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三章 天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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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不是严雪松那老东西的狗腿子?我早就警告过你们,不要多管闲事!”
  李少校几乎从牙缝中,蹦出了这么几个字。
  虽然他地位尊贵,是救国军中层军官,然而刘安晋的老派军人作风,使得他眼里容不得一丝沙子,如果李少校倒卖毒品的消息被他知晓,即便是他的主子,也根本保不了他!
  “呵呵,没想到这个时代的人类,居然会贪婪到如此地步。”
  李铎微微一笑,似乎顶在自己后腰上的不是大威力左轮,而是一把烧火棍一般,他的话一出口,果不其然,李少校的脸色陡然变了变。
  “你什么意思!”
  他色厉内荏的吼道。
  “哼!愚蠢的东西!我是什么意思,还需要告诉你吗!你,立即带我去见你的主人!”
  此时,李铎早已把自己的身心全部带入了“铎”这个角色之中,他冷笑一声,转过身来。
  你……你是林城来的铎大人?”
  李少校的脸上顷刻间露出了骇然之色,随即,他如同变脸一般,瞬间换上了一副笑脸,对着李铎殷勤的说道:“主人已经等您好几天了,我们这些下人也是,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您盼来了!”
  感情是真是假暂且不说,至少在表面功夫上,李少校是做的天衣无缝,此时,他讪笑着将手枪收起来,满脸都是讨好的微笑。
  “好了!废话少说,带我去见见我的伙伴!”
  对于这种放弃人格尊严,甘心做异类走狗的家伙,李铎是打心底十分厌恶,他挥了挥手,示意李少校赶快带他过去。
  李少校答应一声,带着李铎走出了暗巷。
  他们前进的方向,不是其他地点,正是救国军的权利中心——联邦大厦!
  “天鹰,就是我主人的名字,主人在救国军中,担任铁鹰旅旅长的职位,位高权重!”
  听着李少校的介绍,李铎也不由得震撼了一把,铁鹰旅是什么?是救国军四支主力之中,最为精锐的一支,这支部队人数足有一万五千人,常年驻扎在锦华市区,坦克机甲重多,装备精良。
  然而没想到,隐藏在锦华市中的混沌族人,居然掌握了这支部队,可怜刘安晋根本不知道,自己身边隐藏着这么一颗*。
  “这次看到您的到来,相必大人会非常高兴的!”
  李少校再次恭维道。
  联邦大厦位于锦华市北区,想要前往北区,铁架大桥是必经之路,这座大桥早已构建起了大量防御工事,简直武装的像是一座钢铁堡垒,平日里这座大桥是不对外开放的,一条河流将整个锦华市划分为互不干扰的两部分。
  李少校军职不低,有他带路,李铎轻而易举的通过了这座防卫森严的大桥,看着桥头上的那一片片火炮和激光发射器,李铎不由得暗自心惊。
  原本在龙江市看到老虎旅的武器装备,李铎还认为这个势力很穷,然而他没想到,救国军经过了几个月的阔张,实力早已变得不可想象,铁鹰旅是锦华市的卫戍部队,装备上十分精良。
  通过铁架大桥,很快,两个人就来到了联邦大厦近前。
  这座大楼伫立在江边,道路围栏下,就是深有百米的长江,虽然这只是一道支流,然而水位却是不低,为锦华市构建出一道天然防御。
  这里的防御规模一点也不比大桥差多少,火炮林立,碉堡高耸,大楼前的道路上设置着路障,眼看着李少校过来,士兵迅速的将其搬到了一旁。
  联邦大厦久负盛名,作为超高层建筑,它被和平年代的建筑师们喻为:江河上的明珠,这座大楼高耸入云,看上去就极为宏伟壮丽。
  刘安晋是一名军人,不是那些卖弄风骚的文人墨客,原本用作商业用途的联邦大厦装修精致,到处都是古董文物,穹顶上镶嵌着夜明珠,即便是两旁的墙壁上,都挂满了世界级的化作,这个地方,在李铎的心中,简直可以与卢浮宫相媲美。
  只是在刘安晋接管了这里以后,那些不必要的装饰品,全部被清除了下去,名画被撕碎了垫桌底,古董瓷瓶用来承装机油,简直如同牛嚼牡丹,不仅如此,一个个沙袋堆积在大厅之中,上面架设着重机枪,实在是大煞风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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