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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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1这首诗的意境写的非常好,所以我把它当成我们家的名字。而铺子的名字也是这位诗人的一首诗,等开张后我就告诉你,你先看看这个名字好不好。”
  “归园既指了悠然居出产的水果罐头等货物,又暗指客人来到我们的店里能像回归田园一样的放松,阿墨你取的名字都是好的。”沈迟毫不迟疑的夸赞道。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就这么决定了,我们的铺子就叫归园居。”苏墨得意洋洋的说着。
  “归园居开张我们办酒席,不用请别人,就把外公外婆和杨大哥他们叫过来就行,到时候我教和婶几个新菜式,做上满满一大桌吃个够,好不好?”苏墨觉得没必要再大办一次,免得村里人说自己家有银子了臭显摆。
  “好,那我们去山里打些猎物做菜”沈迟说道。
  苏墨眼睛一亮说“对,我们把疾风也带上,它都这么大该练习捕猎了,不然被我们养成猫了怎么办?”疾风已经长到及苏墨的膝盖那么高了,自从它能自己吃肉之后,一日三餐喂的都是活物,刚开始疾风还不适应,不吃,沈迟便狠下心两天都没给吃食,疾风饿的受不住才开始吃活物,但这件事给苏墨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总觉得疾风会被自己养的没有生存能力,所以就会慢慢的培养疾风的捕猎能力。所幸疾风被空间井水养的聪明的很,苏墨和沈迟的指令还是能听懂的。
  悠然居的下人都知道两位上少爷养的白猫其实是稀有的白老虎,只是疾风当时还小所以不那么害怕,如今疾风渐渐长大但并没有伤人的举动反而很听话,下人也很喜欢它,经常给疾风给吃的,但是除了沈迟和苏墨,疾风从来不吃别人喂的食物。
  和叔尤其喜欢疾风,经常看着疾风说“疾风被二位少爷养的很聪明,是个通人性的家伙。”
  第二天一大早,沈迟和苏墨便带着疾风上了山,沈迟依旧背着他的大铁弓,苏墨则轻装上阵。上了山,怕疾风吓走小动物,苏墨把疾风暂时放到空间里。大青山上动物很多,不像前世的山里被人过度捕猎而形成的冷清样。苏墨还未走到林子深处便看到好几只兔子野鸡,苏墨和沈迟没有猎它们,他们的目的是林子深处的大动物。
  走了半个时辰,沈迟在路旁的一棵大树下看到一堆新鲜的粪便,苏墨看了看周围说“这是什么东西的?”
  沈迟朝着一个方向便走便说“野猪的,看样子个头不小。”
  果然,追了有一刻钟就发现了野猪的身影,沈迟带着苏墨迅速飞上旁边的一棵树上,沈迟嘱咐苏墨说“不要动抱紧树枝,如果一箭射不死它可能会发狂撞树。”
  苏墨点了点头,沈迟拿起背上的铁弓撘箭对准野猪,‘诤’的一声箭插到了野猪的脖子里,野猪吃痛使劲的撞死了它眼前的树,撞了两三下才倒下死了。
  苏墨看见被野猪撞到的树已经出现了一个大坑,不由得吸了吸气说“这要是撞到人估计就隔屁了。”
  沈迟看着苏墨搞怪的表情呼噜了一把他的头发说“别闹,快把它装进空间。”
  苏墨笑着把野猪收到空间,又把疾风带出来说“放风放风,疾风亮出你山中老大的王霸之气来,去给我抓兔子去。”
  疾风撒着欢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1是取自魏晋诗人陶渊明的《饮酒》。
  ☆、归园居开张
  苏墨和沈迟并没有跟着疾风,疾风是老虎,森林里主动挑衅疾风的动物几乎没有,而熊、大老虎等大型动物闻见疾风身上的人类的味道也不会主动攻击,况且疾风很聪明,懂得隐藏自己,所以苏墨和沈迟很放心。
  中午沈迟猎了两只兔子,天气很热,苏墨的胃口也不像以前那么好,吃了半只就再也吃不下去,沈迟看着他没有食欲的样子放下吃了一半的兔子往旁边树林里走去。
  苏墨以为沈迟是去方便就没当回事。过了一会儿沈迟拎着两个树叶包着的东西递给苏墨说“尝尝看,”
  “这是什么?”苏墨边拆边问道。
  沈迟想了像说“大青山这一带叫‘莓子’,很好吃。”
  “原来是这个”苏墨解开一包后笑着说“我还是很小的时候吃过的,特别好吃,有一次我吃多了结果牙都酸倒了,这个除了黄色还有红色和黑色的。不过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吃到过。”树叶包着的是金黄色的地梅子,也有叫蔓莓子的。莓子的生命力很强,路边,山里,水渠边,草坡里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在夏末初秋的时候成熟,成熟后味道酸甜可口,还可以做成莓子奶昔和各种蛋糕。
  “红的在这个里面包着”沈迟打开另一个树叶包着的莓子说道。
  苏墨接过一看里面放着的果然是干干净净的红莓子,“手给我”苏墨佯装生气的对沈迟说。
  沈迟听话的伸出手给苏墨,苏墨看着沈迟手上一道道的红印子,心疼的从空间拿出井水洗了洗。莓子属于蔷薇科,叶子上面有很多的刺,划到手上又痒又疼,沈迟回来的这么快摘得又干净,肯定没避开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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