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犯了错,就是要诚恳的道歉,才有可能得饶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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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阿哲,你有兄弟姐妹吗?」李喜欢突然好奇起他的家庭背景,现在上课已经不是重点。
  「没有,我是独子。」很好,开始好奇有关他的事情了,范思哲心里在奸笑。
  「那你家住哪里?」既然要追求她,至少也要调查一下他的来歷。
  「你要问哪一个家?」他确实现在有两个家,只是都只有他独自居住。
  「你有很多个家吗?」好奇怪!他怎么这么回答。
  「也没有,只有两个而己。」一个在樱花里,一个在学校附近。
  「真好!有两个家,不像我隻身一人,彤彤就像我的家人,她到哪里住,我只好跟到哪里。」真羡慕!她其实是极度渴望能够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家的。
  「所以昨晚,我送你们回去住的那个地方,现在是你的家吗?」印象中是在学校附近的小教会旁边。
  「也算是,以前我和阿嬤住在花花县的渔村镇,那里还有一栋阿嬤留给我的平房,只是现在没人住了,我为了躲,大魔王,才搬到花花市去上学,也才会认识彤彤的,现在也是为了躲,大魔王,才会搬来这里上大学,没想到昨晚竟然就又被大魔王给找到了。」李喜欢想要跟他表真心,并不想要欺骗他。
  李喜欢觉得人家既然要追求她,那她至少要交代一下她的事情,毕竟她有个不是很光彩的父亲,她有义务让对方知道这一点,才不会造成误会或欺骗,这不只能保护自己,也能让对方知道后,自己作选择,是不是要再继续追求她的决定。
  「那大魔王怎么会找到你的?」范思哲明知故问,昨晚就已经听到父女俩人的对话了,现在还要设下圈套,给李喜欢跳。
  「呵……」想到这里,李喜欢不自在的有点不想回答,所以用笑声代替。
  因为不自在,只好坐直身体,然后头转向前面继续假装盯着PPT,难道她要真的告诉他真话吗?说:「还不是你,太骚包!高调的在全班同学面前告白,才引来大魔王的吗?」她可不敢这么说,虽然,气归气,但比起直接呛辣的说出口,她还是觉得语带保留比较好一点。
  「是你昨天的告白惹的祸,(范大情圣)!」此时林雨彤适时代替李喜欢回答了他。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彤彤,你可以说清楚一点吗?」装也要装全套的啊!
  「你昨天上午告白后,林天添下午就把这件事情发文,上FACEBOOK昭告天下,也不知道小欢她爸是从哪里看到的,结果昨晚就来百货公司门口堵人了,你昨晚不是有看到吗?」林雨彤配合的和范思哲唱双簧,直接把前因后果说出来,以掩盖今天上午,其实早就暗暗的把李喜欢卖了的事,做掩护。
  「对不起!小欢我不知道我这么做,会造成你那么大的困扰,晚上我请你吃饭赔罪好不好?」原来范思哲的花花肠子心思,根本没少多少!还是不断在为能吃肉追赶进步。
  「嗯……」李喜欢脸带羞怯,头低低的沉吟思考了一下,怎么又是请吃饭!怪不好意思滴,昨晚他才为了她,花了不少钱请全班的人吃饭哪!
  「你都已经道歉了,我觉得这样就够了,圣经教导我们要饶恕人的过犯,不是吗?」确实,人家又不知道她需要躲,大魔王,而且当眾告白的事,虽然高调了点,但严格说起来也不算犯错,既然没有错,太苛责就不够厚道了。
  「你怎么知道圣经的话?难道你也有去教会吗?」这个套中套设计得还真好,一次解决了两个李喜欢最在意的问题。
  「有啊!我和彤彤都有去教会聚会,你也有吗?不过我还没受洗就是了。」李喜欢驀然莫名的高兴,因为范思哲有可能和她有共同的信仰。
  「我也还没受洗,我之前在花花县的花花市聚会,现在为了上大学才搬来这里,还在找教会中。」范思哲顺着她的话,慢慢的在诱导中。
  「天啊!怎么这么巧?你老家也在花花县吗?!我和彤彤也是!」李喜欢惊讶的抬起头来看着他。好巧!好巧!真是太,巧合了!立时好兴奋,然后接着说:「那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教会聚会?我们刚搬来,目前打算去我们家旁边的教会聚会喔!」李喜欢登时有点雀跃,或许,可以和范思哲一起在同个教会聚会,也不一定。
  「好啊!不过我希望你还是能答应我,让我请你吃晚餐赔罪好吗?」范思哲鍥而不捨,推敲这应该是个很好的机会,既然他已经答应要去教会了,李喜欢应该不会再拒绝他,想请吃饭的请求才对。
  「好啊!原来我们是同乡,我老家也住在花花县!在渔村镇小渔村。」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原来都是花花县的人。
  实在太兴奋了,怎么有那么多的巧合!
  「是啊!真的很巧,我老家住在花花市的樱花里,那里算是我另一个家,而现在为了读书,只好搬到我们学校附近,这也算是我第二个,家,所以我才会跟你说我有两个家。」
  「那你和家人一起住,吗?」她从来不是好奇宝宝,但此时就是想要更多知道有关他的资讯。
  「没有,我为了来这里上学,买了附近的公寓,目前我自己住,有空你可以来我那里玩。」这心机可真,深!很自然的就告诉追求的对象说:「我是有房族!不是无壳蜗牛,所以,你可以考虑选择我。」
  「呵……」直接以笑声代替回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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