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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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峋:“你是狗吗?”
  朱韵小声说:“明天我把宿舍里的东西都搬到你那去,行不行?”
  李峋一顿,侧过头看她,嗤笑道:“你怎么突然开窍了?”
  她手臂用力,把他抱得更紧,在他耳边狠狠地说:“……当然是为了把你看牢了。”
  54.
  第五十四章
  第二天,朱韵真的将所有的东西都搬到李峋的住处。
  她搬家的时候方舒苗一直站在旁边看。
  事已至此,朱韵什么都不想瞒了,谁爱知道谁知道,反正她打死也不会回头了。
  任迪和乐队鼓手小六子过来帮忙。朱韵目前正处于热恋状态,对某些事情敏感至极,趁乱拉着任迪问情况,任迪笑得似是而非。
  朱韵从李峋那磨出答案,果然小六子在追求任迪。
  小六子比任迪小四岁,高中没毕业就去酒吧打工,男生女相,脸长得格外清秀。但人如其名,小六子体型消瘦,还留一头长发,在任迪旁边一站,远远看去像姐姐领妹妹一样。
  李峋没租房子前经常去任迪的工作室,跟乐队成员都很熟。他从不叫小六子的名字,每次见到都小妞儿小妞儿的喊,被他带的,整个乐队都喊小六子小妞儿,气得他见到李峋就没好脸。
  朱韵自己被任迪促成了“人生大事”,现在说什么都想反帮任迪一把,结果被任迪鄙夷。
  “就你这小雏样还想帮谁?我过得桥比你走得路都多。”
  朱韵:“话不能这么说,现在在桥上的人是我,而且我觉得这件事多少要看一下成功率,现在我的成功率可是百分之百。”
  任迪毫不留情鄙夷,“你这话就跟自己人说说吧,别往外面丢人了。”
  朱韵正式开始跟李峋同居,但其实生活也没有太大变化。
  两人已经熟得不能再熟,越是进入李峋的生活,朱韵越发觉得李峋真的是个很缺乏趣味的人,除了工作他几乎没有任何业余爱好。
  同居的最大优点体现在基地的工作效率,李峋把基地的账交给朱韵管,自己则全身心地投入项目。
  直到拿到账本的那一刻,朱韵才意识到他这么长时间来究竟做了多少工作。
  朱韵尝试帮李峋调整生活习惯,比如吃完晚饭她总是拉着他去操场上走两圈,李峋开始时拒绝,觉得浪费时间,后来慢慢也习惯了。
  他们不可避免地聊到未来,但内容却不是关于爱情与生活。
  那是一个夜晚,他们已经洗漱完毕躺到在床上,但都没什么睡意。李峋不喜欢拉窗帘,租的房子又是高层,月光明亮,照在被子上。
  朱韵躺在他怀里,问他:“你具体想做什么,决定了吗?”
  李峋思考了很久,久到朱韵都以为他睡着了,才开口说:“你还记得你来基地后第一个做的是什么吗?”
  她当然记得。
  “蓝冠公司那个,你想做食品方面,还是电子商务?”
  李峋说:“我说的不是这个,是你自己想出的那个主意。”
  自己想出……朱韵回忆了一下,道:“人体?病理引导那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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