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你死我活!(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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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他亲手屠杀媒体人?
  他做不到。
  他渴望得到人们的尊重。也习惯了被众星捧月的滋味。
  他想逃避曾经的生活。也不想继续堕落下去。
  年少轻狂时的他,被这群妖人蛊惑。心甘情愿地当了很多年的狗。可现在——他只想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他连潜规则都不屑去做。宁可花钱寻欢。可见他对自己的声誉,看的有多么重要。
  就在博登尔无比挣扎纠结之时,一旁的唐欢忽然笑了笑。有些妖异地说道:“博登尔先生,既然你这么憎恶他。为什么不开枪杀了他?”
  这算什么?
  很明显的挑拨离间——
  就连博登尔,都觉得唐欢不该在此时此刻,开这种玩笑。
  杀贝尔?
  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
  贝尔可是组织的王牌,更是实力非凡手段狠毒的恐怖存在。他就算拿着手枪,也没有勇气与贝尔为敌。
  “他不敢。”贝尔摇摇头,终于多看了唐欢一眼。“你敢?”
  “我没枪。”唐欢摇摇头,随即又是耸耸肩。“你给我一把枪。我打爆你的狗头。”
  唐欢说的极其心平气和。可口吻中的凌冽气势,却是异常尖锐。
  贝尔闻言,非但没有生气。反而饶有兴致地扫了唐欢一眼:“你叫什么?”
  “小名你爸爸。大名你爷爷。”唐欢微笑道。
  贝尔眉头微微皱起来:“看来,该拿你开刀。”
  说罢,他回望博登尔:“杀了他。我不再计较你以前犯下的错。”
  博登尔只是僵硬地坐在椅子上,纹丝不动。
  杀人?杀了唐欢?
  尽管他很讨厌唐欢,可要他亲手杀了唐欢,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他不敢。也没这个胆量。
  “你不杀他。我杀了你。”贝尔再度拿起一把枪,指向了博登尔的脑门。
  被枪指着头,博登尔的大脑一片混乱。
  死?
  他不想死。哪怕过的再辛苦,再憋屈。他也想要活着。
  人一死,就什么都没了。往后的千秋万代,都不再有自己的存在。
  这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残忍?
  可要他杀了唐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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