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1 / 2)
抵达医院,已经是晚上七点左右,外边还在下着小雪,魏司戴着墨镜,穿着休闲装走到高干病房,送药的护士正好退出来,他看了看四周没有人就推门进去。
卓云刚打完针,见是他来了便笑道:“真的来看我了?没有好好陪锦世?”
“他不方便来,我们都担心你呢,卓总,你吃过晚饭了吗?”魏司把水果放在他床头柜上。
“吃过了,你最近怎么样?玛拉有没有找过你,这几天你要接一部现代悬疑大片,锦世有跟你提过吧,是国际大导约翰逊执导的,我们星亚和环城联合投资,不过陈立煜一直执意想让他的新欢当男一号,这件事上,我与锦世都商量好了,要约翰逊亲自来定角,你这几天要好好准备一下。”
“你现在身体不好,就不要担心我的事。”魏司拿出个苹果边削边说:“卓总,我和锦世都很感激你,如果没有你,就没有我的今天,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身体到底怎么样了?”
“呵呵,不是说了吗,一点小胃病,不值一提啦。”卓云听他问了后,爽朗地笑了笑,他一笑,精神看上去就好了很多,撑着坐起来,接过魏司的苹果,慢悠悠地啃。
“盛宁宇还来骚扰你吗?”魏司问道。
“没有,他昨晚上把我送来这里后,发了一通火就走了,到今天也没见着,不用管他,他不来正好,我也不想见他。”卓云不在意地挥挥手。
“你们两个人……….是不是曾经有过…….”魏司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不该问。
“是,曾经有过,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那个时候是怎么回事?我看他好像特别紧张你,这真是没想到,你知道盛宁宇这个人一向强势又风流,他怎么会跟你这么好的人谈呢?你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以前的宁宇不是这样的,他是个……..很温柔的人。”卓云靠在床头,望着明晃晃的白炽灯,“其实也不能怪他,当初是我鼓动他去追求沈家二小姐。”
“为什么?”
卓云沉思了一会,说:“那个时候我们都太年轻,太想发达,宁宇没有上过大学,他是单亲家庭出身,爸爸在他初中时就去世了,他只念到了高一就不得不缀学,但是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一直打工挣钱养家,他妈妈身体很不好,每天都需要吃很多药来维持,他不得已,只能经人介绍来香港做最苦最累的活,后来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进沈氏工作的机会。”
“在那里,他从最低层的保安做起,然后又做接线员再到打字员,他做事很勤力,人又聪明好学,逐渐引起沈老太太的注意,那时候的沈氏还是由沈老太太统管,她把宁宇一级一级地提上来,提到身边做私人秘书,那个时候,他才刚二十岁,是沈氏的奇迹。”
卓云停了一会,唇边绽出抹笑,“我那时刚刚准备考大学,想着高考前来香港看看他,其实我们俩的关系在读书时就发生了,后来他去了香港,我每个假期都会去看他,那天晚上盛宁宇很开心,他刚刚提职,请我吃了一顿最好的大餐,他兴致勃勃地说他今后要努力,多奋斗,一定要在香港扎根,成为人上人。”
“之后呢?他背着你去追求沈家二小姐?”魏司问道,这是最老套的剧情。
卓云摇了摇头,“不是他背着我,是我让他去,吃完那餐饭的第二天,我在沈氏大门等宁宇时,就意外遇见了沈碧莲,她很漂亮,像个公主一样下了奔驰车,我怔怔地看了她很久,然后见到宁宇时,对他说,如果你想少奋斗十年或二十年,那么你就得去娶她。”
“宁宇当时很不以为然,他根本没有这个攀龙附凤的打算,可是就在当晚,沈老太太就找到他,有意把沈碧莲介绍给他,并很希望他们能尽快结婚,尽快生孩子,宁宇觉得很愕然,他才二十岁,没想到会有这种事发生,但沈老太太特别着急,她不知道怎么就找到了我,要求我帮她。”
魏司愣愣地看着卓云,“那后来呢?”
卓云回忆到这里,很无奈地挥了挥手,笑着说:“后来就那样了,他们完美结婚,宁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锦世就出生了,他一个二十一岁的大男孩当了爹,同时也成为沈氏董事会最年轻的副总裁,他终于得到了他想到的一切。”
“你帮了她什么?”魏司觉得不可理解,“你跟沈老太太说了什么?你为什么要同意?”
卓云对他笑了笑,但显然是不想说,“没什么,那都是过去的事,现在回忆起来,谁都没有错。”
“可是……..”
“好了,阿司,我跟他的事是不可能再有什么继续,倒是你,答应我的承诺就要做到,你这两天跟玛拉联系一下,准备约翰逊的试镜。”
“嗯。”魏司点了点头,他站起来,“那我先回去了,你要好好休息。”
卓云对他笑了笑,虚弱地说:“好,你回去吧。”
离开了许久,走廊又传来一阵砰砰砰的急促皮鞋声,卓云刚想起来,门就被股猛力推开,重重地撞在墙上。
“你又来干什么?”卓云蹙起眉头问。
盛宁宇西装笔挺,黑色呢子大衣敞开,肩上落满了雪花,他目光灼灼地盯着床边正准备起来的卓云,冷笑着对身后七八个黑西装保镖道:“把他带走!” ↑返回顶部↑
卓云刚打完针,见是他来了便笑道:“真的来看我了?没有好好陪锦世?”
“他不方便来,我们都担心你呢,卓总,你吃过晚饭了吗?”魏司把水果放在他床头柜上。
“吃过了,你最近怎么样?玛拉有没有找过你,这几天你要接一部现代悬疑大片,锦世有跟你提过吧,是国际大导约翰逊执导的,我们星亚和环城联合投资,不过陈立煜一直执意想让他的新欢当男一号,这件事上,我与锦世都商量好了,要约翰逊亲自来定角,你这几天要好好准备一下。”
“你现在身体不好,就不要担心我的事。”魏司拿出个苹果边削边说:“卓总,我和锦世都很感激你,如果没有你,就没有我的今天,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身体到底怎么样了?”
“呵呵,不是说了吗,一点小胃病,不值一提啦。”卓云听他问了后,爽朗地笑了笑,他一笑,精神看上去就好了很多,撑着坐起来,接过魏司的苹果,慢悠悠地啃。
“盛宁宇还来骚扰你吗?”魏司问道。
“没有,他昨晚上把我送来这里后,发了一通火就走了,到今天也没见着,不用管他,他不来正好,我也不想见他。”卓云不在意地挥挥手。
“你们两个人……….是不是曾经有过…….”魏司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不该问。
“是,曾经有过,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那个时候是怎么回事?我看他好像特别紧张你,这真是没想到,你知道盛宁宇这个人一向强势又风流,他怎么会跟你这么好的人谈呢?你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以前的宁宇不是这样的,他是个……..很温柔的人。”卓云靠在床头,望着明晃晃的白炽灯,“其实也不能怪他,当初是我鼓动他去追求沈家二小姐。”
“为什么?”
卓云沉思了一会,说:“那个时候我们都太年轻,太想发达,宁宇没有上过大学,他是单亲家庭出身,爸爸在他初中时就去世了,他只念到了高一就不得不缀学,但是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一直打工挣钱养家,他妈妈身体很不好,每天都需要吃很多药来维持,他不得已,只能经人介绍来香港做最苦最累的活,后来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进沈氏工作的机会。”
“在那里,他从最低层的保安做起,然后又做接线员再到打字员,他做事很勤力,人又聪明好学,逐渐引起沈老太太的注意,那时候的沈氏还是由沈老太太统管,她把宁宇一级一级地提上来,提到身边做私人秘书,那个时候,他才刚二十岁,是沈氏的奇迹。”
卓云停了一会,唇边绽出抹笑,“我那时刚刚准备考大学,想着高考前来香港看看他,其实我们俩的关系在读书时就发生了,后来他去了香港,我每个假期都会去看他,那天晚上盛宁宇很开心,他刚刚提职,请我吃了一顿最好的大餐,他兴致勃勃地说他今后要努力,多奋斗,一定要在香港扎根,成为人上人。”
“之后呢?他背着你去追求沈家二小姐?”魏司问道,这是最老套的剧情。
卓云摇了摇头,“不是他背着我,是我让他去,吃完那餐饭的第二天,我在沈氏大门等宁宇时,就意外遇见了沈碧莲,她很漂亮,像个公主一样下了奔驰车,我怔怔地看了她很久,然后见到宁宇时,对他说,如果你想少奋斗十年或二十年,那么你就得去娶她。”
“宁宇当时很不以为然,他根本没有这个攀龙附凤的打算,可是就在当晚,沈老太太就找到他,有意把沈碧莲介绍给他,并很希望他们能尽快结婚,尽快生孩子,宁宇觉得很愕然,他才二十岁,没想到会有这种事发生,但沈老太太特别着急,她不知道怎么就找到了我,要求我帮她。”
魏司愣愣地看着卓云,“那后来呢?”
卓云回忆到这里,很无奈地挥了挥手,笑着说:“后来就那样了,他们完美结婚,宁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锦世就出生了,他一个二十一岁的大男孩当了爹,同时也成为沈氏董事会最年轻的副总裁,他终于得到了他想到的一切。”
“你帮了她什么?”魏司觉得不可理解,“你跟沈老太太说了什么?你为什么要同意?”
卓云对他笑了笑,但显然是不想说,“没什么,那都是过去的事,现在回忆起来,谁都没有错。”
“可是……..”
“好了,阿司,我跟他的事是不可能再有什么继续,倒是你,答应我的承诺就要做到,你这两天跟玛拉联系一下,准备约翰逊的试镜。”
“嗯。”魏司点了点头,他站起来,“那我先回去了,你要好好休息。”
卓云对他笑了笑,虚弱地说:“好,你回去吧。”
离开了许久,走廊又传来一阵砰砰砰的急促皮鞋声,卓云刚想起来,门就被股猛力推开,重重地撞在墙上。
“你又来干什么?”卓云蹙起眉头问。
盛宁宇西装笔挺,黑色呢子大衣敞开,肩上落满了雪花,他目光灼灼地盯着床边正准备起来的卓云,冷笑着对身后七八个黑西装保镖道:“把他带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