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2 / 4)
想起之前阿姨在厨房说的那些话,她开始不动声色地观察每一个姑娘,试图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猜对那个令阿姨讨厌的心机女。这个单人小游戏让她觉得十分有趣味,比看啥大戏都乐,连阿则和她说话都有点心不在焉的。
阿则坐在程冬至旁边帮她夹菜,那个叫卫红的姑娘忽然嗔道:“阿则哥哥,我想吃你面前那个番茄虾!”
阿则还没来得及回答,坐在卫红旁边的一个姑娘飞快地站起来替她夹了一筷子:“你喜欢吃这个呀,我帮你!”
卫红的脸顿时涨得比番茄虾还红,结结巴巴地道了谢,那姑娘毫不客气地接受了,还要怼她一句:“你家里可真疼你,抬抬手的事儿都不用自己做,怕是吃饭还要替你抬下巴?”
卫红又气又羞,可说不出什么,只好狠狠地嚼虾,大概是把虾当这个姑娘啃了。
其他人都在看笑话,没有一个人替这个卫红说话。小伙子们是看热闹,也不想得罪阿则;姑娘们则十分讨厌她刚刚的行为:卖什么熟,显得就你一个人是亲戚似的!
程冬至把大部分心思放在了找人上,话很少说,菜倒是吃的不少。阿姨做的猪头肉上来时,她顿时啥都忘了,吃得那叫一个香,险些把脸都埋在了碗里。阿则见她喜欢,把自己的那份也给了她,大盘子里的倒是没有去夹,免得其他人吃不够。虽然今天来的客人都是能吃饱饭的,可这个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很好的菜,还是不要动他们那份了。
一个看起来就很高傲不好相处的姑娘微微翻了翻白眼,看了看阿则,又看了看程冬至,冷不丁道:“吃慢点儿,别噎着了!怕是好长时间没吃过这么好的菜了。”
虽然觉得阿则身边的程冬至极其碍眼,可大部分姑娘都聪明地选择了沉默,即便有点眉眼高低也不会直接说出来。既然是阿则的朋友,直接怼岂不是会得罪阿则?邵叔叔他们的印象恐怕也不太好。
这个翻白眼的叫黄小蕾,她是文楚本地人,这波年轻人当中家境最好的,也是和邵家关系(相对)最亲近的,她的嫡亲舅妈可是邵叔叔本家三太公的孙女儿,四舍五入约等于是邵叔叔的堂妹!关系近也住得近,这种牵连那可不是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能比的!
所以,她觉得自己有资格翻这个白眼。而且在她看来,她说的这句话根本算不上怼人,已经很温和了。
虽然阿姨说这个是阿则的好朋友,可她冷眼观察了好久,根本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草鸡!今天这么多体面人都在,大家都克制着进食的速度和频率,偏偏就她吃起来和没见过好东西似的,肯定是哪个旮旯出来的小市民。
再说了,要是什么有大来头,阿姨怎么会让她帮忙端茶倒水呢,这不是正经大家闺秀该做的事。估计是扒着在这混吃混喝的?
程冬至顿了顿,皮笑肉不笑了一下,懒得理这种人,继续吃碗里的猪头肉。
让她说去,顶好是再说一阵子风凉话,那自己就可以趁机多吃几口了!
阿则笑了笑:“这边猪头不好买,今年还是托姐的福,我才吃上了阿姨的拿手菜,这桌上的菜大多都是沾她的光。”
黄小蕾一愣,顿时脸涨得通红,准备往碗里放的筷子僵在了半空。
她本来想夹一块红烧排骨在自己碗里,可刚刚讽刺人家馋,现在得知自己才是那个沾光的人,她筷子夹着的那快排骨顿时成了火中栗,拿也不是,丢也不是!
第214章
这时, 还是旁边一个文文静静的秀丽姑娘接过了话, 把尴尬的局面带过去了:“谢谢姐!为了感谢姐给我们带来的好吃的,大家敬她一杯!”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成,大家站起来齐齐举杯敬酒, 对着程冬至露出了示好的笑容。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至少他们面子上都是做到位了,程冬至当然不会垮阿则的台面,落落大方地接受了众人的感谢, 还很爽快地假客套了一句:“都是些乡下玩意儿,也没啥稀罕的, 就吃个新鲜劲儿,大家不嫌弃的话多吃点!”
除了这个小插曲,一顿饭吃得顺顺溜溜的, 气氛也算是不错。程冬至吃饱喝足很过瘾,却还是没能找出阿姨说的那个心机女来, 不禁有些感慨自己看人的功夫退化了。放以前她一眼就能揪出那个最坏的, 可现在却看谁都差不多。
吃完饭后,没来得及等那些人围上来,阿则带着程冬至出门去了。这个变故让好些人都有些发愣, 卫红的母亲带着些幻灭的怀疑感问阿姨:“他们这个时候出门去哪儿?”
阿姨皱着眉,似乎是很不高兴地埋怨,可语调里却有着异常轻松的愉悦:“我早就说要阿则换个事情做做,每天忙得不行,好不容易放个年假, 家里的凳子都坐不热!这不,吃完饭又要去那边了……你说冬枝?大概是顺便送她去哪逛逛?”
出门后,程冬至头一次觉得外面的空气如此清新。屋子里很暖和,有食物和酒的香味,还有些若有若无的高级香水味,可就是有种说不出来的不得劲。
阿则开着车,两人都没想好去哪里,可都很默契地想要出来逛逛,于是干脆在街上慢慢地开着。
虽然是大年初一,可出了阿则家那片住宅区后,大街上的过年气息并不是很浓厚。商店照常营业,工厂公司照常上班,来来往往的人脸上忙碌疲惫的神情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定要说有变化的话,那就是许多明显的标语,提示着大家过年期间能够得到什么特殊供应,大红的字看起来还是挺振奋人心的。
天还早,程冬至却想起了晚餐的事情,她觉得那些人说不定会硬着头皮留下来再吃一顿饭等阿则回去。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我听你的。” ↑返回顶部↑
阿则坐在程冬至旁边帮她夹菜,那个叫卫红的姑娘忽然嗔道:“阿则哥哥,我想吃你面前那个番茄虾!”
阿则还没来得及回答,坐在卫红旁边的一个姑娘飞快地站起来替她夹了一筷子:“你喜欢吃这个呀,我帮你!”
卫红的脸顿时涨得比番茄虾还红,结结巴巴地道了谢,那姑娘毫不客气地接受了,还要怼她一句:“你家里可真疼你,抬抬手的事儿都不用自己做,怕是吃饭还要替你抬下巴?”
卫红又气又羞,可说不出什么,只好狠狠地嚼虾,大概是把虾当这个姑娘啃了。
其他人都在看笑话,没有一个人替这个卫红说话。小伙子们是看热闹,也不想得罪阿则;姑娘们则十分讨厌她刚刚的行为:卖什么熟,显得就你一个人是亲戚似的!
程冬至把大部分心思放在了找人上,话很少说,菜倒是吃的不少。阿姨做的猪头肉上来时,她顿时啥都忘了,吃得那叫一个香,险些把脸都埋在了碗里。阿则见她喜欢,把自己的那份也给了她,大盘子里的倒是没有去夹,免得其他人吃不够。虽然今天来的客人都是能吃饱饭的,可这个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很好的菜,还是不要动他们那份了。
一个看起来就很高傲不好相处的姑娘微微翻了翻白眼,看了看阿则,又看了看程冬至,冷不丁道:“吃慢点儿,别噎着了!怕是好长时间没吃过这么好的菜了。”
虽然觉得阿则身边的程冬至极其碍眼,可大部分姑娘都聪明地选择了沉默,即便有点眉眼高低也不会直接说出来。既然是阿则的朋友,直接怼岂不是会得罪阿则?邵叔叔他们的印象恐怕也不太好。
这个翻白眼的叫黄小蕾,她是文楚本地人,这波年轻人当中家境最好的,也是和邵家关系(相对)最亲近的,她的嫡亲舅妈可是邵叔叔本家三太公的孙女儿,四舍五入约等于是邵叔叔的堂妹!关系近也住得近,这种牵连那可不是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能比的!
所以,她觉得自己有资格翻这个白眼。而且在她看来,她说的这句话根本算不上怼人,已经很温和了。
虽然阿姨说这个是阿则的好朋友,可她冷眼观察了好久,根本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草鸡!今天这么多体面人都在,大家都克制着进食的速度和频率,偏偏就她吃起来和没见过好东西似的,肯定是哪个旮旯出来的小市民。
再说了,要是什么有大来头,阿姨怎么会让她帮忙端茶倒水呢,这不是正经大家闺秀该做的事。估计是扒着在这混吃混喝的?
程冬至顿了顿,皮笑肉不笑了一下,懒得理这种人,继续吃碗里的猪头肉。
让她说去,顶好是再说一阵子风凉话,那自己就可以趁机多吃几口了!
阿则笑了笑:“这边猪头不好买,今年还是托姐的福,我才吃上了阿姨的拿手菜,这桌上的菜大多都是沾她的光。”
黄小蕾一愣,顿时脸涨得通红,准备往碗里放的筷子僵在了半空。
她本来想夹一块红烧排骨在自己碗里,可刚刚讽刺人家馋,现在得知自己才是那个沾光的人,她筷子夹着的那快排骨顿时成了火中栗,拿也不是,丢也不是!
第214章
这时, 还是旁边一个文文静静的秀丽姑娘接过了话, 把尴尬的局面带过去了:“谢谢姐!为了感谢姐给我们带来的好吃的,大家敬她一杯!”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成,大家站起来齐齐举杯敬酒, 对着程冬至露出了示好的笑容。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至少他们面子上都是做到位了,程冬至当然不会垮阿则的台面,落落大方地接受了众人的感谢, 还很爽快地假客套了一句:“都是些乡下玩意儿,也没啥稀罕的, 就吃个新鲜劲儿,大家不嫌弃的话多吃点!”
除了这个小插曲,一顿饭吃得顺顺溜溜的, 气氛也算是不错。程冬至吃饱喝足很过瘾,却还是没能找出阿姨说的那个心机女来, 不禁有些感慨自己看人的功夫退化了。放以前她一眼就能揪出那个最坏的, 可现在却看谁都差不多。
吃完饭后,没来得及等那些人围上来,阿则带着程冬至出门去了。这个变故让好些人都有些发愣, 卫红的母亲带着些幻灭的怀疑感问阿姨:“他们这个时候出门去哪儿?”
阿姨皱着眉,似乎是很不高兴地埋怨,可语调里却有着异常轻松的愉悦:“我早就说要阿则换个事情做做,每天忙得不行,好不容易放个年假, 家里的凳子都坐不热!这不,吃完饭又要去那边了……你说冬枝?大概是顺便送她去哪逛逛?”
出门后,程冬至头一次觉得外面的空气如此清新。屋子里很暖和,有食物和酒的香味,还有些若有若无的高级香水味,可就是有种说不出来的不得劲。
阿则开着车,两人都没想好去哪里,可都很默契地想要出来逛逛,于是干脆在街上慢慢地开着。
虽然是大年初一,可出了阿则家那片住宅区后,大街上的过年气息并不是很浓厚。商店照常营业,工厂公司照常上班,来来往往的人脸上忙碌疲惫的神情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定要说有变化的话,那就是许多明显的标语,提示着大家过年期间能够得到什么特殊供应,大红的字看起来还是挺振奋人心的。
天还早,程冬至却想起了晚餐的事情,她觉得那些人说不定会硬着头皮留下来再吃一顿饭等阿则回去。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我听你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