时他已经变成陈皮阿四那样的东西,很多可能性在十年的时间里,足够让我一个一个的设想,一个一个的接受,我也梦到年轻时候的三叔把我拴在树下,自己一个人不知所踪。
  在一切没有开始之前,我最有印象的应该是我的三叔吧,从小在餐桌上——我家的桌子放在窗前,窗外是一座桥,桥的那边有一家弹棉花的,他们家的小孩总偷偷到我家窗前,把我家纱窗弄破,偷我放在餐桌上的小玩具——我父母就一直会说起三叔闯的祸,三叔好玩,来我家玩的时候,家里人在熬油渣,三叔总不会帮忙做家事,举起我放在头顶,就带我出去抓蛐蛐。
  我的心思很细,回忆起这些来,特别是这十年间,我能看到很多以前看不到的东西,我喜欢抓蚱蜢,因为蚱蜢抓起来,就是自己看看,不会叫也不会和蟋蟀一样,有竞争的成份在里面,但三叔喜欢争斗,所以他的目的一直很明确。
  对于我来说抓蚱蜢是力所能及的,抓蟋蟀需要到肮脏的地方,翻开砖瓦,蟋蟀看起来也非常的可怖,风险很高,所以我一直跟着三叔,看他翻开石头,踩死油葫芦,扑那些在枯叶湿泥中跳跃的蛐蛐。也许从小的时候,跟着三叔去窥探他的世界,已经成了我的习惯之一。
  黑暗中,我的脑海里闪过很多人,爷爷的笔记,长沙镖子岭,爷爷那一代人,很多时候求的是一顿饱饭,一张暖和的床,要满足这些爷爷他们往往要竭尽所能,他们的爱情几乎都是在一些瞬间中发生的,爷爷他们往往是在田埂拉着翻犁看到远远的一眼,就觉得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时候的人,为了简单的目的,使用简单的手段,但做着这个时代无法想象的残酷抉择。
  所以爷爷的对于人心是绝望的。这也是他那么喜欢狗的原因。
  在这十年的时间里,我越来越理解爷爷,甚至也越来越理解闷油瓶对于这个世界的淡漠。什么是人呢?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有自己完整的一整套需要解决的问题。每一个人都太复杂了,以至于你和其中任何一个人有所联系,都是在和他所有需要解决的问题联系。
  十年里面,我越发明白自己能给予的最好的东西,如果不是能够解决对方需要解决问题的元素,那么你就算挖心掏肺,对方调转枪头的决绝会让你目瞪口呆。
  而世界上大部分的人,并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他们只知道别人有什么,而他们不可以没有。
  所以大部分人心是无解的,你能拿出的所有,必然填不满蜘蛛网一样在人和人之间融汇的巨大欲网。
  如果我是闷油瓶的话,如果一次一次的经历这样的人心,我宁愿人世间只有我一个人。少有人能阅尽浮华之后,仍旧天真无邪,可天生单纯的人,只能生存在无尽的孤独里。
  我抬头看四周的繁星,它们还在变化,变成了奔跳的蛐蛐,变成了十年里一幕一幕让我难过和无法理解的人心。
  远处有一盏灯火,缓缓出现,似乎是油灯,和这些繁星不同,那是遥远的火光,犹如鬼火一样。
  我的心在刚才的思绪中沉重了下去,一时间无法分清楚是现实还是幻觉。
  那盏火光越晃越近,我才慢慢醒悟过来,听着远处传来的脚步声,心中恐慌。
  如果是胖子和小花,按照原来的计划,不应该从这里出现,在这长白山底,怎么会有人持灯而行。
  难道是小哥在门里呆烦了,出来遛弯?
  第37章
  我在边上捡起一堆石头,我在黑暗中,想来他不会那么快发现我,如果有变,我用石头砸他至少有防身的机会。
  灯火晃晃悠悠,逐渐靠近,这地下山谷下能行走的道路很窄,很快,灯火就来到了我的前方。
  我看到一个举着风灯的人,穿着破烂的冲锋衣,来到我的面前,他没有看到黑暗中的我,只是和我一样停了下来喘气,四处观瞧。
  接着他坐了下来,将风灯放在一边半人高的石头上,火光照亮了他的脸。
  第一个瞬间,我有了一种认识和不认识完全混淆的感觉,随即我便发现,这两种感觉都是对的。因为,我看到的是我自己的脸。来的人,竟然和我长的一模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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